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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妊娠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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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妊娠论文范文(精选7篇)

梅毒妊娠论文 第1篇

1 临床资料

本院分娩的5365例产妇中有15例妊娠合并梅毒, 年龄21~33岁, 妊娠29~40周。其中死胎1例, 引产2例, 早产1例, 足月产11例。妊娠合并梅毒产妇所生的新生儿12例, 9例进行了梅毒血清实验, 临床考虑先天梅毒患儿6例, 均为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阳性, 2例有临床表现, 1例出生2 h后死亡。

2 讨论

2.1 梅毒传播途径

①性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通过性交经黏膜擦伤处传播;②垂直传播早期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也可通过产道感染;③间接接触传播如接触有传染性患者污染的日常用品或医疗器械等;④直接接触传播如:接吻、哺乳、针刺伤等;⑤输血。

2.2 产前梅毒筛查的必要性

临床发现, 妊娠期梅毒多为潜伏期梅毒, 由于其没有任何临床症状, 不仅不易引起警惕延误治疗, 使病情加重, 而且其隐蔽的传播性更易感染未设防的性伴侣、家人、医务人员, 也常垂直传播给胎儿而贻误后代, 其危害大大超过显性梅毒[3]。因此, 产前梅毒筛查是一项重要工作。我院围产保健门诊在孕妇首次做围保时常规行梅毒血清试验筛查, 同时对有吸毒史、配偶有多个性伴侣史的孕妇及有多次流产、死胎、死产、早产等不良生育史的孕妇在妊娠末3个月及临产前再次复查[1], 以防漏诊。

2.3 妊娠合并梅毒产妇的管理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①采取隔离措施, 避免发生梅毒的医院感染, 产妇住隔离病房、隔离待产室及分娩室, 同种病历同室隔离。在住院一览表及床头卡上标注隔离标志, 需剖宫产者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疾病的诊断, 在隔离手术间进行手术。各种治疗护理尽可能在隔离室内进行, 尽量使用一次性物品, 非一次性物品尽量固定专用。在进行各种操作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如:戴口罩、乳胶手套等,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有关规章制度。隔离室内的所有垃圾均按医用垃圾处理, 产妇用后的敷料、卫生巾、胎盘组织等应装黄色双层塑料袋并有标志, 密闭运送, 无害化处理;②做好消毒工作, 梅毒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 其次是通过梅毒患者的血液、分泌物、被污染了的生活用品及器械敷料间接传染, 因此, 必须做好病房、产房 (手术室) 的消毒工作及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 防止梅毒医源性传播。污染器械和物品用1 000~2 000 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 min, 不能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则用2%戊二醛溶液浸泡30 min, 然后以自来水清洗器械后由供应室收回处理。布类污染物用1000 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 min后由洗衣房处理。使用后的污染病房、产房 (手术间) 需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台面、床面、地面用1 000~2 0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室内空气用紫外线照射消毒;能废弃的物品按传染性垃圾处理;床垫被褥用臭氧消毒机进行消毒;血液、羊水等用2 000 mg/L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2 h后倒入下水道。接生 (手术) 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技术及标准预防技术, 第二产程尽量避免做对胎儿有损伤危险的手术操作, 适当提早行会阴侧切, 减少胎儿头皮与阴道壁的摩擦, 防止由产道引起的母婴传播[4]。培训产妇处理好恶露及洗手, 防止间接接触传染。

2.4 新生儿的管理

新生儿应与母亲同住隔离母婴同室并常规行梅毒血清试验检查。新生儿所用物品、器具必须固定专用, 用后进行单独消毒、灭菌处理。沐浴应在隔离室内进行。为防止新生儿直接接触传染, 母亲RPR阳性者不应母乳喂养。母亲孕期经正规抗梅毒治疗后RPR或TPPA阴性者可进行母乳喂养。梅毒患儿因病情需要要肌注青霉素15万U, 1次/d, 共10次。密切观察新生儿的体温、体重、尿量、睡眠时间及精神状况, 注射部位有无硬结, 如有异常应做相应处理。

2.5 加强隔离病房的管理

隔离病房一般不允许探视, 如确需探视需经医务人员批准, 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如:洗手、穿隔离衣、戴口罩等, 并向探视者讲解必要的隔离知识后方可进入隔离病房, 探视者不得随意触摸新生儿及抱新生儿外出。加强对产妇及家属的健康教育, 使其了解梅毒的危害、消毒隔离的重要性, 以取得他们的配合。严禁患病产妇给其他新生儿哺乳。

2.6 加强医务人员法制教育, 提高法律意识。

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 维护患者的利益, 如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 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妊娠,梅毒,管理

参考文献

[1]梁黄怡, 吴百柱.妊娠合并梅毒的筛查和消毒隔离.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4, 14 (2) :192-194.

[2]郭晓凌.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梅毒的筛查与分析.中华医院感染杂志, 2006, 16 (2) :169.

[3]余忠清, 胡丽华, 刘峰.受血者守血前HIV、HBV、HCV及梅毒重叠感染的研究.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4, 14 (11) :1242-1243.

