办公室
发表于2010-2-8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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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是电大类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学管理,其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招待学校各层次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校的教学活动。
2、负责本部专职教师的管理工作,专职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教学辅助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务教学环节的落实及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处理日常教学业务方面的事务,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
4、抓好教学研究及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科研活动、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5、组织检查各学科任课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等工作,专项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6、审核各科任课老师的教学工作量,及时送交教务科。
7、制定各学科教师培训、进修计划,督促各专任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
8、做好本部门各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安排,毕业论文指导及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10、负责审查外聘教师,新调入(或分配)教师的资格,组织新调入或外聘教师的试讲及评议工作。
11、负责高职高专自开课的课程建设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