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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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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精选14篇)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1篇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怀办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纪委下发《关于对2013-2015专项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开展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镇开展排查和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镇成立了人大主席张义传为组长,建设、土地、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同时各村也相继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两委班子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采取各村自查、乡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村抽查不少于10户。

二、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发放底数,对照标准查找问题。

针对我镇承担的2013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核查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发放金额是否符合标准、发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过现场核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操作程序。排查结果:2013年分配任务125户,完成125户,发放资金123.2万元;2014年分配任务50户,完成52户,发放资金49.6万元;2015年分配任务45户,完成45户,尚未验收,资金未发放。全部符合规定打卡发放到户,无违规发放、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无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反纪律现象。现已列表上报。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2篇

2011年6月农村危房改造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建设局:

XXX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结合我乡农村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危改经验,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狠抓部门配合,经过干部群众的努力,现已全面动工。通过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危房改造概况。按县建设局分配我乡的危旧房改造指标共有36户。目前,所有的危房改造户已经全面动工,危旧房改造正在有序进行。

(二)资金筹集情况。在资金筹集方面,我乡农村危房改造按“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

(三)工作思路与方式。我乡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采取“拆除重建和局部维修,集中建房、相对连片建房与分散建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措施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加强领导、统筹配合、乡主抓、民政协调、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我乡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惠民工程来抓,以加强干部管理为

手段,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目的,危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危改工程是党政“一把手”工程,实行副科级领导包村、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危改工作。

三、几点经验

(一)坚持实事求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规划。乡党委政府本着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的工作思路,在结合危房调查摸底基础上,多次安排专人进村进行调查,核定危房等级、确定危改对象,实事求是地掌握了危改第一手资料,为农村危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张榜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严格程序,乡人民政府按照“群众申请、村民评议、乡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改对象。并及时张榜公示,让群众明白放心。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1、由于我乡劳动力、技术工短缺、且建筑材料供需矛盾突出,增加了建筑成本。

3、危改对象家庭经济薄弱,特别是主要劳动力是弱智、残疾、久病的家庭,自筹资金困难较大。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3篇

为什么房子那么容易倒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了好几年,为何还有这么多一遇大雨就要倒塌的危房?

(一)

“上面给的钱少,我们不能按建筑规范要求去做”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但这项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坦承,在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了少数负有监管职责的基层干部,不作为、滥作为,致使国家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错位,使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没有得到补贴。

国家于2009年正式推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山西省是最早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省份,其案例非常典型。

山西灵丘县史庄乡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时,共分得100个指标,其中史庄村40户,韩坪村40户。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史庄村有19户建了新住宅,剩下的21户及韩坪村的40户是政府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村民反映:在维修过程中工程队偷工减料,有的村民的房子椽、檩断了不给换,所做的过程基本上是:换瓦、抹外墙、换几块玻璃、吊仰层等其中的一些内容,每户的工程造价最多三四千元。

柳科乡在2011年危房改造中,共领到的任务数是120户,有塔地村、北上庄村、白北堡村、柳科村、苟庄村、伊家店村等6个村庄,“改造”下来,村民发现,有的房屋仅是换了瓦、用花格布吊了顶,换了几块玻璃,用油漆刷了一下门框;有的房屋前檐还打着支撑,危房改造过程中,已经折掉的椽也没有更换,更换后的窗户玻璃竟然使用的是拼接的碎玻璃。

北上庄村危房改造35户。结果,危房改造时,村里仅仅给运来了瓦片,各家自己出钱雇人维修屋顶。

知情人称,灵丘县大多数村庄在危房改造中问题大同小异,改造前对象认定模糊,改造后户名统计不准确;房屋修缮只做面上文章,改造后的房屋安全质量几乎没有改变,房屋改造资金到位少,象征性做些面上工程。

灵丘县城乡建设局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位副局长甚至说:“上面给的钱少,我们不能按建筑规范要求去做”。他说,“建设部的人来我也是这话。”

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

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往往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不少群众反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成为村干部手中的“香饽饽”,不给好处,贫困农民是绝对拿不到指标的,指标要么分给了村干部的亲戚,要么分给了送过礼的建房户。贫困户要想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也要送几只鸡或请村干部吃几顿饭,钱到手还要奉上“好处费”。

