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精选9篇)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第1篇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2008-05-08 17:24:34)标签:装修 工日 工程设计 民用建分类:工程造价 筑 房产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网 发布日期: 2006-6-22 10:40:02(点击数: 2769次)
[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七、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
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技术复杂程度,可乘以1.2-1.4的系数计算收费。
需要进行地震设防的项目,按定额计算时,根据设计工作量增加的情况,可乘以不超过1.2的系数。
八、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份数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晒印工本费。
九、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需配基础或因地制宜做局部修改的,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30%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重复使用时,自设计完成后当年开始,每年递减20%收费,递减后收费额小于图纸资料费时,可按图纸资料收费标准收费。
十、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十一、按承担设计任务的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其计算基数应扣除临时工程费、施工技术装备费和施工机械购置费,加入联合试运转费。单项工程概算应以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
十二、有引进设备的项目,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工程设计全部由我方承担,计取设计费时,其设备价格要按国内同类设备价格计算。国内如无参考价格时,则以设备原价按国家牌价兑换成人民币计算。
有引进设备,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项目,如果工艺设计由国外承担,计算基数不应包括工艺设备价格;按实物定额取费的,应按行业划分的设计工作量所占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设计费。国内相应的工艺设计配合工作的收费,可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按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十三、如需按国际通用的设计程序和深度进行设计的国内项目,因超过国内现行设计深度,可适当增加设计收费,具体可根据实际增加的工作量,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十四、承担新疆等偏远地区设计任务时,如按定额计算收费,可按原定额乘以1.1系数,承担西藏地区任务可按原定额乘以1.2的系数。
十五、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如设计单位本身为了提高水平等原因而出国学习、考察时,其出国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后,如因项目需要进行科学试验,其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由委托单位负责。
十六、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十七、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十八、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十九、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地市以上所属设计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县及县以下所属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时,按本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计费。经济特区工程设计收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可实行市场调节,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十、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勘察: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小班区划调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社会经济调查、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勘察。
苗圃种子园:选址、调(测)绘、专业调查、构筑物位置的测定。
飞播造林:播区踏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播区航线及导航点位置勘察。
设计: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经营区划、造林类型确定、树种规划设计,造林技术设计、道路防火线等辅助工程规划设计、编制设计说明书及规划图、设计概算。
苗圃种子园:总平面设计、技术设计、道路排灌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
飞播造林:播区造林树种、播种量计算、设计、航线、导航点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收费标准包括民用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收费定额和费率收费标准。
二、民用建筑根据其复杂程度共分为六级,各级的主要特征及适用范围如下:
工程等级工程主要特征工程范围举例
特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30层以上建筑。
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体育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上人防。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或超过50米高的公共建筑。
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学试验研究楼(包括高等院校)、高级会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
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建筑。
16层以上29层以下住宅。
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部、省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位以下(不含300床位)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3中级、中级公共建筑。
7层以上(含七层)15层以下有电梯住宅或框架结构的建筑。