梅毒妊娠论文 第2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妇产科200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住院分娩产妇共5 149例, 其中妊娠期梅毒患者206例。患者年龄18~41岁, 平均 (28.40±4.76) 岁;初产妇175例 (84.95%) , 经产妇31例 (15.05%) ;平均产次1.8次;2次以上流产、早产者94例, 占45.63%。所有孕妇孕周均大于30周。

1.2 妊娠期梅毒的诊断标准及临床分期

妊娠期梅毒诊断标准参考文献[5]: (1) 孕妇本人或配偶有婚外性行为及梅毒感染史, 本人有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或分娩梅毒儿; (2) 具备各期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3) 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梅毒的临床分期:一期梅毒主要为外生殖器及宫颈旁出现硬下疳;二期梅毒以皮肤黏膜皮疹为主, 皮疹为对称性玫瑰疹、斑丘疹、丘疹;潜伏期梅毒无梅毒损害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为产前筛查时发现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RPR) 阳性、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TPPA) 阳性 。206例中有69例是孕前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 并且进行治疗, 使RPR低于1 ∶2方妊娠者;有108例孕妇是在孕12~18周建卡产前检查中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 发现后在我院性病门诊抗梅毒治疗;有29例孕妇孕期未建卡正规产前检查, 孕晚期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该206例病例分娩前RPR滴度:37例RPR阴性, TPPA阳性。RPR 1 ∶1有24例, 1 ∶2有67例, 1 ∶4有34例, 1 ∶8有24例, 1 ∶16及以上有20例;其中3例发生死胎孕妇的RPR有1例是1 ∶8, 另外2例是1 ∶32。

1.3 先天性梅毒儿的诊断标准[6]

(1) 新生儿和母亲梅毒血清学检查为阳性。 (2) 新生儿有下列2个以上临床特征和表现:肢端掌趾脱皮、斑疹、斑丘疹、黏膜损害、肝脾肿大、病理性黄疸、低体重、呼吸困难、梅毒性麻痹、贫血和血小板减少。

1.4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6例妊娠期梅毒产妇的妊娠结局, 与其它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者的剖宫产率、早产发生率、死胎发生率进行比较。

1.4.1 检测方法

采用RPR、TPPA。

1.4.2 治疗方法及孕期管理

孕前发现梅毒感染者转我院性病门诊抗梅毒治疗, 一般RPR滴度1 ∶2以下者予怀孕指导;孕早期、中期发现梅毒者, 根据孕妇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妊娠, 对继续妊娠者孕早期3个月内给予治疗: (1) 苄星青霉素240万U双臀肌肉注射, 每周1次, 3次为1个疗程, 孕晚期再治疗1个疗程。 (2) 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0.5 g口服, 每日4次, 15 d为1个疗程。 (3) 孕晚期初次发现梅毒抗体阳性孕妇予头孢曲松钠2.0 g每日1次静脉滴注, 10~15 d为1个 疗程。新生儿出生后予苄星青霉素5万U·kg-1肌肉注射进行预防性治疗。

1.4.3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undefined表示, 样本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妊娠期梅毒的发生率

我院为传染病医院, 妇产科收治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孕妇分娩, 从200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住院分娩的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患者共5 149例, 其中妊娠期梅毒患者206例, 占4.0% (206/5 149) 。自2003年5月收治首例妊娠期梅毒孕妇住院分娩以来, 妊娠期梅毒分娩孕妇总数逐年上升 (图1) , 2009年收治妊娠期梅毒分娩达72人。

2.2 婴儿随访情况

该206例梅毒感染孕妇所生的婴儿, 有138例随访到6月龄, 这138例婴儿的母亲有133例孕期正规治疗2个疗程 (孕早期3个月内和孕晚期各1次, 如果RPR滴度下降不理想, 根据情况补充1个疗程或换药治疗1个疗程) 以上, 随防中未出现婴儿感染;有5例未治疗或者产前治疗1次, 发现梅毒感染婴儿2例 (占1.45%) , 且这2例婴儿出生时RPR为1 ∶16, 婴儿曾出现眼结膜炎、皮疹等表现。其母亲孕期均未抗梅毒治疗, 发现时已经临产, 母亲的RPR滴度分别是1 ∶32和1 ∶64。

2.3 妊娠期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

206例妊娠期梅毒孕妇中, 足月顺产75例 (36.41%) , 足月剖宫产112例 (54.37%) , 早产顺产9例, 早产剖宫产7例, 胎死宫内3例。活产的203例婴儿在新生儿期除2例出现眼结膜炎、皮疹等表现外, 其余201例婴儿未出现先天性梅毒儿的临床表现。妊娠期梅毒孕妇的剖宫产率为57.77% (119/206) , 早产发生率为8.74% (18/206) ;胎死宫内的3例 (1.47%, 3/206) 中, 1例死胎尸检发现有腹水及肝脏、脾脏水肿, 另外2例有四肢皮肤脱皮, 该3例的胎盘病理检查均有水肿、灶状坏死等表现, 故死亡原因考虑为梅毒感染所致。妊娠期梅毒患者的剖宫产率、早产发生率、胎死宫内发生率与同期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见表1。

3 讨论

3.1 妊娠期梅毒的发病情况

随着梅毒发病率的逐年增高, 育龄妇女的梅毒发病率也随着上升, 2007年统计全国女性梅毒的发病率为18.15/10万[7]。妊娠期梅毒的发病率与孕妇的文化程度、年龄、职业等因素有关, 好发于文化程度低、无正式工作、20~39岁性活跃孕妇[8]。2003年5月我院收治了首例梅毒螺旋体感染住院分娩产妇, 此后妊娠期梅毒患者逐年增加, 现每年收治住院分娩妊娠期梅毒孕妇50~70例。妊娠期梅毒占我院妊娠合并其他感染性疾病的4.0% (206/5 149) 。