一位低保户反映,他打报告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好几年了,自己建好了房,但村干部一直不给他补助资金指标,直到他过年过节送了6只鸡、两条烟,村干部才给了他一个指标。钱到手后,村干部还要2000元的“劳务费”才罢休。一位极贫的低保户,去年建了房,向村干部申请指标,送了鸡和烟,请吃了饭,村干部答应给她指标。她本可得到两万元补助,但村干部开出一个条件,就是只给她补助6000元,其余的补助资金要买村干部家的建筑材料。她苦苦哀求,说她已建了房,急需危房改造资金付工费和材料费,希望能得到全部补助款。因此没有同意村干部开出的条件,结果村干部硬是没给她指标。镇里有多余指标,也没有给急用钱的低保户一个指标。

正是因为不公开、不公示,暗箱操作,才产生了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县里的网上查询公开系统中没有资金发放情况这一项,镇里也没有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更是走形式。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势必产生大量漏洞。到底什么人该享受,补助标准是多少,补给了什么人,人们不得而知,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就给执行这项政策的干部极大的操作空间,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二)

补助标准亟待提高

各级政府给的补助资金究竟是多少?给每户老百姓房改多少?

目前中央、省、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情况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按要求,农村危房改造面积为户均60~80平方米。如群众建一栋80平方米的平顶房,所需资金约10万元,部分群众、特别是山区乡镇的群众根本无法筹集这么多的建房资金。

另外,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建筑材料价格也不断上扬,加上建筑人工费也较几年前翻了一番,平均每平方米达350元,群众的建房成本也随之增加。同时,现在部分省市又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要求增设抗震要求,这样平均每户增加造价约10000元。这笔经费对贫困人群来说,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因此,为了让贫困村民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恐怕势在必行。

操作方法需要调适

除了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疑问外,很多农户表示,虽然获得了政府的补助名额,但需要预先垫资建房,等到房屋验收后才能拿到补助。这让资金周转困难的群众感到棘手。

湖北省某县一位乡镇干部坦言,如果政府补助提前发下去,一些农户可能将钱用在了别处,“这样就背离了危房改造的初衷。”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动工时可按审批补助额度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建议,上级在部署农村危房改造时,适度放宽翻建新建住房面积,以满足农村广大危房改造农户的实际需要。具体操作中,可以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允许地方整合相关涉农政策资金,打捆使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程。

农村廉租房可提上日程

除政府补助外,农户往往通过贷款、借款等方式补足所需款项。但由于利息,贷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而言,“门槛”不低。

目前,已有若干省市尝试着引导困难群众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农村危房改造筹资难的问题。对此,可特事特办,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贷款渠道。

另外,对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群众,可由政府主导提供农村廉租房,解决其住房问题。优先帮助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建房,解决住有所居、住得安全的问题。

发放程序必须严格

农村危房改造有个基本的程序,首先是由农户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由村民会议组织对他进行一个初步的评议,评议通过后,还要在村委会的村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随后,乡镇政府还要进行复核,最后到县一级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最后审核。要经过三级审核,应该说,认定的改造对象和确定改造补助标准,是有比较严格、公开的一套程序的。

为什么还是没有把好关呢?不得不说是审核部门没有尽到责任。要落实农村危房补助制度,归根结底,需要严格遵守危房改造农户的认定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程序公开、公正、公平。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两条最核心的原则:改造对象一定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改造对象。

住建部副部长王宁曾指出,今后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发放,必须全面推行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的制度。“搞一个银行帐号,直接把补助资金发到农户手上。乡镇、村就不要经手了,减少中间环节,堵塞可能的漏洞,防微杜渐。”王宁说。

此外,还要实施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批准一户就建档一户,而且要录入到信息系统。制作好信息系统是非常有用的基础性工作,它可以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人为干预。有了这个系统,坐在北京的住建部里就能通过互联网,就可以随时点击查看河南、湖北等地方危房改造农户的信息,家庭是什么情况,改造了没有,可以实时查询。只要将这套监督体系打造完备,就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防止资金挪用、截留。

(三)

确保资金下发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国家出于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发放危房改造资金,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房改造资金实际上就是农民的“救命钱”。农民呆在破旧的危房里是十分危险的,一旦塌下来,那是事关人命的大事。按理,各级干部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及时帮助群众走出危房,住上新房。然而,一些干部却不作为、乱作为。

用一些村民的话说,“县里的干部只顾分指标,坐着车子看一看,村干部带着走一走,吃个饭就回家。镇里的干部不进村入户,喜欢电话遥控指挥,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根本无法关心群众冷暖疾苦。”县镇干部甘于当村干部的“二传手”,势必造成村干部将钱款任意发放以及“雁过拔毛”的乱象,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