重点中学、中等专科学校、教学、试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一、二层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4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
7层以下无电梯的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共厕所等。
5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同特征
三、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
四、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六、承担小区规划布置、在3公顷以上按每公顷700元收费,3公顷以下不收费,但小区的管线、绿化、土方等设计不论大小均按概算的1.5%收费。
七、承担多功能建筑,按主体建筑功能计算收费,其中较主体功能更为复杂的部分按相应等级计算。
八、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本分类法仅限于本表的使用。
九、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十、按照本收费标准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表一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 单位:元/平米
工程等级暧通要求条件建筑面积(平米)
集中采暧集中空调500以下500~10001001~20002001~30003001~50005001~1000010001~3000030000以上
特无有 25.2023.8022.4021.00
有有 26.7425.3423.9422.54
1无有 18.2016.8015.5414.8414.14
有有 19.1817.7816.3815.6814.98
2无无 11.2010.369.529.248.96
有无 11.9011.0610.229.949.66
有有 13.3012.4611.6211.3411.06
3无无 6.306.166.096.02 有无 6.796.586.516.44
有有 7.847.567.497.42
4无无3.923.503.223.153.08
有无4.203.783.503.433.36
5无无2.101.681.611.54
有无2.381.961.891.82
注:1.凡收费不足700元者均按700元计算。
2.凡一子项在上一档面积范围内计算出收费额低于下一档时,按下一档最高面积和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调整系数工程要求内容调整系数6度抗震设防10层以下6度10层以上和7、8度10层以下7、8度10以上80米以上1.051.10 1.151.202.9度抗震设防另议3.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流砂等等特殊处理地基1.054.高寒地区(指平均气温在8度以下,最冷日平均气温在-10℃以下,全年日平均气温小于或等于5℃的天数在150天以上地区)。1.05 5.底层带商店住宅1.10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费率收费标准
表二 单位:%
工程等级工 程 概 算 投 资(万 元)
300以下301-10001001-30003001以上
一级2.01.91.81.7
二级1.81.71.61.5
三级1.61.51.41.3
四级1.41.31.2
五级1.21.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第2篇
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装饰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
一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6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各种幕墙、石材干挂工程。
二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0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二次块料面层单项装饰工程。
三类工程:
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
5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四类工程:
独立承包的各类单项装饰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500元以下的装饰工程;家庭装饰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表
工程类型
分类指标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民用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5000㎡
>3000㎡
>1500㎡
≤1500㎡
高度
>18m
>15m
>12m
≤12m
跨度
>24m
>18m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10000㎡
>6000㎡
>3000㎡
≤3000㎡
高度
>30m
>24m
>18m
≤18m
住宅及其他建筑
建筑面积
>12000㎡
>8000㎡
>4000㎡
≤4000㎡
层数
>12层
>8层
>4层
≤4层
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5000㎡
>3000㎡
>1500㎡
≤1500㎡
高度
>15m
>12m
>9m
≤9m
跨度
>33m
>24m
>18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6000㎡
>4000㎡
>2000㎡
≤2000㎡
高度
>24m
>18m
>12m
≤12m
锅炉房
单炉蒸发量
>30T/h
>10T/h
>6.5T/h
≤6.5T/h
总蒸发量
__
>20T/h
>12T/h
≤12T/h
人防工程
人防级别
__
>3级
≤3级
__
构筑物
混凝土烟囱
高度
>100m
>60m
≤60m
__
砖烟囱
高度
__
>50m
≤50m
__
水塔
高度
__
>40m
≤40m
__
贮仓
高度
__
>20m
≤20m
__
贮水,贮油池
单体容量
>5000
>1000m3
≤1000m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 是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化和工具化及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整体水平提升的保障, 为此, 各部门相继制定、出台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足额到位, 因此, 加强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管理日益重要。
2 安全文明费实施情况调查
2.1 不规范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1.在招投标活动中将安全文明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 计取的费用标准大部分符合规定, 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 承发包双方则往往未按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就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项目清单、总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及安全文明费的管理责任签订相应的条款。