3.2 妊娠期梅毒筛查及治疗

2010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梅毒治疗指南中要求:所有孕妇均应在第1次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 对梅毒高发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28~32周及临产前再次筛查[9], 并且根据孕妇的梅毒分期进行相应的治疗。本研究206例梅毒感染孕妇的婴儿, 有138例 随访到6月龄, 其中133例婴儿的母亲在孕期正规治疗2个疗程 (孕早期3个月内和孕晚期各1次, 如果RPR滴度下降不理想, 根据情况补充1个疗程或换药治疗1个疗程) 以上, 随防中未出现婴儿感染;有5例未治疗或者产前治疗1次。发现梅毒感染婴儿2例 (占1.45%) , 其母亲的RPR滴度分别是1 ∶34和1 ∶64。孕期正规足量的抗梅毒治疗是阻断梅毒垂直传播的有效措施。

3.3 妊娠期梅毒的妊娠结局

本资料妊娠期梅毒孕妇胎死宫内发生率为1.47%, 远低于文献报道的25.32%[10], 分析其原因为:该206例病例中有69例是孕前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并进行治疗, 使RPR低于1 ∶2方妊娠者;有108例是在孕12~18周建卡产前检查中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 随后在我院性病门诊抗梅毒治疗, 只有29例孕妇孕期未建卡进行正规产前检查, 孕晚期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们的保健意识增强, 在孕期接受正规的治疗, 使孕妇RPR滴度降低, 有效防止了梅毒螺旋体的垂直传播。另外有一部分孕妇在孕早、中期发现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终止妊娠,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死胎的发生。在本组资料中, 206例孕妇分娩前37例RPR阴性, TPPA阳性。RPR 1 ∶1有24例, 1 ∶2有67例, 1 ∶4有34例, 1 ∶8有24例, 1 ∶16及以上有20例。其中3例发生死胎的孕妇RPR 1例是1 ∶8, 另外2例是1 ∶32, 提示孕妇的RPR滴度可能与胎死宫内相关。有研究提示为了防止妊娠期梅毒死胎发生, 最迟应在孕20周前进行正规的抗梅毒治疗[10]。本资料顺产84例, 剖宫产分娩119例, 与妊娠合并其他感染性疾病者比较, 妊娠期梅毒者的剖宫产率、早产发生率、胎死宫内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治疗后随访及规范治疗三者相互配合, 同时对妊娠期梅毒的治疗必须早期、足量、正规, 这对改善妊娠期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围产儿预后以及降低先天性梅毒儿发生率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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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谭华霖, 陈敦金, 王国平, 等.妊娠梅毒63例临床分析[J].热带医学杂志, 2006, 6 (6) :710-711.

[4]陈健, 吴千苗.妊娠期梅毒诊治的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 2008, 23 (2) :214-215.

[5]于恩庶, 邵康蔚, 原寿基.艾滋病与性病学[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3:36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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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勤英, 石学波.妊娠期梅毒86例临床分析[J].实用妇产科杂志, 2011, 27 (10) :787-788.

[8]蒋武, 张志勇.妊娠期梅毒的流行特征与妊娠结局[J].中国妇幼保健, 2011, 26 (28) :4474-4475.

[9]樊尚荣, 李健玲.2010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梅毒治疗指南[J].中国全科医学, 2011, 14 (5) :461-463.

妊娠合并梅毒产后的观察护理 第3篇

关键词:妊娠,梅毒,新生儿,护理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生殖器所属淋巴结及全身病变的性传播疾病。妊娠合并梅毒不仅危害孕产妇的健康, 而且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1], 引起孕晚期流产、早产、死胎, 严重危害母婴健康。近年来, 我国梅毒发病率呈迅速上升趋势, 因此妊娠合并梅毒的发病率也随之增高。2010年1月—2012年6月我院共收治14例妊娠合并梅毒病人。现将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妊娠合并梅毒病人14例, 均为入院后常规静脉采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 (TPPA) 阳性而确诊, 占分娩总数的0.18%, 均为足月产, 均为无症状梅毒病人, 年龄20岁~41岁, 平均26.5岁;12例为初产妇, 2例为经产妇;本地户口11例, 外来务工人员3例, 分娩方式;阴道顺产6例, 剖宫产8例;均否认不洁性生活史, 14例新生儿出生后常规静脉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均为阳性。

2 护理

2.1 专科护理

①置产妇于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 (隔离病房) , 保持床单位的清洁、干燥。②严密监测生命体征, 观察子宫收缩及阴道出血情况, 及时检查宫底及恶露情况, 加强会阴护理。③剖宫产术后诉切口疼痛者应耐心给予解释, 及时落实有效缓解疼痛的措施。④人工喂养者, 及时服用退奶药, 观察乳汁分泌情况, 做好乳房护理。⑤指导饮食, 加强营养, 进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富含矿物质的食物。⑥指导产后操, 促进身心康复。

2.2 心理护理

①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心理护理取得成效的基础, 当病人被诊为梅毒, 且得知可能对下一代的危害时, 情绪会变得压抑或躁动不安, 怨恨自己或丈夫, 甚至有轻生的念头, 一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社会、家庭的压力, 一方面担心治疗效果及子女的健康状况, 护士要主动与病人交谈,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隐私, 注意交谈场合、语气, 不歧视, 不嘲笑, 使病人充分信赖医护人员。②病人确诊后安排隔离病房, 担心别人看不起, 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 护士应耐心讲解隔离的重要性及暂时性, 经常巡视病房, 同情、平等对待病人, 减轻自卑心理, 尽快适应隔离生活。

