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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商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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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商会范文(精选5篇)

民间商会 第1篇

自去年全国范围内的若干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发起抵制某些互联网电商公司以来,这些房地产经纪公司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会商制度(这实际上就是商会的雏形,只是未经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能算正式的商会),并在会商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算合股成立公司,这个公司将取代原来的电商平台、成为这些经纪公司的网络平台。

有趣的是:这些公司是从建立类似商会的实体起步,这个“类商会”的主要目标就是合股成立一个网络平台公司,而他们在讨论成立合股公司的过程中突然发现:一旦这个合股公司成立了,“商会”的作用就终结了。

笔者长期从事行业协会工作,当即一语道破了其中的奥妙: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行业谋利益,因此具体的工作目标是可以调整的。或者换句话说,行业协会所做的工作是根据会员的需求随时可以调整的。惟其如此,行业协会才能永续存在——只要行业内的企业存在,只要这些企业需要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来从事行业内的公共事务,就会存在对行业协会的需求。

而这些经纪企业共同形成的“类商会”的目标却相对单一:就是要成立一个合股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因此一旦这个目标实现,当然原先这个“类商会”的使命也就终结了。

所以说,这个由若干房地产经纪企业聚合而成的“类商会”其实更像一个合股公司的筹备组,一旦合股公司成立,“筹备组”当然也就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当然,笔者也看到,这个“类商会”组织也开始举办一些行业内的论坛活动,如此发展下去,并且完成了民间组织登记注册的话,这个“类商会”是有机会成为一个正式的商会组织的。

笔者所在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还曾经“孵化”出一个类似的商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按揭分会,笔者曾经在本专栏中介绍过(原文载本刊2012年10月号,标题为《房地产专业服务的重要一环——按揭服务》),这个分会是专门在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因为这个分会是由按揭服务企业自发成立的(对比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当初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下成立的),笔者曾经对其寄予厚望。但后来发现:这个分会的发展还是有些磕磕碰碰,其主要原因在于某些大型按揭服务机构其实是希望通过成立分会形成对行业的垄断,而笔者对此是充满警惕的。

另外,因为按揭分会是企业自发成立的,因此笔者建议由其中的企业老板来担任分会的会长,但两年多的实践发现:很少有企业的老板能够对分会工作倾注持续的热情,甚至作为会长的企业家也几乎对分会的工作不闻不问,开会也多数时候都不到场。

对比前面提到的“类商会”,笔者认为这又是所谓的宗旨和目标的问题——经纪公司组成的“类商会”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希望成立一家互联网平台公司,而按揭分会虽然也有一些明确的商业诉求(例如开展房地产按揭服务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并以中介协会和按揭分会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和客户推介),但相对来说这类商业诉求的紧迫性不算很强,可做可不做,不像前面说的互联网平台公司,现在几乎是房地产经纪公司不可或缺的。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如果商会的目标是商业性的,那么当商业目标实现之后,商会的作用就随之消失了;如果商会的目标是行业性的,因为没有商业目的的激励,会员的积极性又提不起来,于是对参与商会的活动不够积极。

中非民间商会秘书处2007年 第2篇

三月份工作简报

2007年4月5日,中非民间商会秘书处召开了2007年第四次(总第19次)办公会议。会议由秘书处张丽主任主持,对三月份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四月份的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

三月份是07年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是能不能认真落实好节后各项工作部署的关键,因此也是总结月、攻坚月,总的来说,商会秘书处在各级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做了大量建设性的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完善了商会秘书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商会各类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建设:

1、出台并开始实行了《中非民间商会规章制度(暂行)》、《网站服务器相关使用说明》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商会工作人员的考勤、业绩、考核以及财务、公文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商会的工作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

2、建立了中非民间商会理事会员数据库,并给商会262位企业理事成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表,提升了对商会会员的服务水平;

3、建立了中非民间商会项目数据库,项目数据库收集了包括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几内亚比绍、阿富汗等亚非国家的上百个项目资料和合作需求,正在进一步的扩充和完善;

4、完成了中非民间商会顾问委员会的前期筹备工作。成立顾问委员会是商会应UNDP要求在07年要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已给商会第一批顾问委员共25个组织和个人发去了正式邀请函,下一步的成立大会暨中非发展战略研讨会正在紧张筹备当中。

5、进一步加强中非民间商会网站的管理和完善工作,增加了如“非洲投资商情”这样的好栏目。

二、组织了两个非洲考察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继续跟进已有的项目,为企业做好服务: 1、3月4日—15日,商会组织了保定直属分会的十多位企业家赴肯尼亚、乌干达两国进行了商务考察和贸易洽谈,取得了丰富成果,其中保定直属分会刘建军会长与布干达总理签署了一揽子项目的合作备忘录,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也与当地政府签署了关于合作修建塔纳河水电站的备忘录; 2、3月26日,商会副会长伍淑清率领商会代表团参加了在南非开普敦召开的CIBA商务论坛,并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影响热烈。代表团还拜访了西开普敦投资促进局、德班商会、德班投资促进局、斯坦林布什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等机构,进行了广泛接触和友好交流。

3、继续跟进深能源项目。

三、将培训作为商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地方上开展了培训活动。

3月19日,商会与湖北省民间商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一起合作举办了“走进非洲”报告会,报告会吸引了240多名湖北民营企业家参加。中非民间商会副会长张春来、商会理事李波、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湖北省非洲民间商会会长汪梦军、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会长、中国驻纳米比亚、肯尼亚前任大使安永玉等就各自的情况和工作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会场气氛非常热烈。