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资金的支付、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断增大,而相对应的监督却没有跟上。危房改造资金谁能申报,谁不能申报,决定权都掌握在一些基层干部手上,导致他们有可能利用手中的补助指标建议权、上报权、分配权,诱骗、逼迫农户要回扣,或者将补助指标安排给已经建好房子的农户,要求配合办手续、骗补助、私分款。一些镇村干部以帮助困难群众获取危房改造资金为由,从中提取“辛苦费”“跑腿费”,有的给已死亡的村民申报,然后把获取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

按理,危改补助申报应该有严格的手续,然而由于监管部门抽查审核不够,以及部分危房改造对象维权意识淡薄,容易出现“暗箱操作”。一些地方为了躲避村民监督,特意绕开小组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只在网上做做形式公示一下。加上农民普遍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标准不了解,一些村“两委”干部提出帮助代办领取,从而克扣、截留部分资金,只给农户兑现一部分补助。

要防止使农村危房资金不受侵吞,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把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都晒出来,并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住建部门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亟需加强政策宣传,让每个农村危房改造户都知晓相关政策,明白补助标准。只要让村民真正有效地参与监督了,村子里谁家是危房,村里人最清楚,村干部虚报冒领,村民一看便知。

怎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第4篇

一、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为无危险点,B等级为有危险点,C等级为局部危险,D等级为整体危险,其中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二、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三、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四、补贴资金

以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例:

1.目标与任务

2015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000户(含节能示范户54000户)。其中,贫困地区危房改造40000户,其他地区危房改造70000户(含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5600户)。

2.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黑龙江 姚丽丽)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第5篇

——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工。根据省市要求,我们及时制定《长白县2010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申请县政府拨放危房鉴定资金。2009年6月15日,举办了危房鉴定培训班,各乡镇乡建助理与新农办人员参加,2010年7月28日,召开2011年起国家危房改造建立档案动员会,确定了时间,改造对象和危房改造鉴定机构,9月21日,又召开了长白县危房改造推进调度会,2010年10月21日至22日,对各乡镇危房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验。这期间住建局还不定期对各乡镇在危房改造中的难点问题、节能问题下发了技术导则和深入实地指导,对于完成今年危房改造任务打下了奠定了基础。切实抓在手上,落实到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中。

一、我县在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到7个乡镇66个村888户农户,均符合相关条件,经过村、乡(镇)县住建部逐级审核上报。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目前全部完工888户,(正在装修和节能保温处理墙面10户,这些户均在2010年11月20日前全部完工。)尚有水毁移地新建两个村,马鹿沟镇梨树沟村85户,全部完成基础平口,8户墙体完工;新房子镇景秀村,全村整体改造55户,完成8户,目前4户墙体砌筑封顶,新村移地重建。将在2011年上半年全部完工。农户迁入新居。各乡镇2010年危房改造完成情况如下: 金华乡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80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364户,其中D级190户、C级174户 3.节能保温房

金华乡今年开展节能房试点。由于开展时间晚,没有完成。十四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98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562户,其中D级0户、C级562户 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12户 八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299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871户,其中D级382户、C级489户 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67户 新房子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完成133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384户,其中D级113户、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7户 宝泉山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完成37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463户,其中D级105户、4.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1户 十二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153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720户,其中D级234户、3

C级271户 C级358户 C级486户

3.节能保温房

13户(全是37户D级以外户)马鹿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88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671户,其中D级66户、C级605户 3.节能保温房

正在建设中,明年完成。

二、危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我县危房改造至今,危房改造资金有县财政统一发拨,划拨到个镇(乡)实行专人专户管理,并按照农户与镇(乡)政府签订的房屋新建和维护承诺要求,有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核准身份证后,由危房户本人签名,盖手印后领取。房屋节能户要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2010年,全县危房改造户共888户,730万元。其中(节能户100户20万元)全部到位。经整体验收后,由县财政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千村示范、万户提升”规划编制情况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乡村规划设计工作,今年已完成八道沟镇南川村、十二道沟镇十二道沟村、宝泉山镇上二股流村、新房子镇新房子村、八道沟镇十一道沟村、十四道沟镇十四道沟村,其余金华乡金华村、马鹿沟镇十八道沟村等

村的规划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2010年水毁重建和维修情况 1.金华乡水毁房建设

完成重建3户、水毁维修60户。2.十四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完成重建50户、水毁维修272户。3.八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重建24户、水毁维修363户。4.新房子镇水毁房建设