2.3 新生儿的护理

①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 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 可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 因此患有梅毒的孕妇, 胎儿娩出后应常规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 报告确诊梅毒患儿应转儿科隔离治疗。②由于经济等各种原因拒绝转科治疗的患儿, 为预防交叉感染新生儿淋浴及治疗放在最后集中进行, 仔细观察皮肤情况, 对分娩时母亲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阳性者, 不应实施母乳喂养应尽早回奶, 护理操作前后要戴一次性手套或用消毒液浸泡双手。③遵医嘱对梅毒患儿肌肉注射青霉素, 每天2次, 每次2.5×104 U/kg, 连用10 d, 观察注射部位有无硬块。④加强皮肤护理,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勤换尿布, 防止皮肤感染。⑤注意观察体温、体重、尿量、睡眠、食欲及精神状况, 肝脾是否肿大、有无贫血、血小板下降等,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2.4 健康教育

①讲解梅毒的传染途径、临床表现、病毒相关知识, 梅毒螺旋体的抵抗力极弱, 离体后干燥1 h~2 h即死, 对化学消毒剂亦敏感, 在1%~2%苯酚中数分钟死亡, 肥皂水能立即杀死梅毒螺旋体, 加热50 ℃ 5 min死亡[2]。②宣教性病隔离的意义, 通过了解病人对疾病的认识程度, 实施细致、耐心的心理疏导, 首先根据不同的文化程度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 解释梅毒的发病机制与防治常识, 使病人认识到只要坚决杜绝感染途径, 坚持早期、正规、足量的治疗, 不但能治愈, 也可避免传给下一代。③做好家属工作, 建立家庭支持系统:积极争取病人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引导他们在病人面前保持良好的心境, 对于配偶性外遇而染上梅毒的产妇予针对性的驱梅治疗和疏导, 让其配偶尽早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女方及下一代所产生的危害, 促使夫妻共治疗[3]。

2.5 消毒隔离

①实施床边隔离, 母婴隔离, 物品专用, 尽量使用一次性物品、器械, 减少物品带入病房。②非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先行初步消毒, 1 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 min后送供应室消毒。③一次性物品放入双层黄色医用垃圾袋中, 贴好标签, 统一焚烧处理。④医护人员和后勤员工接触带有病人血液和分泌物的物品时均需戴橡胶手套, 做好自我保护。④终末处理:产妇出院后病房的床垫枕芯用紫外线消毒或暴晒, 地面用浸泡500 mg/L含氯消毒剂的拖把湿式打扫, 卫生间用相同浓度消毒液喷洒[4]。

3 讨论

潜伏期梅毒传染性极强, 应对其及其新生儿高度重视, 在临床护理中, 良好的心理护理, 能帮助病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积极配合治疗, 按时足量给药才能治愈梅毒, 严格的消毒隔离是防止交叉感染的有力保证, 加强健康教育, 可大大减少疾病的传播, 保证母婴安全。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179-180.

[2]郑修霞.妇产科护理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1.

[3]郭秀静, 王玉琼, 胡娟.妊娠合并梅毒病人及其新生儿的护理[J].现代护理, 2007, 13 (1) :50-51.

梅毒妊娠论文 第4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纳入标准

按以下标准将研究对象分为观察组A、观察组B及对照组: (1) 观察组A:符合妊娠梅毒诊断标准,未经驱梅治疗。 (2) 观察组B:符合妊娠梅毒诊断标准,按规范疗程两次驱梅治疗,即妊娠初3个月内及妊娠末3个月内行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1次/周,连续3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内注射,1次/d,连续15d,青霉素过敏者予以红霉素0.5g口服,4次/d,连续15d[3]。 (3) 对照组:同期内健康孕妇。

1.2 研究对象

本研究共纳入孕妇159例均为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其中妊娠梅毒孕妇109例,健康孕妇50例,年龄20~37岁,平均年龄25.6岁;初中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08例占67.92%,小学到初中文化程度38例占23.90%,文盲13例占10.83%;居住市区98例占61.64%,城镇39例占24.53%,农村22例占13.84%。按就诊时间顺序及是否驱梅治疗分成观察组A与观察组B,其中观察组A49例,观察组B60例;同期随机抽取健康孕妇50例为对照组,三组患者年龄、居住生活环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 妊娠梅毒诊断标准[3]

妊娠期梅毒评价标准:孕妇有非婚性接触史及配偶或性伴侣感染史;具有各期梅毒的临床表现或无任何梅毒的症状和体征;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活动性梅毒或潜伏梅毒。

1.4 统计学方法

用SPSS 11.5软件进行统计处理,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A中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粘连的发病率明显高于观察组B及对照组,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B与对照组常见并发症的发病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梅毒螺旋体在妊娠任何时期均可穿越胎盘,导致胎儿宫内感染,发生流产、死胎或先天梅毒儿,其病死率及致残率均很高[4]。近年来,梅毒发生率增长较快,随着育龄妇女梅毒发生率的增高,先天性梅毒的发生率也明显增加,福建省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妊娠梅毒的发病率为2.33%[5],2006年至2008年先天梅毒发病率及增长率居全国前四位,严重危害胎儿及新生儿的健康。