四、加强与澳门的合作,成立了非洲商务咨询公司。3月份,由商会下属中非时代(北京)信息咨询中心与澳方合作的非洲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澳门成立,并开始筹备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同时,双方还就如何办好公司、做好项目进行了多次接触和建设性的对话,五、丰富了中非青年俱乐部的活动。

3月份,与06年12月份的活动相呼应,中非青年俱乐部在上海举行了主题为“我们是朋友”的联谊活动,此次活动是商会与上海留学生协会、留学基金委共同组织的,邀请了上海8所高校的非洲留学生以及部分企业家参加。

六、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1、加强与非洲国家驻华使馆的联系。3月份商会出席了加纳50周年庆典,拜访了博茨瓦纳、莱索托、肯尼亚、坦桑尼亚、莫桑比克和乍得等国家的大使馆。

2、此外,商会还先后接待了香港浸会大学、澳门马有礼先生、湖北国创集团等客人的来访。

四月份的重点工作:

1、完善网站建设,开通法文网站;

2、完善会员资料库;

3、继续扩充项目库,特别是增加非洲国家在中国投资的项目种类;

4、筹备参加5月份在上海举行的非洲发展银行年会,邀请澳门马有礼先生作为商会代表团团长参加;

5、参加广交会,要对广交会进行深入调研,与非洲参展企业广泛联系,为以后筹办非洲展品中国展销会积累经验;

6、筹备六月下旬与浙江培训学校的合作;

7、成立中非民间商会顾问委员会;

8、落实四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成立“走出去”指导中心的报告、规章制度、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

民间商会闯出的天下 第3篇

20年前,王川流送她的妻子南下深圳创业。当时,他说了一句话:“去吧,不成回来,我一个人的工资也能养活咱们仨。”

与妻子同行的,还有他的一位朋友。10年后,不仅妻子和朋友都没回来,他自己也去了深圳。

这三个曾经的海军高级军官缔造了中国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民间中介组织——深圳市外商投资协会。

人财都要独立

1989年,郭小慧42岁,生活平静而幸福,已经是海军人才开发中心的副主任(团职干部),丈夫王川流是海军出版社的总编辑(师职干部),两个人的感情很好,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郭小慧在那时候甚至都想象不出来自己的生活还能出现什么波澜,直到有一天接到了深圳市副市长朱悦宁的电话。

朱悦宁邀请她去深圳创业。80年代末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已逾深圳工业总产值的50%,市场经济呼之欲出,但在深圳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中介机构出现,朱悦宁想让郭小慧去做这个事情。

郭小慧听了很兴奋,毕竟军队是男人的天下,她希望能有个更为广阔的施展自己的舞台。和家人商量后,郭小慧决定南下。

和郭小慧一起去创业的还有她和丈夫共同的朋友王丹亚,王丹亚当时也是一位海军大校,时任海军装备部的政治部主任。

“他俩带了两个年轻一点的孩子,一共四个人过去”,王川流说,这是真正的空手打天下。

在当时,中国几乎所有的协会都是官办的,人称“二政府”,人浮于事的现象非常严重。郭小慧跟朱悦宁直接提出要求:他们创办的外商投资协会,不要公务员身份,也不要政府一分钱,但是有两个条件:一、财权自己管,政府不能插手;二、人事权也独立,政府不能往里面塞人,如果要搞外商协会,就要搞一个真正民间化的协会。

这个想法得到了当时的深圳市市长李灏的支持。

1989年,深圳市外商协会正式成立,李灏兼任会长,郭小慧任常务会长,王丹亚任常务副会长。

拒绝了政府的资金投入,使得创业之初非常艰难。刚开始的时候几个人都没有工资,花的都是自己的转业费,而几十年军龄的转业费每人只有4000多元。

“租农民房,住集体宿舍,但想法都比较一致,就是闯天下来的,同甘共苦。”王川流说。

协会成立的第一项工作,是招会员。一个民间的协会,没有政府的主导与推介,全靠自己的能力与服务来吸引。四个人的装备就是四辆自行车,一切从零开始,到处跑会员,跑了大半年会员只有100多个。

办公地点也不能设在政府办公楼里,因为如果外商来,看到门口有站岗的就心虚,所以,他们就租了一个招待所,从那里起步。

不透明政策下的中间人

郭小慧心里明白:要办出来特色,才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协会。“什么是外资企业最需要的?当时确定的是政策服务。”

当时,很多外商来深圳,遇到棘手的问题根本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比如,用电问题。而成功组织了“深圳市用电信息发布会”,让深圳外商协会打开了局面。

当时的深圳因为发展速度太快,严重缺电。招商引资的时候,深圳答应外商一切都没问题,等外商厂房建起来,也开工生产了,却缺电,于是供电局采取了非常生硬的办法——拉闸限电,一个地方用电多了,“哗啦一下就把闸拉了”,很多外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流水线上的东西正在走着,一拉闸,线上的东西全部报废了,损失非常大。

外商协会抓住这个焦点问题进行调研。问题的确很棘手:用电是归属广东省电业局管,深圳市政府管不了,在条块分割之下,本来政府部门之间就存在一定矛盾,再加上深圳用电紧张根本是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很多人都告诫外商协会别捅这个马蜂窝。

但协会还是联系了供电局的人,请他们来给企业讲深圳的供电状况,被称为“用电信息发布会”。

到了开会的那天,礼堂里坐满了外资企业老总,供电局的人却没到,那时候没手机,也根本联系不上他们的人。

郭小慧和王丹亚当即紧急分工:郭小慧留下安顿会场,王丹亚带着一个秘书骑着自行车去找供电局的人,后来才知道这个讲演人住院了,王丹亚又骑着车去医院,终于感动了讲演人,他从医院跟着他们去了会场。