景秀村水毁整体改造55户。5.宝泉山镇水毁房建设 重建3户、水毁维修37户。6.十二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7.马鹿沟镇水毁房建设

梨树沟86户基础全部完成,13栋主体完工,小农场动工28户,基础完工2栋平口。

五、泥草房改造情况 金华乡

泥草房136户(D级危房80户,C级56户)

十四道沟镇

泥草房108户(D级危房98户,C级10户)

八道沟镇

泥草房376户(D级危房299户,C级77户)

新房子镇

泥草房145户(D级危房133户,C级12户)

宝泉山镇

泥草房99户(D级危房37户,C级62户)

十二道沟镇

泥草房251户(D级危房153户,C级98户)马鹿沟镇

泥草房190户(D级危房88户,C级102户)今年泥草房总计1305户,其中D级危房888户,级417户。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6篇

**市人民政府: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体现住危险房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我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户,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及各级政府补助**万元。目前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本市已到位配套资金**万元。都全部到位,并且都全部拨付完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了我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制定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二、责任落实情况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者,市危改办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和监督者,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直接组织者;镇长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结合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领导与镇领导签订《**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

各级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专户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各镇政府向市危改办申请,危改办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财政局审批后将补助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到建设局危改资金代发帐户,市危改办通过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将危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对象户帐户。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到危改户帐户:第一期在项目动工后申请拨付;第二期在一楼楼

面装模板后申请拨付;第三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拨付到危改户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帐户中。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简报等媒体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让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要的资料、改造对象以及申请程序等做到妇孺皆知,积极为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危改户的调查摸底及危房评定工作,我市危改办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他特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拍摄改造前照片,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危房评定工作,为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我市危改办于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上报的危改对象资格、条件及把关情况进行了抽查。

一、补助资金申请、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的情况

1、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申请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申请是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批进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申请拨付的,即为其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其申请程序是镇危改办把符合申请条件的危改户向市危改办提出申请,由市危改办审批。

2、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不分档次,2010年每户补助

15000元,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每户多补3000元;2011年每户补助16000元。

3、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拨付是在资金申请通过后进行,危改办向建设局、财政局书面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市建设局、财政局同审批后,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有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财政局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的资金拨付到市信用合作社的“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代发账户”上,然后由市信用合作社将代发户账上的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各危改户在信用的存折上。整个拨付过程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4、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我市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非常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2010年7月8日便下达了《关于印发**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岑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农村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由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中央、自治区、梧州市以及本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转入“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危改办、建设局根据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名单向财政局提出申请拨付使用。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危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成立的某某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其管理的办法是依据我市各年下达的农村危改实施方案来进行。市危改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危改对象申请程序、危改对象户档案整理、网上录入系统管理等管理办法。由于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市农村危改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每年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的危改任务。

三、农村危改项目绩效考评及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三级绩效考评项目,每年我市的农村危改项目都通过了自治区、梧州市及本市的三级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分数都达到优秀档次。每年的危改任务都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达到了国家扩大投资及惠民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危房改造排查情况报告 第7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在前期排查脱贫攻坚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方面是否存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部署到位、监管到位,改造对象认定是否精准,贫困户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方面的基础上,结合年初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效果方面。我区历年来实施的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手册》,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区、乡两级危房改造管理人员加强建设过程工程质量的监管,实行“三个监管”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改造后的农房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建材合格、结构稳定、施工规范,符合抗震基本要求。

(二)危房改造任务方面。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市住建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对照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6-2018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4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9户,其他贫困户97户。2019年,我区没有危房改造任务,历年来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改造完成。

(三)进度和质量方面。2019年,我区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相关文件精神,会同乡镇在全区范围内再次逐村、逐户核实农村危房存量底数,通过乡镇排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疑似危房鉴定,我区2019年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

(四)资金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方面。重点排查了着力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危改对象认定不准、漏登错登,补助资金拨付滞后问题。一是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资金发放合规。排查危房改造程序是否严格实行“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审批认定程序,即“农户自愿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补助对象确定后是否及时在村、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危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做到“冲刺清零”鉴定、挂牌全覆盖。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实施了农村危房“过筛子”排查清零行动,全区共有农户27833户,其中a级房屋1594户,b级房屋20551户,c级房屋0户,d级房屋0户,长期闲置699户,废弃危房247户,有安全住房2742户,易地搬迁2000户;