本研究通过对比妊娠梅毒孕妇接受正规抗梅毒治疗、未接受治疗和健康孕产妇的妊娠常见并发症,发现未接受治疗妊娠梅毒孕产妇中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粘连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接受正规抗梅毒治疗孕产妇及健康孕产妇,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接受正规抗梅毒治疗孕产妇及健康孕产妇的妊娠常见并发症的发病率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相关文献中的发病率相符合[6]。

本研究证实了妊娠梅毒的对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危害性,表明妊娠梅毒孕产妇规范干预治疗对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摘要:目的 探讨妊娠梅毒孕妇早期驱梅治疗对妊娠期并发症的影响。方法 选取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接诊的159例孕产妇为研究对象, 将其分为观察组A、观察组B及对照组;观察组A为确诊妊娠梅毒但未经规范治疗, 观察组B为孕前期确诊妊娠梅毒并经规范疗程驱梅治疗, 对照组为正常妊娠妇女, 比较三组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粘连等常见并发症的发生率, 进而探讨妊娠梅毒对妊娠期并发症的影响。结果 观察组A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粘连的发生率明显高于观察组B和对照组 (P<0.05) ;观察组B与对照组的发生率, 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结论 早期干预治疗有利于减少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

关键词:妊娠梅毒,早期干预,并发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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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血清固定合并妊娠临床病例分析 第5篇

关键词:血清固定,梅毒,妊娠,青霉素

梅毒是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经典的性病,可侵犯全身多个器官,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主要通过性传播,也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引起先天梅毒,少部分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少数梅毒患者经正规驱梅治疗后,非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至一定水平后不再降低,持续不阴转,这种现象谓之血清固定。国内有报道血清固定发生率为16.07%~17.5%[1,2]。为了解梅毒血清固定患者妊娠对胎儿的影响,探讨梅毒血清固定孕妇的处理措施,就我院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收集的42例梅毒血清固定合并妊娠患者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其有没有接受治疗分为两组,并进行比较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收集标准

42例患者均为我院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收集的病例,患者孕前均梅毒病史1年以上,均经过正规医院规范的驱梅治疗,即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3周一个疗程,患者均治疗至少一个疗程,后进行非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的滴度维持在1∶1至1∶8之间。

所有病例抗HIV抗体阴性,无结缔组织病、肿瘤、慢性肝病、肾病等系统性疾病。

42例患者中23例接受正规的驱梅治疗,19例未接受任何抗梅毒治疗,从而分为治疗组和非治疗组。

1.2 血清学检查方法

所有患者均空腹抽血化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和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娩出新生儿也进行同样检查。

1.3 治疗方法

治疗组患者给予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240万U,分为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非治疗组全程未接受驱梅治疗。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率的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治疗组患者年龄最大35岁,最小21岁,平均26.5岁,非治疗组年龄最大34岁,最小24岁,平均25岁。

2.2 妊娠结局

治疗组早产1例,无死胎、死产现象,先天性梅毒患儿1例;非治疗组早产2例,死胎0例,先天性梅毒患儿4例,两组出生先天性梅毒患儿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梅毒的病原菌为梅毒螺旋体,发现于1905年,是小而纤细的螺旋状微生物,长5~20µm,平均长度6~10µm,粗细<0.2µm,有6~12个螺旋。因为梅毒螺旋体透明不易染色,所以又称为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在体外不容易生存,煮沸、消毒、干燥和一般的消毒剂很容易将其杀死,在低温下保存几年仍能保存其形态和毒性。细胞免疫反应在梅毒免疫病理中的作用还不清楚,在体液免疫应答中,螺旋体侵入人体可产生多种抗体。梅毒患者怀孕后,胎儿在母体内通过血液途径感染梅毒螺旋体,由于传染方式与后天梅毒不同,胎儿的体质也与成人不同,所以症状与后天梅毒不同,不发生硬下疳,常有较为严重的内脏损害,对患儿的身体健康影响很大,病死率高。

血清固定是指梅毒患者经过抗梅治疗后,血清RPR在一定时间内仍然不转为阴性,即使给予更多的治疗也不行。其原因可能与体内存在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受抑制、抗梅毒治疗剂量不足或出现耐药等因素有关[3,4]。血清固定常见于潜伏梅毒患者中,刘金丽等[5]研究结果显示,潜伏梅毒发生血清固定占69.8%,可能与其无临床症状,诊断及治疗较迟有关。

血清固定的梅毒患者孕后是否要驱梅治疗尚无定论,但因梅毒血清固定患者体内仍可能有梅毒螺旋体,例如林路洋等[6]报道经抗梅毒治疗血清固定隐性梅毒患者中神经梅毒发生率为1.20%,且妊娠期机体细胞免疫功能改变,故有人认为梅毒血清固定孕妇仍有发生胎儿宫内感染的危险,引起不良妊娠结局。林晨等[7]报道梅毒孕妇治疗后分娩正常新生儿者占61.54%,未治疗者仅占25.0%,而孙勤英等[8]报道梅毒孕妇治疗后分娩正常新生儿的比率高达95.3%。本文资料显示的结果和上述报道一致,不治疗的梅毒血清固定患者的先天性梅毒儿发生率显著高于治疗组,因此建议血清固定患者应该接受驱梅治疗,以改善妊娠结局。

女性在计划怀孕前,应该提前去医院做梅毒RPR检测,尤其是一些危险人群,如曾有梅毒感染者、曾有不洁性生活者、性伴有梅毒感染者及曾有输血史者等。为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于未作孕前检查的孕妇,产科医生一定要在孕早期或第一次产检时对其进行梅毒RPR筛查,对于RPR阴性的高危孕妇,应该在分娩前再次进行检查,以防止漏诊。一旦在孕期发现梅毒,应该按疗程进行正规治疗。血清固定患者孕前最好做全面体检,排除可能的潜在病灶,如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骨梅毒等,否则建议孕后重新进行正规驱梅治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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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路洋,杨日东,张锡宝,等.隐性梅毒患者中神经梅毒患病率分析[J].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2010,36(6):303-305.