在“用电信息发布会”现场,供电局的同志解释说,供电不足确实是深圳当时的问题,希望企业理解;而企业也提出建议,希望供电局停电有预先的通知,分区停电,让企业有所准备。供电局最后采纳了此项建议。

企业老总们觉得,外资协会这回真起了作用。他们看到,协会没有复印机,没有电脑,于是主动给送过来,协会很多办公用品后来都是企业提供的。

从此,深圳外商协会慢慢得到了企业的认同。

1989年,公安部发出了全国禁止桑拿浴的通知,所有桑拿业一律停办。深圳很多投资桑拿业的外资企业也被迫停业。

外商当时的感觉是莫名其妙,政府批准开业的,守法经营,怎么忽然就给封了呢?有的外商就要撤资。

马介璋是第一批投资深圳的香港商人。1985年开始他就把投资方向由香港转向深圳,最早投资服装业,继而又参与了制鞋、旅馆、娱乐业等,他在深圳也投资了一个从事桑拿的企业,结果被封了,他把自己的情况反映给了外商协会。

外商协会又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报告上报给中央,提出桑拿业整顿应该有所区别,如果就是不准这个行业继续再发展,政府也应该适当给予补偿。

随后不久,一位高级别领导在公开场合表态:确实应该给外资一些补偿,外商随后也表示了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后来,马介璋把自己的桑拿娱乐城改成了歌舞厅。为了感谢外商协会,他在金碧酒店租了一套房子给协会,预付了两年的房租。

到了1992年的时候,外商协会的会员发展到了四五百家,影响力大大扩展,而外商们对于了解国家政策信息的要求也更为强烈。

那一阶段,国家政策变化又特别多,外商协会就搞了一个政策法规信息,一年出100多期,平均三天出一期,把所有和外资有关的文件,都作为信息公布出来。

信息来源,一方面是从深圳市政府来,另外一方面则主要是通过郭小慧和王丹亚在北京的一些老朋友老关系获得。

外资企业对此都如获至宝,因为当时的政府信息透明度不高,外商都是到处找政策,很多关于外资的文件根本看不到。他们把这套信息装订成合订本,反复揣摩。当时外商协会会员的会费每年是3000元,有的企业老总谐谑地说,“光是那政策法规信息就值那么多钱”。

中日合资企业赛格日立的老总庞大同后来回忆说,虽然他是中方派出的总经理,但是政府很多文件他也看不到,要想了解相关的信息,都是通过看外商协会的政策法规信息。

影响政府决策

作为中介组织,作用就是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它必须要得到两方面的信任。与得到企业认同相比,深圳外商协会花出了更长的时间来取得各级政府的认同。

最初让郭小慧、王丹亚有挫折感的又恰恰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北京的时候,他们都是部队里的领导,王丹亚做政治部主任,手下管着1000多个团职干部。那时人们对他只有恭敬,他从来没受过白眼,更没挨过呵斥。

最初到深圳,去政府部门办事,他们进了一个单位科长的办公室,刚进去人家就气哼哼地问“你们干吗的?”“是外商协会的”,“谁让你们进来的,出去等着吧!”

直到1993年这种困局才得以扭转。

1993年下半年,中国股市还在破冰期,虽然深圳已经有五家上市公司,但是国内各界对股票上市还有不同认识,有的部门提出:国有企业上市,会不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而深圳市则希望能有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尽管深圳市上报了第二批上市企业名单,中央却把此事暂停,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几次进京争取未果。

11月,深圳外商协会组织了一个20人的代表团,由郭小慧、王丹亚带队进京,穿梭于国家计委、体改委、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务院特区办、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人大财委、全国政协经委等各部门之间,不断地安排座谈、研讨、游说,让外商讲股市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并且提出建议,如果怕国有资产流失,可以让合资企业先上市。

一个半月后,国家批准深圳24家合资企业上市,包括深大通,深科技,深中华等。事后,深圳市委书记李灏特意去了深圳外商协会,见了郭小慧就大呼,外商协会给深圳立了大功。

那天,李灏在外商协会听了7个小时汇报,问他们还有什么困难。当时外商协会的工作人员都还没有深圳户口,包括郭小慧,出国办理签证非常不便,因此李灏破例批了10个户口指标。

中介机构做到了一级政府无法做到的事情,显示出的力量不容小觑。

到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企业主要是在广东地区。政府为了加强管理,要在广东进行“实转”管理,即原材料进口要交税,成品出口后再退税。当时的文件已经要正式颁布,一旦颁布会直接导致企业现金流吃紧,广东加工贸易企业一片恐慌,香港四大商会找到深圳外资协会,问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深圳外商协会提出了一个以银行保付保函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的方法,变“实转”为“台账”。随后,四大商会组团去北京,总理朱基接见,解释说实施“实转”是因为加工贸易走私控制不住,除非可以想到更好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香港四大商会当即就提出了台账的方法,朱基让经贸委和海关派调研组调研。

在香港四大商会进京的同时,深圳外商协会也以《外商反应》等文字材料形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缴纳“台账”保证金等9条建议,并在经贸委到深圳调研时再次反映情况。

1996年“台账”制度正式实施。

集中反映外资企业面对的问题,是外商协会的看家本领,而最终反映的这些问题又影响了政府的决策和政策的制定。

到了这一年,外商协会的会员已经发展到700多家,在深圳的上步大厦买了一层楼作为办公场所。也是在这一年,王丹亚因癌症离开人世,而王川流在这一年终于也来到了深圳。

拥有仲裁权

在创业的第一个10年里,郭小慧、王丹亚心里非常明确,是要办一个民间化的协会。

“我们一直都是有明确的发展纲要的,第二个十年是要做一个国际化的商会。”王川流说,“随着中国加入WTO,必须有个商会组织,给会员提供商务服务。这一点我们在1999年就提出来了。”