共计发放农村房屋标识牌24145户做到全区房屋现状底数清楚、鉴定(认定)全覆盖、资料发放齐全、门牌标识清楚。三是规范建档信息录入。实行“审批一户、建设一户、建档一户、录入一户”的“四个一”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做好建立档案和系统录入工作。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收集管理,坚持实时动态录入,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工作进展情况、农户档案信息完全一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谨、更加细致、更加精准的作风,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实做细,巩固好全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所取的的成果。

(一)加强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政策要求,高度重视危房改造领域作风建设,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好问题整改,密切关注群众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对督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导,举一反三,固强补弱,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新增的危房要动态关注,对因灾可能出现的危房,制定周全的预案,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及时住上安全住房;

对举家外出贫困户返乡情况做好动态跟踪,按照国家宅基地、农房建设、返乡创业等有关规定,确保其有一处安全住房;

对历年来危房改造户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困难群体住房安全。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调研报告 第8篇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由于地域发展条件差,农户经济仍然相对滞后。使得我乡目前仍然存在有不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为了进一步掌握我乡农村危房情况,最近,我同有关人员深入到全乡各村,就危房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

一、基本现状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我乡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情况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

1、分布范围广。从调查的情况看,住房困难问题和危旧房问题在大多数村都还仍然存在。

2、工作压力大。这些住房困难户和危旧房问题大都比较严重。而且在这些农户中,能够自筹资金进行新建住房或者修缮的并不多。

3、自建能力弱。从调查的情况看,这些农户家庭经济普遍困难,都属于农村的弱势群体。大致有这样四种类型:大病致贫型、身残力缺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

4、改造时间紧。从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大

多数住房困难户对新建住房的要求比较迫切。而有部分危房户的住房则顶多能再坚持1—3年。如果今冬明春雪雨大,有的房屋还要缩短使用寿命,要是得不到及时的维修或重建,很可能造成倒塌。将严重威胁极贫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建议及对策

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乡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具体体现。对此,应切实采取措施,把农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问题彻底解决到位,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必须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根据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现状,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期分批的原则。对部分严重危房户和住房特别困难的农户要纳入首批计划,优先给予享受安置政策。对短期内无倒塌危险的危旧房农户,要做好思想工作,延期进行改造。二是以乡为主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是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主体责任者,增强超前意识,摸清底数,明确哪些该修,哪些不该修,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真正困难无助的群众得到帮助。三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确定好翻建和维修标准,切实保证该维修的不翻建,该小修的不大修。尤其是对重建户,要严格把握修建标准,确保每个极贫户都能及时住上放心房。

2、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广辟渠道,多元筹资,保证财力投入到位。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是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关键。由于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较弱,要把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彻底解决到位,必须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坚持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一是县乡两级补一块。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列出预算计划,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二是农民自筹一块。极贫户通过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自己拆借一部分资金。

3、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肯于让利,积极扶持,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具体就是要做到“免、补、帮、送”。免,就是对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房屋翻建、手续审批、证照办理等各种规费,一律免收。补,就是根据极贫户房屋破损程度和家庭状况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把危房改造补助金补到位。帮,就是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动员广大村民,组织义务帮工队,解决极贫户维修改造房屋的劳动力问题。送,就是对一些鳏寡孤独极贫户,要适当放宽政策,送他们去敬老院集中供养。

4、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既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好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5、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9篇

县考核办:

你办于5月10日对我乡的危改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在督查中我乡存在部分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对危改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上报数据不够准确,启动率较低等问题。同时,就存在的问题作了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对此,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逐一加以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就进一步加强搞好危房改造工作作了明

确部署。把危改工作纳入了乡的重大事项考核,于5月11日晚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5月12日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重新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乡长主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

格局,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片负责督促检查制度、定期上报信息制度和联系包村干部、村干部包保到户责任制。包片督促检查分工情况:党委书记潘圣兰负责督查回水片区,乡长文永松负责督查###片区,人大主席宋才亮负责督查丰沟片区,分管副乡长宋如军负责督查法都片区并负责全乡的情况调度。各村每周二上报危改进度,根据各村的上报情况进行督查。

3、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

不到位的乡村干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不如 1

实、按时上报危改进度的乡村干部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凡不按时上报危改进度的村,第一次扣发包村干部工资100元,村干部工资各100元,第二次扣发包村干部工资500元,村干部工资各200元。对上报进度不实将未启动报为启动的每查出一户,扣发包村干部工资100元、村干部工资各100元,以此类推。

4、内外并重,加强对外力督查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的规范内力

资料的管理。调整充实了乡危改办工作人员,加强对资料的录入整理,重新明确了儿马冲村的村干部,对工作滞后的大石村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有效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5、加大危改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制作悬挂危改宣传