[7]林晨,项波,来亚飞,等.舟山地区孕妇伴梅毒感染临床状况调查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1,32(2):207-208.

妊娠合并梅毒的预防护理措施分析 第6篇

关键词:妊娠,梅毒,预防护理

梅毒是皮肤性病科常见多发病症, 妊娠合并梅毒在我国也较为常见, 不仅给孕妇带来很大的身心痛苦和生活不便, 而且还有可能传播给婴儿, 影响到下一代。该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复发性, 可通过性交途径在小范围内传播以及交叉感染[1]。因此, 对于有过梅毒病史的妊娠女性来说, 孕期的预防工作非常重要。为了降低妊娠风险, 减少梅毒复发率, 我们采取目标性预防护理措施, 取得了较好效果, 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选择开平市中心医院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前来妇产科接受健康指导的妊娠孕妇50例作为研究对象, 均为有梅毒病史, 但经过治疗已康复的女性。年龄21~38岁, 平均24.3岁。孕周2~23周, 平均18.7周。将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每组均为25例。一般资料方面两组统计学差异无显著性, 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性预防护理, 具体包括: (1) 进行常规梅毒检测 (RPR) 筛查, 同时根据患者意愿, 给予普鲁卡因青霉素预防性治疗。80万U肌内注射, 1次/d, 疗程2~3周。 (2) 严密监护胎动, 有异常现象及时纠正, 胎儿有先天发育异常者考虑终止妊娠。 (3) 给予健康宣教,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梅毒相关常识:包括梅毒的的起源, 传播途径, 各期症状, 诊断方法, 临床分期, 治疗手段, 恢复时间, 临床预后, 以及梅毒对孕妇, 胎儿, 新生儿的危害等;健康生活方式:主要包括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性生活习惯。方法以口头宣教为主, 并配合宣传图册, 在护理过程中, 不考虑患者的个体性, 只给予统一的讲解, 患者有疑问给予解答, 不主动干预患者对相关常识情况。

实验组给予目标性预防护理。首先根据患者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家庭状况, 性格特征等对患者进行身心综合然评估, 制定目标性的预防护理方案, 并根据临床反馈实时调整。在护理内容上, 基本和对照组相同。添加心理支持, 指导患者正确对待梅毒病史, 积极争取家人和亲属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不方便他人知道, 需要隐瞒病情者, 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2]。向患者说明向家属隐瞒病情并不是不可以, 但不可以因此而放弃检查和治疗, 否则胎儿出生后发病, 会给患者和胎儿以及家庭带来更大的影响。对于此类患者, 要充分为患者考虑, 注意为患者考虑,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尽量为患者提供方便。此外, 不管其家属是否知道其梅毒疾病史, 都要指导患者积极调整心态, 以相对稳定, 轻松的情绪度过分娩期, 否则不良情绪不仅不利于胎儿发育, 而且病情复发的风险也会增大。

在宣教方式的选择上, 要强调针对性和主动性。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 宣教尽量通俗易懂, 同时配合简明生动的宣传图册, 让患者产生直观深刻的影响。对于文化层次较高的患者, 采取问询式宣教。即患者自己陈述对梅毒的理解, 然后由宣教人员对其错误和不全面的观点加以纠正补充。此外宣教方法还根据患者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状态进行适当调整。部分患者对康复后的预防措施极不重视, 认为病情已经康复, 再复发的可能性很少, 因此消极配合健康宣教。我们根据其性格特征, 从再复发的可能性和危害的严重性入手, 让患者明白如果不注意预防, 复发不仅是可能的, 而且治疗更为困难[3]。部分患者由于害羞的心理, 对健康宣教虽然持欢迎态度, 但配合并不积极。对其实施宣教时。尽量减少无关人员的在场, 减少患者的顾虑。其次是在宣教的过程中, 注意语气和态度, 不刺激患者, 保持对患者充分的尊重和理解。最后是鼓励患者根据自身情况, 主动问其认为难以启齿的问题, 用真诚的态度感动患者, 让患者感受到关怀, 增加患者的配合程度。让患者明白梅毒的相关基本概念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加强健康意识, 自觉进行相关检查, 治疗, 遵守相关生活习惯。在宣教途径的选择上, 要强调灵活性和可行性。考虑到患者由于种种原因, 全部来院接受健康指导也不现实, 因此, 可采取电话随访, 口头宣教, 宣传图册等多种方式。此外, 两组在分娩和产后护理期均注意消毒, 严重控制感染, 避免交叉性感染。

2 结果

两组预防性护理效果具体如表1所示。实验组预防性治疗依从性显著高于对照组 (χ2=56.873, P<0.01) , 此外, 实验组先天性梅毒胎儿发生率和小儿梅毒2年发生率以及产妇梅毒2年复发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χ2=9.536, P<0.01;χ2=10.925, P<0.01;χ2=12.099, P<0.01) 。