过去外商协会主要是做政策服务,现在虽然这种服务依然在进行,但是已经只是非常小的一个部分。

“现在国外很多投资者,希望我们帮着选项目、选址,希望我们做投资咨询,同时,各地政府都来找我们,让我们帮着招商引资。”这些服务已经超越了会员服务的范畴。

2005年,深圳市国际投融资商会成立,会长由深圳市外商协会会长兼任。两个商会结合后形成了从资本选项、论证、选址、注册到运作、融资、上市等的全程服务链条。

此外,调节商事纠纷也逐渐成为外商协会的一项职能。2006年一年,深圳外商企业协会接到投诉纠纷300余起,矛盾主要在中外企业的合资合作问题、高端知识产权的专利许可等方面。

2007年,深圳外商协会与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合作成立了企业商事调节委员会。

在此之前,对于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协会先进行调解,这种方式为平息商事纷争,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调解本身并没有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外企协会在会员企业之间所做的调解努力,也常常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和解协议而无功而返,而企业要解决纠纷更多的是诉诸于向法院起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企业商事调节委员会成立以后,形成了调解与仲裁紧密结合的机制,由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仲裁裁决具有“一裁终局”的约束力,因此,可赋予调解结果以仲裁裁决的强制效力,在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142个国家获得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外企协会的商事调解,可以被迅速赋予在广大范围内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从9月成立开始,到目前已经开庭了2个亿的案子。”王川流对记者说,目前商事纠纷、贸易摩擦太多了,现在大楼下面,很多会员都排着队等着开庭。

王川流常常会坐在上步大厦20楼的办公室里,频频回望20年前他送妻子和朋友离开北京的那一刻。

民间商会 第4篇

关键词:工商联,民间商会,中国特色,统一战线

在新形势下, 工商联的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仅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 而且是起到民间对内对外商会组织的作用。如何把工商联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商会组织, 是值得在理论上深入探讨和在实践上努力的大事情。今天,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必须把工商联办成民间对内对外商会组织。为此, 必须认真总结中国历史上建立的民间商会的历史经验, 研究它的特点、任务、地位及其作用, 以此为借鉴。

新中国成立后, 在筹建全国工商联的时候, 即1951年, 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政治报告中指出:“工商联合会将逐渐成为工商业界的, 即包括各城市、各阶层各行业的, 并使中小工商业者享有平等权利的组织”。1952年8月政务院公布的《工商联合会组织通则》, 规定了会员构成。明确工商联是包括国营企业的各类工商业者的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在1952年10月正式成立, 在实践活动中发挥了民间商会职能。在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 在沟通政府和工商企业联系中, 调整经济关系等方面, 起到了积极作用。可见, 从工商联成立和命名的由来看, 它的性质和地位是很清楚的。

商会成立前, 中国早就有了由商人或手工业者组织的行业。象行会、会所、会馆、“堂”等好多种。在唐代长安就有120行, 并有“行头”, “行首”等名目, 其中有些已具有行业组织性质。到了晚清, 北京有商人、手工业者组织的会馆50多个, 苏州的会馆、会所有90多所, 这些组织的经济活动很活跃。这类行会、会所组织的特点是具有强烈的封建落后性和排他性以及所特有的局限性。它们局限于同行、同乡的狭隘利益, 各立门, 自立规约, 划分势力范围, 区域观念极强。因此, 对发展经济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19世纪末, 新兴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渐向行会、会所渗透, 有些人还担任了领导职务, 从而使这些组织的封建性质有所改变。19世纪80年代, 著名的大买办、洋务派企业的投资和主持人唐延枢、徐润都是上海公所、丝业公所的董事。对于改变行会、公所的特点和性质, 起了很大的分解和促进作用, 直到20世纪初, 中国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会组织。

1.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组织都是在行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0世纪初, 中国在行会基础上建立起了各地商会组织, 像上海、天津、广州先后出现。中国第一个商会上海商业会议公所, 是在盛宣杯 (工部侍郎) 、严信厚 (上海通商银行总董) 的主持参与下, 由各行业的会馆、公所等各选举商董二人组成。再有参与天津商务总会的有钱行公所, 当行公所等36个行业。广州商会也是在所有行业组织“72行总商会”基础上演化而来。

在建立商会过程中, 原来的行会、公所性质和特点开始变化, 逐步向资本主义性质的同业公会转化。这时的同业公会的特点是:出现了在政府支持下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法。1918年北洋军阀政府公布《工商同行公会法》, 原有的行业组织相继改为同业公会, 并成为商会的基础或行业基础。1929年《工商同业公会法》第2条规定:“工商同业公司以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之弊害为宗旨”, 充分表明从行会到同业公会的转变, 其主要活动仍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全国解放以后, 这些同行公会在人民政府和工商联的领导下, 推动本行业企业发展生产, 改善经营, 在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开展城乡中外物资交流、协商加工订货工缴货价和劳资纠纷、评议税收等方面, 继续发挥有益的作用。特别是在推动所属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学习、最后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清产核资等方面, 更是作出了重要贡献。