标语4幅,书写宣传标语52条。让老百姓知晓补助了补助类型和标准,力争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第10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存在一定问题,现将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的调查报告如下:

一、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和进展

全市现有农村中小学958所,在校学生人数27.6万人,其中:中学生9.8万人,小学生17.8万人,全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65.6万平方米。

危房改造情况。据危改初期统计,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9.7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6.0%;其中:D类危房

6.3万平方米(所谓“D类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属危房中程度最重的一类,此类房屋必须立即拆除),C类危房2.9万平方米(C类危房指房屋局部出现险情,维修后尚可继续使用),B类危房0.5万平方米(B类危房指房屋个别构件出现险情,可继续使用,但需抓紧维修)。自实施“危改”工程以来,全市已改造或拆除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8.3万平方米,新建农村中小学校舍12.2万平方米;已改造C、B类危房4.5万平方米。基本消除了统计的D类中小学危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危房的产生。截止10月,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剩余危房面积3.1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1.9%;其中:D类危房2.7万平方米;C、B类危房0.4万平方米。

自危改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争取中央、省资金

1148万元,国债资金621万元,市投入及配套资金2545万元,县(市)区以下自筹资金4575万元,其中县(市)区以下债务投资2194万元。

二、中小学危房形成的原因

国家实施危改工程以前,我市即实行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调剂一点,群众献工献料捐一点,学校自筹一点,解决了一大批校舍危房;以后,国家、省重视危房改造工程,以及政策调整,原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投入变为由政府投入,加大了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使我市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成效。但是,由于我市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中小学危房边改造边有新的不断产生,彻底消除中小学危房的任务还很艰巨。

中小学危房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危房改造缺乏长远、科学的规划,一直没有走出低水平突击改造和重建,一段时期后又集中出现危房的恶性循环,缺乏良性运行机制。二是由于多年来中小学校舍紧缺,且没有稳定的建设及维护资金来源,致使部分校舍得不到正常维护,超期服役,客观上增加了中小学危房数量。三是中小学危房的定期普查、科学鉴定、动态预警和滚动解决措施不够得力,校舍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无”(无勘察设计、无规范标准、无施工资质)工程不少,使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太低,建设过程中即存在质量隐患。四是由于地震、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中小学校舍的损害程度比较严重,加上自然老化作用,使部分校舍未达到使用年限即成为危房。

三、危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做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年初对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普查结果,截止底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省(直辖市)及大连等5个计划单列市之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农村中小学各类危、破校舍8400万平方米,占农村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9.6%;其中:D类危房5700万平方米,C类危房万平方米,B类危房700万平方米。

大量危房的存在,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安全,而且也制约着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为保证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改善基础教育最基本的办学条件,国务院决定由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各安排10亿元,共30亿元,从起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基本消除现存中小学危房。8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的启动已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我市在危房改造工程中,与教育布局调整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做法如下:

一是在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遵循四项原则,(1)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危房改造、合乡并镇相结合;

(2)坚持一次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3)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布局调整不搞“一刀切”,危房改造不搞“花架子”和“锦上添花”,坚持“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保校舍建筑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4)实行项目管理。中央和省“工程”专款优先用于解决现存农村中小学危房中最危险的D类危房。

二是统筹规划,设立机构,明确责任。

实事求是,普查摸底,根据省危改办的要求和安排,6月,我市自下而上对全市中小学危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逐校填报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申请表》,逐级建立了危房改造项目数据库,作为实施危改工程主要依据。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实施危改

工程项目。市政府成立了鞍山市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危改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县(市)区危改工作,并对中小学危改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市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意见》等文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健全,保证了危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危改办要求,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现存D类危房,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新危房的产生,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有效机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计委等部门一方面已经建立并落实了以协调、交流、服务为内容的例会制度,各部门有分工、有合作,责任明确;另一方面实行责任管理,明确市、县(市)、区是危改的第一责任主体,市长、县长、区长是危改第一责任人,以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危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县(市)区两级分级分担负责的原则,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充分利用国家的专款,制定好省、市、县三级配套资金计划(配套资金要先到位)。建设规模超过现存D类危房面积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自筹,重点改造县城以下农村中小学危房。市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农民用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同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按工程进度实行危改项目直接拨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挤占、挪用、截留危改资金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市将在下批指标中收回专项资金,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实行目标管理。