2.在工程项目实施时, 大多数建设单位无法提供有效凭证以证实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费, 大多数施工单位也提供不了有效凭证以证明其对安全文明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而一些详细的安全文明费开支计划表也仅仅是用于应付检查,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的有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与实际现场做法大相径庭, 施工现场常常存在着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 五牌一图、宣传栏、各种标志牌、专用标语等未挂或缺失, 材料乱堆乱放, 防火配电要求不严格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情况。
2.2 大部分工程项目实际投入超过标准费用。
笔者选取了三个不同工程类别的九座建筑工程进行分析, 现将部分数据摘录如下表:
从上述数据分析看出:以2007年的安全文明费率计取的安全文明费, 实际投入的安全文明费用显然超过标准费用, 最多的超过26%, 最少的超过13%。而2010年省住建厅出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按照新图集实施, 施工单位必须加大安全文明费投入,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处于甲方市场现况, 对施工企业来说无疑又是雪上加霜。
3 建立取费标准动态管理机制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保障施工企业有足够的安全文明费用是前提, 为此, 省住建厅于2010年9月及时调整了取费标准。调整后的取费标准:一类工程2.58%, 二类工程3.56%, 三类工程4.26%, 如果仍然采用上述表1数据分析, 那么, 调整后的取费标准能够满足当前要求。可以看出, 静态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管理、施工需求,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取费标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必须建立更加灵活的安全文明取费标准动态管理机制, 笔者建议:一是我省有九个设区市, 各设区市管理存在差异性, 应当分地区监测;二是不同工程项目的实际投入费用不同, 地区选取典型工程时, 应当考虑当地的建筑特点, 选取尽可能多的典型工程;三是督促施工企业诚信报送、及时报送各工程项目实际支出相关数据;四是管理部门依据施工企业报送数据, 及时分析, 及时调整取费标准。
4 监测取费标准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
4.1 典型工程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
如表1所列, 典型工程的选取, 既要考虑地区的建筑特点, 又要已包含不同的工程类别、不同的工程类型。从钢棚厂房的选取来看, 该厂房为全装配式吊装钢结构厂房, 最大跨度23M, 工期为45天, 造价中不含基础工程。项目小、工期短、造价不全, 计算安全文明费时, 同样要考虑安全维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全部措施项目, 经测算, 安全文明费造价占总造价比率为5.93%, 比其他典型工程的费率高出许多, 因此, 在选取典型工程时, 应认真甄别, 注重代表性。
4.2 选取的典型工程资料应具有完整性
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测算的准确性。资料的完整性包括总平面图、施工组织设计、尺寸数据齐全及相关的费用支出证明等。从总平面图、施工组织设计上反映围墙、道路、堆料处、排水沟等现场布局, 尺寸数据和费用支出证明材料, 是测算取费标准的基础数据, 选取这样的典型工程项目, 经测算得出的安全文明费占总造价的比率就能接近实际。而资料不齐全的典型工程, 测算过程中部分数据只能通过推算或是参考其它典型工程数据, 难以保证测算结果。
4.3 应综合考虑测算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的差别
由于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的要求是规范化、标准化的, 而施工现场实际做法与标准示范图集之间, 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测算安全文明取费标准时, 应考虑施工现场实际, 合理确定可重复使用材料的摊销次数。当前存在差异较大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施工图牌:按标准示范图集要求, 需设置各种施工图牌, 施工图牌的测算造价在1.5~1.7万元之间, 而实际施工方往往采用成品宣传图牌, 没有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材质, 这样的成品宣传图牌, 低价值的仅一千元左右, 两者差距较大。
现场围挡:按标准示范图集要求, 现场围档项目的建造, 相当于永久性砖砌围墙, 其造价固然较高, 而实际施工时, 围档基础、内粉刷、压顶等项目的施工质量, 由于属于临时措施项目, 往往存在粗制滥造, 如采用旧砖头作为砌筑材料、采用低标号水泥粉刷等。还有围档钢制大门, 旧料利用也很常见。
安全、劳保用品:按标准示范图集要求, 需采用标准的2000目安全网, 目前市场价每平方米35~38元, 而有的施工现场采用的安全网, 每平方米只有9-11元;按标准示范图集要求, 需穿专用胶鞋 (绝缘鞋) , 每双近百元, 而有的施工现场配置的普通胶鞋, 每双仅17元~36元。
场地绿化。按标准示范图集要求, 需要种植一定面积的场地绿化, 而有的施工现场基本没有, 或仅仅摆设几盆花草。材料堆放大多利用先施工好的底层作为简易仓库等。
5 结束语
论民用建筑标准层的设计原则 第4篇
1.标准层设计的影响因素
1.1城市规划
“因地制宜”是建筑设计的一个基本准则。建筑标准层平面形状多受基地大小、形状、位置朝向的影响:小块方整基地,多选几何形标准层平面;地块若窄而长时,就不宜采用进深大的平面,多选择狭长形状,适于选取线形标准层平面;地处十字口,丁字口,锐角交叉口或地块小而不规则时,建筑标准层平面形状就要针对具体的地形、朝向而精心设计,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建筑形象要从各方面收到良好视觉效果,对标准层平面进行凹凸曲折、立面切割等处理手法与地块相适应,往往会设计出比较新颖的方案。
此外,道路走向、日照要求、停车场的布置,尤其是地下停车的设置,都是影响标准层平面选择的重要因素。
1.2景观环境
景观环境直接、间接地影响到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从标准层设计的角度来看,照应现有城市的景观特色就更有意义。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形象,主要是由标准层平面形式和标准层之间关系决定,使得高耸的标准层体系与周围城市环境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1.3使用功能的限制
不同功能的使用特征不同,标准层的空间格局自然不同,例如:对于工作人员来说,需要有一个比较安静的环境、良好的视觉景观和灵活可变的弹性空间;对于旅客来说,需要一个安全、健康、私密并服务高效的个人空间;对于居民来说,需要一个亲切、温馨且能够互相交流的家庭空间;对于医院来说则需要一处轻松、便捷、赋有生机的治疗空间……所以标准层的功能空间的大小、尺度、交通设置都要有所侧重,包括空间的限定,氛围的营造,室内的绿化等各有千秋。
1.4建筑造型的要求
标准层形状多种多样,平面的外轮廓是反映建筑形体最直接的元素,它既是最自由的,也是最严谨的,除了要考虑功能区域的组织,还要考虑面积实用率、造型空间实用性、空间利用宽容度等。建筑造型要做到新颖别致,但又不能以牺牲技术经济的合理性为代价,要做到统筹兼顾、良性发展。