2.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是资本主义经济向前发展的产物, 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19世纪末, 中国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 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欧美的影响下, 建立了中国自己的商会组织, 同在华的洋商总会等团体相抗衡。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这时, 国内要求振兴实业, 富国强兵的呼声很强烈, 而清政府迫于舆论压力, 便准令开办商会。1902年上海成立商业会议公所, 1903年天津成立商务公所。政府直接委派商务总理、协理。会董由行业推选组成, 与洋务派企业“官督商办”相似。1906年京师商务总会成立, 各大商埠及主要工商也城镇也相继设立。1914年在上海召开中华全国商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成立全国商会联合会。从此, 中国商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3.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是在政府的领导和保护下从事经济活动。

旧中国的商会任务, 可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方面, 主要是保护经营者, 即商会成员的经济利益, 促进经济发展, 维护政府权益。对外方面, 主要是维护政府的对外贸易的经济利益, 发展对外贸易, 促进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 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 抵制洋货, 对民族经济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商会上述这些任务和活动的实质, 实际上都是在政府的领导下, 为维护政府利益进行的。

4.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 具有反帝爱国的传统, 是值得今天继续发扬的。

旧中国的商会, 还有一项重要活动, 即参加历次反帝爱国、抵制洋货的运动。中国处于半殖民半封建社会性质, 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 有一定的反帝和抵制帝国主义的侵略表现, 还有一些民族资产阶级在受到外国资本主义排挤时, 也有一定的反帝要求等。

5.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的不断完善, 为促进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旧中国的商会成立,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 虽然经过坎坷波动, 直到抗日战争前还是逐步有所发展。其间, 商会是起了促进作用;反过来, 工商业的发展又壮大了商会组织。中国历史上的商会, 是民族资产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 是组织的民间工商业团体。这个带有规定性的表述, 反映出它的三个基本属性: (1) 阶级性, 代表民族资产阶级, 有别于其他阶级。 (2) 经济性, 从事工商经济活动, 有别于其他政治性, 文化性活动的团体组织。 (3) 民间团体性, 有别于其他政治机构的官方组织。旧中国商会的任务, 最主要的就是维护民族子陈杰吉及其商会其他成员的利益, 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发展工商业, 为此而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

中国历史上的商会能经历了一个从成立到发展壮大过程, 是同这些作用的充分发挥分不开的。工商界觉得依靠商会有助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历代统治者也认为商会是个重要社会势力和财源而加以扶植利用。更主要的是:商会的存在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 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今天要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 也必须加强对工商联到民间商会的转变, 使之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 党和政府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一系列理论和措施, 从而改变了过去对商品经济简单的、教条主义的认识。商会的功能问题也随之提出, 并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和重视。尤其是如何使工商联充分发挥对内对外民间商会作用, 更是一个突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国以来, 工商联也发挥了一定的商会作用, 但对商会组织和商会职能的认识不足。它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不太密切, 一时间, 我们又曾将商品经济简单地看作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因此, 长期以来工商联的商会职能发挥的较差。现在, 为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新时期的民间商会组织, 必须改变那种认为把商品经济简单地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形式, 才能把工商联的作用向前推进一步。

新中国的工商联虽然与旧商会有历史渊源关系, 但两者之间都有本质的区别:“从前的旧商会是在旧政府领导之下, 现在的工商联是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之下。”[1]新中国的工商联如果说仍然具有商会功能的话, 那么这个功能主要表现在协助政府指导工商业。与旧商会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协调关系的主要功能也有本质区别。

工商联的商会功能在建国后的各个阶段表现是不一样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联的商会功能是很明显的, 它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 协助政府指导工商业生产、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 工商联的任务是行业、企业转向个人, 主要对原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工作。这一阶段, 工商联组织已基本失去了作用。“文革”时期, 工商联基本解散, 就更谈不到它的商会功能了。“文革”之后, 工商联恢复了组织活动, 但仍然是做人的工作。尽管在发挥老会员的优势, 为四化建设献计献力方面有所建树, 但商会功能并没有恢复, 只是在中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和工商联吸收了新会员之后, 商会功能才成为工商界热门的话题和工商联会务工作所探索的重要内容。现在, 如何发挥工商联的商会作用, 已经提到日程上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工商联开展了大量经济咨询服务、工商专业培训、海外联谊活动, 在代表委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提出咨询建议等工作也是比较突出的。新时期工商联的工作内容与过去商会的某些业务有相近之处, 与国外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商会也有相近之处, 但长期以来, 我们的企业和整个工商经营界对商品经济还不够熟悉, 工商联组织本身也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企业利用工商联组织参与商品经济不积极、不主动;工商联为商品服务的功能差, 不自觉, 应坚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 坚持积极参与经济活动。

现在, 全国各地工商联都在探索关于商会功能问题, 然而彼此之间有很大差距, 有的城市占尽天时地利, 商会功能显露得十分明显, 像比较开放的城市或特区, 有的城市虽然努力探索, 但仍得不到社会承认和重视。怎样才能使工商联的商会功能发挥出来?在这一方面, 除了继承了中国历史上商会的优点, 在结合本国情况加以吸收以外, 还要学习发达国家关于商会的经验, 学习它们用法律条文来确认工商联组织在商品经济中的地位, 并且是明确商会的功能, 给予社会保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深入进行, 政治体制改革也在进行。工商联组织的商会功能与经济界其他组织、协会、行会与行会之间的关系, 它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 都应结合改革, 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为把中国工商联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商会组织, 应该看到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然而, 也要看到目前还存在的问题。要想真正发挥工商联的作用, 必须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快自身改革的过程, 更新观念, 改革领导体制, 改变会员结构, 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真正承担起商会的职能。在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指导下, 一定能把工商联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商会组织。