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县区能够抓好“工程”的立项、审核、建设、监理、评估验收等各个环节。首先是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危房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与核实,依照《危房房屋鉴定标准》进行坚定;其次是对存在危房的学校,由学校据实填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申请书》,并上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再次是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对工程实行质量管理与监督。

首先是各县区能够通过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等级、信誉良好的勘察、设计单位;其次是施工单位的选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再次是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监督),项目竣工后,由城建、设计、勘察、监理及项目学校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我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平稳安全,进展顺利,但因种种原因,“工程”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和改进。

一是县以下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按省要求,市、县政府必须按省里规定数额落实配套资金,但从调查了解情况看,市级配套资金全额到位,县以下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而是将配套责任落实到乡、村,引发了教育负债。

二是撤并学校问题严重。

由于关系布局调整和新校选址等问题,有些村与村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法筹措改建资金,处于建不成又撤不掉的困境。

三是现有中小学危房难以同时改造,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我市现有D级危房3.1万平方米,涉及中小学生1万人左右,对此市危改办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通知,禁止学生在D类危房上课,但调查发现,有的乡(镇)因危房面积较大,涉及学生多,无法妥善安排上课,部分学校仍在使用D类危房,师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五、今后工作的初步设想

一是各部门加大合作力度,确保项目专款专用,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同时,保证中小学校舍正常维修,保证当年出现危房当年消灭,现存危房逐步改造完成。

二是与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等在内的社会各界加强联系,争取支持,解决从D类危房中撤出的师生上课问题,确保危房改造期间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不受影响,保证教学安全。

三是搞好抽查、检查工作,特别是组织县与县之间互查,对有问题、有需求、有成绩的项目工程,既要找出不足,看到教训,又要善于总结经验,搞好典型示范,促进我市危改工程全面有效开展。

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第11篇

工作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今年市县住建局对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2011年8月18日我镇结合实际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再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我镇目前已制定《龙山镇2011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村,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社事办、社事中心、村建中心、国土所负责人及社(村)主任为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坚持以“自愿自主、资源整合、因地事宜、经济实用、公开公正”为原则开展实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实行分批下发,根据工程进度,按照3:4:3比例,分别于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完成验收后下发政府补助资金(低保户分别是:5000、6000、5000,建卡和一般贫困户分别是:3000、4000、3000),督查组现场督促发放到农户手中。

4.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程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

二、按照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对我镇的所有危房进行的全面

排查,我镇现共有危房户614户,今年上级下达危房改造120户,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古府发[2011]122号文件》将改造任务按照低保户和建卡及其它贫困户分解到各村,目前已收集了各村危房改造户前期相关资料。

三、目前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逐村对全镇120户危房改造户进行危房鉴定。

四、我们正在对已收集资料进行最后审查,按上级要求于8月15日前已完成网上基础资料录入。

五、120户危房户已有98%开始动工。

龙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第12篇

关于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告

2011年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及精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一部分农民的住房条件,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现将上半年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今年,区分配我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7户,预计到今年年终时,我乡将有18户完成危房改造,超额完成上级给我乡下达的任务。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乡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民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我乡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责

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乡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乡组织调查组逐村一一调查核实,对自愿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了初步了解。

2、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户。根据上级下达给我乡的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人民政府审核、区审批”程序进行。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乡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林业、电力等部门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建立档案。为方便查询,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各户都建立了档案,一户一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乡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需要危改户自筹大部分的资金,会给他们带来新的负债。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发放资金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内江市市中区龚家乡人民政府

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第13篇

一、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到9个行政村330户农户,均符合相关条件,经过村、镇逐级审核上报后进行危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其中: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144户,拨付资金970987元;20xx年度危房改造共186户,共涉及资金1481460元;20xx年度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任务数为131户,已完工60余户,剩余户数正在建设中。

二、落实措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抓到实处,明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村组及各任务数和对象,在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要求,危房改造对象的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和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二)实施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严格把好“最危险、最困难”危房户的审核关,杜绝优亲顾友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审查,乡级审定的要求,过程中坚持透明化,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优先考虑四类重点对象。

(三)实施步骤。

1、制定计划,每年上半年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补助农户,建立危旧房改造台帐,完成对象审核、上报县住建局审批备案。

2、组织实施,落实建设用地,全面施工建设。20xx年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没有动工的农户督促开工,帮助解决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实不能按期开工的将取消其改造资格。