2.标准层设计的基本原则
2.1重复性原则
标准层的竖向积层,向空中发展是含有标准层建筑的固有属性。有效水平重叠与合理垂直贯穿是建筑标准层设计的基本精髓,揭示出多、高层建筑的实质构成。为此,重复性是标准层设计要遵守的最为基本原则。这种重复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完全重复和部分重复。
完全重复是最为常见和最简单的重复原则,即标准层平面的各项要素都完全一致,如结构体系、设备管线、平面形状、空间划分、使用性质等都是相同的,这样的建筑只要确定好一个标准层平面的若干元素,即可完成整栋建筑主体的设计,是绝对标准化的设计过程。部分重复即除楼电梯间,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核心体部分,必须是从头到顶的重复贯通外,其他部分就不一定每层完全重复下来,比如平面形式上的变化,空间布置方式的改变等,能够根据具体需要运用恰当的处理手法加以变化,丰富标准层的内外空间及形态构成。
2.2高效性原则
提高标准层空间的高效利用率、使用率等关系到整栋建筑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标准层高效性原则是现在以至将来标准层所必须遵守和充分重视的基本设计原则。应尽量采取规则形状,尽量形成方正完整空间,几何轴线尽量对称,室内空间争取多朝向,使用空间形成多元化设置。
2.3安全性原则
标准层的安全性原则主要指交通组织、消防疏散的安全性以及结构材料的坚固性。标准层的交通疏导能力,表现为内部水平、垂直运输的效率,这是保障建筑安全运行的最基本前提,尤其对高层、超高层来说意义更大。
2.4经济型原则
用不同形状的标准层来确定平面规模,拿标准层平面规模大小衡量面积有效率,用面积有效率反映不同层数、高度中垂直体的作用和影响,这些方面可作为评价标准层经济性的尺度,也有助于决策建筑的高度、层数和平面规模。
随建筑层数增加,面积有效率也会下降,如20层建筑的面积有效率为77%,当建筑升高到40层时,面积有效率降至75%,说明层数越高垂直体所占面积越大,扮演的角色越重要,垂直交通和运输问题也变得复杂而不易解决。因此,建筑层数与高度的确定,应有计划地控制,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同步。
2.5人本性原则
2.5.1 人性化 标准层人本性设计就是要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宜人的空间尺度、良好的室内通风采光环境、方便快捷的交通效率等都是对标准层人性化设计的体现,在建筑创作过程中要贯彻始终。新一代建筑标准层空间布局更为灵活,空间设计的侧重点应向营造宽松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转变。在设计中“中庭空间”、“景观空间”、“交往空间”、“共享空间”的概念不断被采纳,并与功能空间相结合,为标准层人性化设计铺开道路。另外,室内声、光、热等微气候环境的创建也不容忽视,使人在现代高压的工作、生活状态之余时刻感受对自身的关怀。
2.5.2 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建筑标准层设计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设计中要紧紧把握“注重效益、崇尚自然、尊重科学”三个生态建筑基本点。
“注重效益”就是建造房屋少用资源,使用房屋节约能源,它贯穿在生态建筑标准层的设计、选材、运营直至生命终结的全过程。“崇尚自然”就是通过建筑设计和构造的处理手法,实现建筑标准层平面高效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隔热和遮阳。建筑师在标准层设计中,要从建筑朝向选择、标准层平面形状确定、标准层平面内部空间绿化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尊重科学”就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建筑标准层的设计达到生态建筑的要求。
3.结语
标准层的选取与设计对城市规划、景观环境、经济生态效益以及使用功能、建筑形体等都会产生长远、深入的影响。只有在原则的控制下,并且协调好各自关系,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诚然,“法无定法”,墨守成规不是设计者应该具有的品质。针对具体设计环境、设计任务要求等不同的限制因素,设计者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设计准则,而不能一切照搬照套,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与方法,需要从人的主动性积极思维入手,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科学工作方法,创造出最具说服力的作品。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第5篇
工程保险意义-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
什么是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进入20世纪后,各种科技工程发展迅速,亦成为工程保险市场日益重要的业务来源。
工程保险意义的意义
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
工程保险意义的特点
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
(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
(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
(四)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
工程保险意义的责任范围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工程保险意义的主要险种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尝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物质损失部分
2、第三者责任
3、特种风险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
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迄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安装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
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亦包括安装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供货人、制造商等,即上述各方均可成为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但实际情形往往是一方投保,其他各方可以通过交叉责任条款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安装工程保险的可保标的,通常也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失部分即分为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承包人的机器设备、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安装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五项,各项标的均需明确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