第一, 不断更新观念, 树立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观点。当前, 在工商联内部有些同志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对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认识不足, 习惯以过去的老眼光看待不断出现的新事物, 阻碍着工商联工作的开展。因此, 更新观念已是工商联自身改革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奠定了改革开放的基础, 党的十三大又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一切工作都要适应这个形势的要求, 就必须真正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鼓励会员和干部从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体系和思想方法, 研究分析, 取其精华, 应用到工作中去。

第二, 坚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树立在国内和国外的信誉。只要工商联能够坚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 通过自身的改革, 作为具有观念新、素质好、效率高、富于开拓精神等特点, 必将得到党和政府的更多信任和支持, 就会在海内外工商界享有更高的声誉, 继而在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发挥作用。工商联作为对内对外的民间商会组织作用也就更大。

今后的工商联应该是凝聚企业家的组织, 联系政府和工商界的纽带, 促进经济联合桥梁、沟通国际经济交往的渠道, 也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意见要求, 就经济问题参政议政的代言人。这些就是把新时期工商联办成民间商会的功能所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 一定能把工商联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对内对外的商会组织, 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民间商会融资担保机制及模式选择 第5篇

摘要:本文以如何完善和发挥民间商会融资担保中介功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逻辑重心。基于合肥、昆山两地温州商会融资担保具体实践的调查分析,客观审视其运作基础及发展前景,研究探讨其发展的可行性及路径选择,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民间商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2-0083-05

一、民间商会“担保公司”演进背景与运作基础

为了给当地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信用保证,2003年,新疆温州商会15家会员企业出资组建的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一新疆宣乐担保有限公司,成为最早开始为会员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在外温州商会。此后合肥、桂林、昆山等地温州商会陆续成立“担保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备担保公司的异地温州商会有10余家。这些投资担保公司的兴起,给在外发展创业的温州商人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民间商会融资担保实践的主要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众多温州人走出温州。在全国乃至世界闯荡市场,并由此构成独特的超越地理概念的以人为集合特征的“温州人经济”。据温州市经济合作办公室相关报告显示,目前,有175万温州人在全国各地经商办企业,足迹遍及大陆32个省、市、自治区。温州人在全国各地累计投资额达1760亿元,创办工业企业近2万家;每年在外温州人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000亿元,相当于温州本地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实践表明,正是这种内外互动放大了温州人经济,进而形成了温州区域品牌效应。

民营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商会的蓬勃发展,后者反过来对民营企业资源配置活动又起到了促进优化的作用。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全国正式建立温州商会的地级以上城市已达120多个,涵盖了大陆所有省、市、自治区。会员企业往往借助商会平台,采取联合式开发、组织化运作的集合方式筹集资金,来弥补单体投资能力的不足,并且出现了行业性、集群式转移的新动态。在外商会已成为温州与各地经济合作与交流的纽带、温籍工商业者在外创业的参谋、维护在外温州人合法权益的“娘家”。

近年来,温州社会资金跨区域流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民间借贷筹资在外经商或投资办企业的现象在温州更是十分普遍。据我们匡算,2006年与200G年相比,温州投资性的民间资金外流规模由每年不到100亿元增加到550亿元,资金外流明显加速。另据温州银监分局专项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5月,在外温州人(企业)贷款余额为30.97亿元,比年初增加2.49亿元。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温州在外企业融资来源依赖温州本地的现实。温州在外企业产业实体在外。而融资大多来源于温州本地,造成“产融分离”,给企业资金调度和资产运转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由民间商会组建担保公司解决在外企业融资难问题呼声很高,不少商会踊跃尝试。

(二)民间商会担保运作的客观基础

在外百万温州人经过20多年的创业,创造了独特的不可估量的社会财富,可以说,这些财富为商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了运作基础和现实可能。一是资产实力为担保提供运作空间。在外温商在温州辖区开发并购置大量房产,为贷款提供了大量的反担保资源,通过联动可使大量的闲置资产变活,这无疑为温州民间商会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提供巨大的运作空间。二是商会品牌为银行、商会合作提供基础条件。经过近年发展,温州商会以亲和力强、能广交朋友的传统,与各地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形成了庞大的企业家人才群体,“温商”招牌成为当地银行授信“金钥匙”。如昆山浙商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之初就得到了昆山农村商业银行20亿元的授信额度。三是地域文化为业务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受“永嘉学派”思想以及浓厚的地域意识影响,温州人很看重面子,诚信有目共睹。通过故乡情结,凭借着老乡这层关系,从道德层面上约束会员往往是有效的。四是信息优势为担保资产风险处置提供便利可能。各地商会的行业特色性强,信息掌握比较充分,企业相互之间的资产转让市场相对发达便捷。在风险资产处置方面,不仅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且处置效率也会明显提高。