注:★P<0.01, 组间比较有显著统计学差异

3 讨论

梅毒螺旋体亦称苍白螺旋体 (Treponemiapallidum, TP) , 在分类学上属螺旋体体目 (Spirochaetales) , 密螺旋体科 (Treponemataceae) , 密螺旋体属 (Genus Treponema) 。梅毒 (syphilis) 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 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 少数可通过血液污染传播, 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梅毒患者经过治疗, 由于机体免疫能力和药物治疗的影响, 症状可暂时消退, 脑脊液检查正常, 但不一定完全治愈, 部分患者梅毒血清反应仍阳性, 而患者由于病情得到缓解, 因此减少了必要的复查程序, 也有可能造成复发。

对于妊娠孕妇来说, 由于梅毒病毒本身的隐蔽性和潜伏性, 若患者对此缺乏健康常识, 病情可能复发, 传播给下一代。因此孕期的相关检查以及预防性治疗是非常必要的。预防性护理的目标, 不仅要减少胎儿的梅毒传染, 而且还要进一步降低产妇的复发率[4]。由于孕期的影响, 产妇在生活方式遵守一般较好, 但产后的不良性生活习惯还是可能造成复发, 因此生活方式的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孕期预防性护理的效果, 不仅体现在护理内容的科学性方面, 更重要的是相关措施是否被患者落实[5]。许多患者对于相关健康指导并不是真正的理解, 有必要根据患者的文化程度, 给予详细深入的讲解。也有部分患者虽然对相关健康常识已经较为了解, 但认为自己不会复发, 有必要根据患者的性格特征, 向患者阐述复发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通过有区别, 有重点的针对性健康教育, 提高患者的保健意识, 从而在孕期提高检查和治疗的依从性, 而且从长远来说, 也有利于提高产后的生活习惯依从性, 从而降低复发率。

从临床统计来看, 实验组预防性治疗依从性显著高于对照组, 先天性梅毒胎儿发生率也得到显著降低, 而且从长远观察来看, 小儿梅毒2年发生率和产妇梅毒2年复发率也显著低于对照组, 提示目标性的预防护理对于提高产妇和小儿生活质量是非常有意义的。由于我们从患者的具体情况出发, 充分为患者考虑, 让患者感受到被尊重和被关怀, 对预防性护理的认同度增加, 这可能也是依从性较好的原因之一。总之, 我们认为, 目标性的预防护理对于提高分娩质量和降低产妇梅毒复发率是很有必要的, 值得临床考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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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秀丽.提高健康教育质量的做法与体会[J].解放军护理杂志, 2003, 20 (6) :83-84.

妊娠期梅毒86例临床分析 第7篇

关键词:妊娠期梅毒,先天梅毒儿,妊娠结局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 妊娠期梅毒是妊娠期发生或出现的活动梅毒或潜伏梅毒[1]。近年来随着梅毒发病率的增加, 妊娠期梅毒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妊娠期梅毒危害极大, 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和脐带传播给胎儿, 引起流产、死胎、死产、早产或胎传梅毒, 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为进一步了解妊娠期梅毒临床特点及其对妊娠和围生儿的不良影响。现将本院近年来收治的妊娠期梅毒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 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 我院共诊断妊娠期梅毒86例, 其中在本院围生期保健门诊建卡时通过常规体检发现77例, 因有皮损在皮肤科门诊就诊发现7例, 在产科病房通过入院常规检查发现晚期潜伏梅毒2例。86例患者中, 年龄22~39岁, 平均年龄26.9 岁;初产妇62 例 (72.1%) , 经产妇24 例 (27.9%) ;平均孕产次1.6次, 有不良生育史23 例 (26.7%) , 2 次以上流产、死胎、早产、死产者16 例 (18.6%) ;目前配偶及性伴侣有梅毒史58 例 (67.4%) 。86 例患者中, 早期梅毒61例 (70.9%) 中:早期潜伏梅毒46 例, 一期梅毒12例, 二期梅毒3例;晚期潜伏梅毒6例 (7.0%) ;病期不明潜伏梅毒19例 (22.1%) 。

1.2 妊娠期梅毒诊断标准

1.2.1 妊娠期梅毒诊断标准[2]

孕妇本人或配偶有婚外性行为及梅毒感染史。本人有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或分娩先天梅毒儿。具备各期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和直接免疫荧光检测皮损渗出物或组织) 发现梅毒螺旋体或 (和) 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

1.2.2 先天梅毒诊断标准[3]

新生儿和母亲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新生儿具备以下2个以上临床特征及表现:新生儿窒息、皮肤损害 (肢端掌跖脱皮、斑疹、斑丘疹) 、肝脾肿大、呼吸困难、胎儿生长受限、病理性黄疸、低体重儿、腹胀、水肿、贫血和血小板减少、X线片示骨骼变化。