安装工程保险的费率主要有:①安装项目。对土木建筑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及清理费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②试车为一个单独费率,是一次性费率;③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④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⑤安装、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⑥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科技工程保险
卫星保险
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
海洋石油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面向的是现代海洋石油工业,它承保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所有人或承包人均可投保该险种。
该险种一般被划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每一阶段均有若干具体的险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每一阶段均以工期为保险责任起迄期。当前一阶段完成,并证明有石油或有开采价值时,后一阶段才得以延续,被保险人亦需要投保后一阶段保险。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保险作为一项工程保险业务,是分阶段进行的。
其主要的险种有勘探作业工具保险、钻探设备保险、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在承保、防损和理赔方面,均与其他工程保险业务具有相通性。
核电站保险
核电站保险以核电站及其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是核能民用工业发展的必要风险保障措施,也是对其他各种保险均将核子风险除外不保的一种补充。
核电站保险的险种主要有财产损毁保险、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核责任保险和核原料运输保险等,其中财产损毁保险与核责任保险是主要业务。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第6篇
一、代建管理费构成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一般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竣工验收费、财务费、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应缴税费、利润等。显然,就代建费构成看应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代建管理费计取现状代建管理费的计价方式可采用总价、人月费单价、固定费率等方式,目前各地代建管理费计价方式和取费标准存在差异,但大多采用概算×固定费率的方式,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和低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费率水平计取,通常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代建单位提供的是专业化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代建管理含有技术与管理创新,代建费包括代建单位必须支出的工资、税金、合理利润等,不应简单等同于原来的建设管理费用。代建管理费从性质上说属于咨询服务收费,但无论是与监理费相比,还是与设计费相比,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由于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而且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代建费取费下限,导致了竞争上的无序,损伤了代建单位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优秀企业参与代建,不利于代建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确定代建管理费合理标准须考虑的要素
1、项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影响条件、实施周期、投资来源、征地拆迁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代建费取费标准。技术复杂、影响因素多、实施周期长、管理难度大、风险高的代建项目,代建费费率应高一些。对于投资规模小的工程,代建费费率应适当提高以保证按总投资概算计取的代建费不会过低。比如《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费为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总投资超过2亿元项目的代建费分段累进计算,2亿元部分按2%计算,超出2亿元部分按1.5%计算。
2、项目代建工作内容。区分不同委托代建阶段如前期工作代建、建设实施代建、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确定相应代建费取费标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前期代建费与实施阶段代建费比例最高可取3︰7。
3、项目外部建设环境。主要考虑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对项目代建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4、项目代建的目标要求。即工程项目明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以及与项目代建相关联的各项要求。
5、代建单位实力水平。主要包括资质、信誉、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代建业绩、管理规划等。
四、几点看法
1、现阶段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工资水平、物价水平地区差异较大,不同行业的利润水平也有差异,不宜统一限定代建费取费不能超出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国家可以设定一个浮动范围,允许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代建费费率,不同行业地区、不同类别、复杂程度的工程实施不同的调整系数。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都在10%左右,代建费标准应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才能为代建单位吸引人才、实现自我提升、技术进步、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
2、目前业内大都认为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与代建单位承担的风险责任不对称,“责、权、利”不均衡。因此,建议提高代建费的取费标准,改变目前简单以建设单位管理费为代建费取费上限的做法,给予代建
单位适度合理利润空间,真正让代建单位的收入与所承担的责任及付出匹配起来,充分发挥和保护代建单位积极性。建议代建费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的2—4%计取,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并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确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费可取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3%—4%;总投资超过2亿元项目的代建费分段累进计算,超出2亿元部分可按2%—3%计算。