二、民间商会融资担保实践的动因分析

(一)从商会自身角度进行考察

1、直接原因: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会员融资困境。目前温州在外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融资需求量大但融资难,这主要是由在外温州人经济特性所决定的:一是在外温州人以民营化的工商活动为主,并以第三产业居多;二是普遍缺乏抵押物,因而不太容易得到银行贷款的及时支持。商会承担融资担保中介的主要优势是可以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现实世界交易双方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分布的或参与一方拥有的信息不完全,因此会对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不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称为逆向选择),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称为道德风险)。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企业的融资能力可视为资金的供给方(投资者或债权人)对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满意程度。而企业提供信息的能力又可以用企业的规模、财务状况、现有可抵押、质押的财产水平和企业能获得潜在资金的渠道等指标来反映。由于温州在外民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财务信息不规范,可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不足,融资能力有限,这些特点决定了民间商会担保公司在其债务融资中的重要性。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问题的关键不在银行不肯贷款给小企业,而是很多企业无法达到银行的要求。对于大多小企业来说,一家企业往往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通过商会担保中介运作,让几家小企业联合起来,就可以符合标准。在资金瓶颈面前,小企业们的“抱团”行动爆发出来的力量是惊人的。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Dence)信号理论指出,市场主体通过释放大量信号的办法可以部分获得被逆向选择破坏的市场效率。而民间商会在市场主体信息传递方面可以提供有效帮助,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同最近建设银行和世界最大网商阿里巴巴联手推出的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信贷业务,将网络信用作为客户评价授信的重要依据,实际上就是利用网络平台传递企业信用方面的“信号”而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2、关键因素:企业和个人多种需求动机驱动。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bw)有关个人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多种动机和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其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超越性的,将最终导向完美人格的塑造。如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所指出的那样,企业的需求也可以分为五个层次(郑慧,2006),第一层次为私人产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第二层次为公共产品的产权保护和经济秩序,第三层次为俱乐部产品性质的行业信息和组织维权,第四层次同为俱乐部产品性质的行业群体认同的需要,第五层次属于政治产品的社会地位的需要。而目前商会会长已成为一张金名片,不仅为个人企业发展带来各种有利因素(第三、四层次),也意味着企业及企业家个人的取得成功并自我实现(第五层次)。商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办担保公司。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由此可以得到大多数会员企业的认同,可以树立好的名声和威信,在会长竞选时取得成功的几率就可以大大提高。很明显,在现实当中,会长企业及本人在两地政府和银行系统得到的关注和重视非普通企业所能比拟。它可以优先得到政策资源,以商

会的名义得到好的项目,还可以拥有一定的支配权,这无疑成为最大的间接利益回报。

3、长期动因: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商会组织的长远发展。成立担保公司解决多数会员企业融资问题这一创新举措似乎得到更多外地温州商会的兴趣并付之实践。在当前新形势下,民间商会作为信用服务中介组织的中小企业信贷新模式,来解决中小企业投融资困难以及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不畅、风险较大等问题,是一种值得尝试的方法和可行途径。制度变迁理论将制度变迁定义为制度创立、变更及随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的路径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交易费用高且不完备的市场。二是收益递增。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C.North)认为利益驱动和意识形态导致变迁主体采取了制度变迁行为,而稀缺性、竞争、认知、选择等促使作出选择的集团将制度变迁继续推动下去,并会从选择新的制度中获得更多的潜在利益。显而易见,由于信贷市场长期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无法得以很好解决。民间商会通过创新担保中介运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交易成本高和信贷市场存在的低效率问题:同时利益驱动和文化认同致使商会及会员企业获得制度变迁的持久动力。

(二)从社会外部环境进行考察

1、地方政府的诱导转变。担保行业是国家推导的行业,各地政府都有积极扶持发展的意愿。一方面,从担保服务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的角度看,其效益具有广泛性和整体性,由政府来主导推动应该“名正言顺”。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私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自主活动与经营,成为民间商会“自主性”的基础与根源。正是这种“自主性”,也使民问商会成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一支重要而独特的“外推力”(张铁军,2006)。商会作为民间的中介组织,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协调、平衡和协作,这些往往是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所难以做到的。而作为民间商会在这一点上,却能以其独有的职能和优势,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凭借着自发的组织形态和自主的管理模式,根据需要进行区域间的合作和联合,最大化地发挥经济联合体和合作实体的优势,使区域和地方经济得以健康发展(刘承智,2007)。因而,在现阶段,民间商会发挥的积极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视。2004年温州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政府通过扶持担保公司的业务运作,可以向众多需要政府支持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实际上发挥了间接补贴的功用。这样既避免政府直接介入专业性很强的经营性运作,使政府保持超然的姿态;同时又使政府有限的财力资源投放影响面扩大到整个辖区企业,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几个常来常往的关系企业。因此,对政府而言,具有一定的经济合理性。就温州市而言,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通过民间商会的担保运作,可以积极而有效地利用当地金融资源,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既有利在外的温州民营资本做大做强,又可以有效弱化温州资金持续外流的原动力。

2、金融改革深化产生影响。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十分突出的一点就是更加注重金融资源向均衡化方向发展,着力解决融资结构性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结构性失衡而导致的弱势领域发展缓慢问题日益凸显。根据“木桶原理”,弱势领域的发展滞后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其效益低、融资难、保障不完善的特点决定了单靠其自身发展和有限的财政支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巴曙松等,2008)。因此,加强对弱势领域的金融支持如发展小企业贷款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银监会于2007年颁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以放宽担保条件为突破点,加快小企业授信业务创新,以保证小企业有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这为民间商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金融政策环境。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高度集中垄断的银行业正逐步向民营资本开放。通过积极促进股份制或互助合作制民营银行以及地方民营性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建

立与发展,开辟民营经济融资的新渠道,从而为尽可能多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这使得多年与银行打交道、又饱受融资难问题困扰的民营企业家产生强烈的愿望和冲动。他们想方设法进军金融及相关行业,熟悉金融业务,为以后大的发展做好准备。而担保业不属于金融管制范围,门槛比较低,操作相对比较容易,成为现阶段温州商会尝试和实践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三、民间商会融资担保实践的主要特点及面临困难

(一)民间商会担保运作的主要特点

我们把合肥(省会城市)、昆山(县级市)温州商会作为实地调研对象,通过召开商会及其担保公司相关专业人士座谈会并发放调查问卷,当前异地温州商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特点可以概括为:

1、注册资金以商会会长出资为主。如昆山浙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为昆山温州商会会长旗下的企业独家出资设立。2004年设立的合肥温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合肥温商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而合肥温商集团董事长正是合肥温州商会会长。

2、担保对象、资金用途比较固定。昆山、合肥两地商会担保公司并没有进行商业化运作,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所担保的贷款对象基本上是商会会员或当地经商的温州人,主要用于急需小额资金周转比如进货或扩大生产等。

3、担保业务规模不大,担保贷款以小额为主。截至2008年4月,昆山浙商担保公司运作的担保贷款总额为6600万元,客户仅28户,其中企业5户,个人23户,最大一笔达到1500万元,其余大多为50万元上下的小额贷款。而合肥温商担保公司每年担保额只有几百万元,成立至今累计担保额也只有3000-4000万元,最大一笔担保仅有300万元;目前担保客户还不足30家企业。

4、机构运作相对比较规范。公司由当地金融界知名的资深专家负责,经营管理与风险管理岗位均由具有多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担纲。如昆山浙商担保公司内设业务部、风险部、财务部等,招聘7名工作人员;合肥温商担保公司现有专业从业人员3人。

5、业务收入偏低。目前,昆山、合肥商会两家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原则上是1-2%。昆山浙商担保公司2007年业务收入为56万元,合肥温商担保公司业务收入更少。

(二)民间商会担保运作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1、缺乏银行认可度。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离不开银行配合支持,但出于各种因素担保机构又难以真正获得大多数银行的认可,包括其实力、风险评估、管理能力及其推荐的企业,使得担保机构业务受限而难以生存。如在合肥,各银行一般只认较大的5家担保公司,有政府背景往往就能信誉放大,如1亿元注资,可以担保贷款20亿元,而且没有多少专项的保证金存放银行;但对于温商等其他担保公司,则完全是不同的政策,一般不超过5-6倍。

2、自身定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展空间。目前,商会担保公司定位在纯服务性质,主要对会员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从现实情况看,温州在外企业和商人很多,但参加商会的并不多,特别是那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他们恰恰是最需要得到融资担保服务的。毫无疑问,对于一个企业发展来说,最需要得到帮助的时候是它开始达到一定规模、而又未成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的时候。

3、收益与风险不对等。从昆山、合肥两地商会担保公司运作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规模小,收取费率低,处于保本经营甚至亏损状态。另一方面,目前的担保机构尚未健全完善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又缺乏统一有效的外部业务监管,在资本金非常有限的前提下。防范风险的任务相当艰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没有直接的商业利益往往就没有发展的可持续性。

4、程序复杂化制约客户融资担保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往往比较急,可以付

出高的成本代价,但不能拖拉。尽管对于惠及会员的商会担保公司来说,在发放贷款的程序上,商会担保公司的操作程序和专业的担保公司没有两样,但由于银行不认可担保公司,对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条件执行比较严,基本与抵押贷款条件一样,所以并没有减少贷款程序,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对当地温商一般缺少吸引力,程序复杂化使温商不愿进入,使得担保公司服务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5、商会自身发展有待完善。由于商会管理未实现职业化,对骨干的副会长以上单位而言,日常活动的经费支付主要来自他们的年费,商会的政策利益也主要由他们分享,往往形成会长、秘书长来自同一个企业或者由会长企业进行聘请,最终把商会搞成“一言堂”,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其他会员的积极性。

四、民间商会融资担保路径选择及其理由

(一)民间商会在融资担保实践中的角色定位

从总体上看来,信用担保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是自身业务发展的不规范而使行业整体陷入危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在加剧,担保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国信用担保业整体发展亟需寻找新的出路。那么,在组建与发挥担保公司作用的过程中,民间商会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研究发现,互助联保组织具有将信息不对称风险内部化和低成本、稳定运作的比较优势。应该成为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础:而且低层级的中小企业更适合建立互助性信用担保(彭江波,2008)。

显然,大多中小企业所需的融资担保服务是一种“俱乐部”产品,利用民间商会作为融资担保中介,组织会员企业进行互助联保,具有一种天然的运作优势,能够促进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效果。因此,民间商会毫无疑问应该是提供“俱乐部”产品的最适当组织,这对明显具有地缘文化特征的异地温州商会来说更是如此。

(二)发展模式选择及其理由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要想发挥民间商会信息优势,必须改进完善现有运作模式。可行的发展路径和模式是:建立完善由商会会长或副会长企业牵头,会员企业共同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主要理由:

一是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可以促使单个分散的个体在信用上实现自我增强和自我升级。在民间商会的互助联保组织下,企业之间组成了信用联合体,从而形成商会企业整体信用优势,方便与银行信贷制度要求进行有效对接,有利于缓解不同单个会员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约束,达到改善信贷资源投入效率的效果。

二是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可以建立稳定的共同基金补充机制,有利于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由会员入股或集资的形式集合成较大规模的共同担保基金,从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更为商会会员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同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不以赢利为目的,取得利润也用于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可以推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可以采取风险基金、企业互保、资产抵押等多种形式反担保,借助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和商会企业内部信誉传导及惩戒渠道,以及资产交易在行业内部最大程度变现等运作优势,使得主要风险由互助担保机构各成员共同承担,达到分散担保风险的目的。

四是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可以完善信用担保发展体系,有利于商会自身的发展和壮大。在商业化担保机构发展面临危机亟需寻找新的出路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发展尤为必要。它不仅可以扩大担保服务的覆盖面,使担保机构发展多元化并呈现不同的市场细分,促进提高担保机构服务效率;而且可以增进民间商会会员企业之间的凝聚力,反过来促进民

间商会自身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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