3、督查验收。12月上旬所有农户必须完成房屋建设,乡政府及时进行峻工验收,并收集材料于12月下旬前报送县住建局审核。

三、自查情况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镇成立以镇长杨立新为组长,分管领导向强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小组,对照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历年危房改造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核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查看财政所资金拔付程序的到位情况,结合走访危改户询问政策了解情况、现居住情况、资金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危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其中自建户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代建户补助资金也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委托方帐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现象、也没有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紧张、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二)一些较边远的村社运输成本高,部分无地材的村社购买材料的成本高,加重了危改户的经济负担。

(三)还有就是工作人员在录入农户信息时有误,造成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将提高认识,在录入的过程中要求更加仔细认真,做到零失误。

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第14篇

一、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来,20xx年改造2200户,20xx年1300户,20xx年2210户,20xx年2900户,20xx年1780户,20xx年2600户,解决了我县12990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20xx年,市建委共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80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毕。根据《xxx市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结合实施情况测算,所需补助资金如下:

1、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690户,其中重建1215户,每户补助2万元,需款2430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0.6万元,需款285万元。

2、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110户,其中重建635户,每户补助1万元,需款635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0.4万元,需款190万元。

以上合计需款35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380万元,省财政补助840万元,县财政共配套320万元。

二、绩效评价基本结论

一是项目组织执行情况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从2月份开始,通过会议、

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人人知晓、群众满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提出改造申请,亲身感受危改工程带来的好处,自愿积极投身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危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健全机构,完善服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日常事务。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住建委、财政局于4月21日印发了《xxx市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实行部门对各镇危房改造工作包保责任制度,各包保部门按照包保工作责任制对所包镇进行全方位督察、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外,还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等有关工作材料。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启动会和培训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备受关注的民生工程。我县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镇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有关材料,经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再报镇政府予以公示,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加强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县住建局在对各镇上报户进行严格细致地抽查基础上,逐户审批。坚持“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原则,实行群众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村初选的危改对象必须公示到位,镇对村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核查到位,县危改办对镇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抽查到位,最大限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户危改对象均符合政策规定,真正把最需要安排的对象列入改造范围。

3、加强指导,确保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程启动之初,县危改办就组织相关部门设计了多种户型的施工图纸,免费提供给危改户选用,并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指导资料,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使危改房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危改工程进度和质量,县危改办除加强日常督查调度外,先后会同市建委、市民生办及县民生办等对全县23个镇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进行了10余次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各镇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县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4、加强配套,确保补助到位。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本着“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最大限度扩大受益群体。在今年的2800户改造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20xx户,补助资金达2478万元,除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3220万元以外,县级财政还配套320万元。

三是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xx]1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制定《xx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能够公平、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1、资金筹集、使用范围及补助标准。

(1)经费来源。中央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的资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其它资金。

(2) 整合资金、资源。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灾后重建、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扶贫开发、地质灾害治理、坍塌区治理等项目建设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重建和修缮加固房屋所需材料购置费用、危房改造费用等。

(4) 补助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分为D级危房拆除重建和C级危房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原则上五保、低保户重建面积不大于60㎡,户均补助2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它贫困户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五保、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6千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4千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与灾后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相重合的农户,各镇在补助农户时,按照各部门确定的标准,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的原则补助农户。

2、资金拨付和管理。

(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2)县住建局将核定的资金发放户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及时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3、监督与检查。

(1) 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会同县住建局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 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实施项目取得成效情况。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力度,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县2800户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并正在验收,累计补助资金3540万元。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其因素分析

20xx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28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实际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与计划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一致。这得益于县政府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四、主要经验教训及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经验教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极大改善了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受到广大干群的普遍赞誉,但由于受政策所限,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紧张、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2、修缮加固质量不高,个别房屋修缮仅对屋面进行捡漏等处理,墙体未进行维修,改造痕迹不明显。

3、实施面较窄,受益群体相对较少。目前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约有4.5万户,在这部分农户中,超过三分之二农户的房屋比较危险,群众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六年来,我县仅实施危房改造指标15790户,整体来看,受益群体相对较少。

4、与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不够。我县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逐渐以统建的多层住宅为主,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建设方式、建设面积、竣工时限上限制较严,导致很多符合条件的农户无法享受到补助,同时,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实施改造也不利于集约节约用地。

5、对于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不利。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部分修建后的农村五保户仍在原地生活,不利于按照我省民生工程明确的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及入住率的完成。

二是几点建议。

1、为减轻县级配套资金支付压力,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2、建议针对危改户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

3、建议针对异地集中统建多层住宅的新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困难户能享受到政策补助,扩大受益群体,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经过近六年的努力,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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