监理取费标准 第7篇
最新监理取费标准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 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己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 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旋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1.O.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 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
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研究 第8篇
时隔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 文件, 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用进行重新制定, 其意义重大。国家对信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 想必不会太远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中, 监理收费是这样计算的: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浮动幅度值)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建设工程监理中, 根据工程类型不同, 设置了从0.9~1.2之间的专业调整系数;对建设工程施工中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设置了三个不同等级的程度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 (Ⅰ级) 、较复杂 (Ⅱ级) 和复杂 (Ⅲ级) 三个等级;根据海拔高度, 设有相关的系数。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比较
为了比较方便, 根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将监理费用转换成监理取费百分比。
从表1中的增长率可以看出, 计费额越大, 监理费用增加的越多。对于计费额500万元工程, 07年和92年的监理收费增长了32%, 也就是说07年的监理费用是92年的1.32倍。对于计费额100000万元的工程, 07年和92年的监理收费增长了151.17%, 也就是说07年的监理费用是92年的2.5倍多。
通过对建设工程行业的监理收费标准的分析, 我们是否可以从中找出可值得借鉴的地方, 来更好地制定信息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
信息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与建设工程监理相比, 信息工程监理要难得多, 因此信息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也要比建设工程监理收费要高。
对于信息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 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国内部分省市或者相关的信息工程协会从维护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 制定了一些行业内的取费规范性文件, 如北京市信息化协会于2004年2月制定了《关于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试行) 》, 这些文件“对外作为行业指导价格, 供用户通过招评标, 选择监理单位时参照, 起到市场导向的作用;对内约束监理企业, 避免在价格上出现恶性竞争, 维护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92年建设工程行业的监理收费标准作为参考, 北京市信息化协会在2004年制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下表为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试行) :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显著地高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 聘用的专业人才的要求也更高, 需要监理的工程阶段也比建设工程多, 再加上在监理过程中同时会包含一些咨询性的工作, 高于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显然是合情合理的。
在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中, 根据专业、工程复杂程度、海拔高度还设置了不同的调整系数, 信息工程监理也应该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 设置一些相关的调整系数, 目前现有的信息工程监理标准包括: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化工程安全等5个监理标准, 对于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监理应该容易些, 而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化工程安全对于监理相对要复杂些, 通过设置不同的难易系数, 工程费相同, 但收取的监理费用应不同。还有许多大量细化的工作, 在制定信息工程监理取费标准时应仔细研究。
由于目前没有一个国家的统一标准, 在招标过程中, 业主单位为了节省经费压低监理费用, 监理单位为了中标降低监理费用的报价, 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 因此提出合理的适用于信息工程监理的国家收费标准是十分重要与紧迫的任务。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节能量估算 第9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评价
中图分类号:TU201,TK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148-02
引言
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的增加,能源消耗也更加严峻。我们都知道:煤炭、石油等这些都是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而且这些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从而影响到空气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因此,现代社会就必须要考虑这些实际的问题,必须要改善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现代建筑设计就要充分的考虑节能设计,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这样才能改善人们的生活,尽可能的减少对大自然的污染。