1.3 妊娠期梅毒治疗

早期梅毒患者给予苄星青霉素G 240万U, 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每周1次, 连续3 次为1 个疗程;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 肌内注射, 连续15天为1 个疗程;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给予头孢曲松钠1.0 g/d 静脉滴注, 连续14天。晚期梅毒患者给予苄星青霉素G 240万U, 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每周1 次, 连续3次为1个疗程;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 肌内注射, 连续20天为1 个疗程;或对青霉素过敏者给予头孢曲松钠1.0 g/d静脉滴注, 连续20天。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病期不明梅毒患者参照晚期梅毒治疗。如在妊娠中、晚期发现梅毒者可2个疗程合并连续进行治疗;如妊娠期没有足够时间完成2个疗程治疗, 分娩的新生儿参照先天梅毒给予苄星青霉素G 5万U/kg·d肌内注射, 连续14天。所有梅毒患者的丈夫或性伴侣同时接受检查, 给予及时、足量、规范抗梅毒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治疗后至分娩前每月复查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 (RPR) 滴度。如转阴或RPR 滴度下降至低滴度后 (1∶8以下) 不再下降, 则不再继续治疗。若RPR 滴度由阴转阳或治疗3个月后滴度下降不足2个稀释度, 或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者, 则再重复以上治疗。

1.4 结果

86例妊娠期梅毒孕妇中, 除2例主动要求人工流产外, 选择自然分娩31例, 剖宫产53例, 84例孕妇均无自然流产、早产及死胎等发生, 所有患者在梅毒的治疗过程中无“吉海反应”等并发症的发生。61例妊娠期早期梅毒孕妇除2例主动要求人工流产外, 其余孕妇没有分娩先天梅毒新生儿, 所分娩的59例新生儿中有28例血清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 (TPPA) 、RPR均为阴性;31例新生儿TPPA阳性, RPR阴性, 经1~6个月随访均自行转阴。6例晚期潜伏梅毒孕妇分娩1例先天梅毒新生儿;2例TPPA、RPR均为阴性;2例TPPA阳性, RPR 1∶4滴度;1例TPPA阳性, RPR阴性;3例TPPA阳性新生儿经6个月随访TPPA、RPR均自行转阴。19例病期不明潜伏梅毒孕妇分娩1例先天梅毒新生儿;9例TPPA、RPR均为阳性 (滴度均为1∶8以下) ;9例TPPA阳性, RPR阴性, 18例TPPA阳性新生儿经1~6个月随访均自行转阴。所分娩的2例先天梅毒儿体重分别为2100 g (自然分娩) 和2050 g (剖宫产) , 其他妊娠期梅毒母亲所分娩的新生儿体重为2500~4000 g。先天梅毒患儿经治疗及随访未发现异常 (1例尚在随访中) 。

2 讨 论

近年来, 随着梅毒发病率的逐年增高, 育龄期女性的发病率也随之上升, 2007年全国女性梅毒的发病率均高于男性, 发病率分别为18.15/10万和16.23/10万, 发病率比为1∶0.89, 病例数之比为1∶0.95, 其中15~34岁人群发病率女性高于男性[2], 由此可推测妊娠期梅毒的发病及患病情况, 加之梅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 容易造成妊娠期梅毒的临床漏诊和误诊, 本组86例妊娠期梅毒患者中潜伏梅毒71例 (82.6%) , 充分显示了这一点。近年来, 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观念的改变, 梅毒的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4], 育龄期女性发病率的增加, 将导致妊娠期梅毒发病率的上升。我们围生期门诊在孕妇建卡时常规进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 如遇配偶近期有“冶游”史, 孕妇则需2~6周后重复此检测, 同时要求配偶做同项检测, 如配偶呈阳性反应, 则需与孕妇同步治疗和随访, 同时与皮肤科、泌尿外科等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加强监测, 尽最大可能及时发现妊娠期梅毒孕妇, 避免先天梅毒患儿的娩出。本组86例妊娠期梅毒孕妇, 除2例早期梅毒孕妇要求人工流产外, 共分娩2例先天梅毒儿 (为晚期潜伏梅毒和病期不明潜伏期梅毒患者所生) , 30例新生儿血清TPPA、RPR均为阴性, 41例新生儿血清TPPA阳性, RPR阴性, 11例新生儿血清TPPA、RPR均为阳性 (滴度均为1∶8以下) 。52例血清TPPA阳性新生儿经1~6个月随访均自行转阴, 2例先天梅毒患儿的娩出是因为孕妇为外来务工人员, 没有及时建卡, 导致发现时已是妊娠晚期, 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 经积极治疗及随访, 目前并未发现异常 (1例尚在随访中) 。以上结果显示妊娠期梅毒经积极治疗可获得较好的妊娠结局, 并且妊娠期梅毒孕妇诊断越早, 治疗效果越好, 娩出先天梅毒患儿的可能性就越小, 早期妊娠期梅毒孕妇一旦诊断及时正规治疗, 尤其在妊娠初3个月内可有效避免分娩梅毒新生儿[5]。妊娠期梅毒一旦确诊, 即应规范治疗, 尤其是早期妊娠期梅毒。青霉素在治疗妊娠期梅毒及预防梅毒母婴传播中的有效性已被50多年的临床经验所证实, 头孢曲松钠近年来证实为高效的抗梅毒药物, 如患者青霉素过敏, 可选择头孢曲松钠替代。本组资料显示妊娠期梅毒孕妇经规范治疗后分娩正常新生儿的比率为95.3% (82/86) , 与文献报道类似[6] 。文献报道妊娠期梅毒孕妇经规范治疗后仍有较小比例的早产、死胎的发生[7], 本组资料中无此种情况的发生, 可能与本组资料的样本量较小有关。总之, 加强产前检查, 可以及时发现妊娠期梅毒, 经过规范治疗改善妊娠期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围生儿预后, 从而提高优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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