一、中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对建筑节能这一个项目进行研究和探讨了,最开始是对北方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的采暖能耗进行调查和研究的,这是由于北方地区集中供热面积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占大约一半的国家住房建设,每年为3~6个月采暖期,数量多面积大,采暖能耗是整个社会建设耗能的主体。自2000年建设部组织编制中部(夏季炎热和冬季寒冷地区)和南部(夏季炎热和冬季暖和地区)地区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对集中地区的研究和探讨,我国建设部在1986年颁布了“民用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JGJ 2686),这次发布的标准主要目标就是以1981年的能耗作为基础,要节能30%。1995年国家建设部批准了修订草案,自1996年7月1日,这次的节能目标是50%。2001年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2001),于2001年10月1日实施。之后,2003年又实施了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这两个标准都是要求居住建筑要通过节能设计的要求,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提高节能效果。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温度的前提下,比没有采取节能措施时,全年空调和采暖能耗降低50%。为了从设计阶段控制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建设部于2002年批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该标准计划在2004年完成。
1.嚴寒和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标准。
在第一次节能住宅设计标准的颁布之前,原建设部对北部地区的一批典型建筑群进行了调查。在1980年到1981年采暖期测量采暖能耗,将测量的能量消耗热值设定为100%,通过相应标准的颁布,要达到节能在30%,50%和65%。标准主要是通过对北方的居民生活进行研究和探讨出来的,与实际生活是相似的,从而节省能源的计算差异不大。其次,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城市居民住宅设计和施工过程(不包括集中供热管网系统与热源部分),也是完全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因此,在供热管网系统和热源部分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努力,从而实现真正的节能效果。
2.公共建筑节能标准。
我国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是在2005年提出来的,其算法和居民住房的算法有所不一样,公共建筑节能标标准提出能源消耗的计算要利用建筑的进度计划,按工作日,休息日,白天和黑夜的差别对设备设定启停情况,但它仍然是基于空间、时间的做法。因此,100%的节能标准是在用全空间,全时间的方式的情况下,通过建筑围护结构性能优化和效率的设备系统的实现。目前在中国,全空间,全时间的模式主要存在于大型公共建筑之中。一般公共建筑占约国家总公共建筑的90%,但仍主要采用室内环境部分空间和部分时间的模式。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也是虚拟的,不能直接与实际使用的能耗进行比较。
二、建设节能设计标准的重点
建筑节能作为建筑行业中关系到建筑功能的环节,设计时需要一定的节能标准。2010年中国颁布的《JGJ134-2010区域建筑能源效率标准》规范了不同地区、不同气候环境的节能设计基本标准,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1.北方由于寒冷,较南方多了采暖的这部分耗能(平均下来北方采暖耗能是南方的2.5倍),所以北方的节能设计的效率和结构的要求更高;
2.从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来关注,住宅建筑的规划明显多于且复杂于公共建筑,同理,其节能设计也更加高要求。
节能标准的使用更多的是在日常建筑的能源消耗中,影响能源消耗的建筑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门、窗、墙等维护结构,这些结构由于不同的地理和居住环境的要求耗能也是大有不同;第二类,生活风格类装饰、建筑功能结构、温度湿度要求等;第三类,设备系统,这类系统常用于应对突发性事故,耗能的大小也由实际情况而定。施工过程中应该利用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各因数耗能的最大额度,该额度就是一个明确的参数,量化了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正确实现建筑物的节能设计。
三、基于建筑节能标准的能源估算方法
根据建筑节能标准和前文的分析,我们估算能源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概念性问题:
1.不同地区的100%的能耗基准值有差异。
由于不同地方的地形和温度的差异,100%的能耗基准在不同地点的建筑物中的标准不尽相同,例如寒冷和严寒地区的100%的能耗基准是采暖耗能,而冬冷夏热、冬暖夏热地区的住宅的100%的能耗基准是采暖和空调能耗;但公共建筑的100%的能耗基准指的是采暖、空调,通风和照明的能源消耗。
2.100%参考值的计算条件。
以1980年我国在建筑围护结构上的研究与实践为例来设立100%参考值,得出的1980年代的能源效率水平和能耗分析结果来看,在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能量值和80年代实际集中供暖能耗一致;在冬冷夏热和冬暖夏热地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由于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的方式与标准上的差别,100%的基准值远高于能源消耗的实际调查结果。
3.节能百分比目标应遵循“差异性设立”原则。
节能标准百分比目标设立首先需要一定的假设条件,假设在生活方式和室内环境的条件下,依据标准中规定的围护结构和系统设备建筑物规范,将现有的节能标准与20世纪80年代的典型建筑进行比较,就可以建立出相应的节能百分比目标。例如,已经算出的大连,属于较寒冷地区,其相应的节能标准《JGJ26-1995》提出了50%的节能目标。其基准值100%值得是集中供暖耗能(由全空间、全时间方式下进行的实际调查所得)。由于建筑中的集中供暖系统的设备效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能源效率标准有差异,所以建筑物的节能百分比比例并不一定与标准的目标完全对应。
总结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能源消耗日益增强,这对人类生活乃至自然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要认识到节能的好处,这不仅能减少大量的建设资源和非再生能源,同时我们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保护了自然的生态环境,实现建筑节能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能源节约和人们生活环境的改善贡献一份力量。依照现代的科技条件来看,基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来估计建设的节能量是比较科学的,只要有100%明确能耗基准值的内容和计算条件,明确条件建立节能的百分百目标,可以精确计算出百分比的节能目标,建设工程设计目标得以实现,因此,实用价值与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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