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模拟法庭活动计划(精选6篇)
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第1篇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各种校园暴力、抢劫、偷盗等案件屡见不鲜,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权威,所以设计了模拟法庭,来让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
一、活动过程
因为时间有限,让学生利用课下的时间,网上搜索有关模拟法庭的相关文章和视频来观看,了解模拟法庭的流程和相关准备,同时,也推荐学生观看央视十二套《庭审现场》栏目,学习了解有关知识。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让学生准备模拟法庭剧本,因为学生第一次接触模拟法庭,所以学生上网搜索相关剧本进行筛选,然后进行剧本的讨论和修改。学生利用课下时间,进行角色分配和角色扮演,并进行台词的演练,增加学生的配合程度。利用一节道德与法治课,让学生进行活动。
二、活动总结
学生对法律知识缺少应用意识,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利用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愿意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同时,本次活动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了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及激发了学生探求新知的兴趣。
因为九年级学生处于总复习的紧张阶段,他们能更好的应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但是,因为是第一次展开这样的活动,学生准备的时间有限,所以本次活动准备不足,活动整体效果不佳,个别学生没有参与到活动当中,活动中,出现卡词,断断续续的现象。另外,学生可能觉得这种形式离他们实际生活较远,所以无法真正的投入到活动中,法庭环境本是严肃的环境,个别学生在活动中出现嘻嘻哈哈的现象。所以,在今后需多展开类似的活动,严格把控活动的各个环节,使活动更加规范。
因为是第一次展开模拟法庭的活动,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缺乏相应的活动经验,所以在摸索中展开活动,有收获也有不足。但在本次活动中,通过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对我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帮助,在我今后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多开展类似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第2篇
活
动
总
结
指导教师:吴玉霞
会长:李玲
联系电话:***
法律协会模拟法庭活动活动总结
一、活动内容
同时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本协会在6月13号晚六点在模拟法庭教室举行本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
“维护消费者权益,你我共参与”
三、活动目的
为了弘扬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权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道德观念,我们法律协会在本学期例行继续举办法协特色活动——模拟法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务实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同时,了解在生活中维权的方法及途径和程序。
四、活动背景(准备活动)
法律文化传播在社会与法学院中是一项重要活动,随着新《消费者保护法》的颁布,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以民事消费者维权案件为主要活动,讲述如何在现实生活中维权的案件。本次主要围绕作为一名消费者在面对侵权时候应该如何做,如何维权,在以后面对侵权行为时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流程
1、提前做好准备,让参与的同学熟读稿子
2、做好宣传工作,在各个地方张贴宣传单及海报 3、6点活动正式开始,成员开始辩护
4、活动结束,整理现场
六、活动意义 增加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使同学们能 真实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学们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以保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摩,直接促进活动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但是我们也认识到很多不足: 宣传力度不够。当晚到场人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后应当继 续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给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角色服装不够正式。在以后的活动中我们会更好的策划,社活动更丰富。
法律协会
中职学校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探讨 第3篇
一、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含义及特点
模拟审判是法学教育中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 是指在法学教学活动中, 在教师的指导下, 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 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 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教学活动。模拟法庭可根据模拟效果分为表演型、宣传型、模仿型和实践型;根据模拟形式可以分为舞台式、法庭式、网络式;根据内容可以分为民事类、刑事类和行政类等。笔者认为根据中职学校和中职生的特点, 在中职学校中开展的模拟法庭以表演型、舞台型为佳。
模拟法庭需要学生通过具体扮演各种诉讼角色, 由学生自己进行实际操作,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实际演绎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如在刑事模拟法庭中, 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被告人、法警等都是由学生自己扮演。学生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以虚拟的身份完成整个诉讼过程。模拟法庭具有实践性、角色的扮演性。模拟法庭中诉讼角色的扮演性决定了模拟法庭庭审过程的表演性。担任各种诉讼角色的学生就像是演员, 指导老师就像导演, 所有旁听的学生和其他人员都是观众。演员表演的具体场景全面模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庭, 其室内各种布置都与人民法院正规的法庭一样。法庭场景的模仿性是模拟法庭必须具备的特点, 如果不能全面模仿真实的法庭, 模拟法庭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中职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必要性
我国法律体系是比照大陆法系建立的, 与英美法系相比, 我国学校向学生灌输的更多是条文化的、抽象的法律规则。中职法律教育也是如此。这使学生老师严重脱离实践, “侨居”于“宝塔”中。任何理论知识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之上的, 法律教学也不例外。对于法律来说, 其理论知识的价值正是体现与实践之上。法律教育, 不只是几个条文的学习, 更是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实施等一系列内容的学习。模拟法庭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模拟法庭活动中, 学生既要掌握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 又必须懂得实际操作方法。只有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 才能够使模拟法庭活动演绎逼真。
三、中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需注意的问题
1、中职模拟法庭案例的选取
模拟法庭要开展模拟审判活动, 必须选用适当的案例, 这是模拟法庭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用于中职生模拟法庭的案例, 应当明确、简单, 而且要有一定的争议性和针对性。笔者认为在为中职生选取模拟法庭案例时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难度适宜。因为中职生法学理论水平、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较低, 所以教师在案例选择上要选择明确、简单的案例。如果学生不能对案件全面了解, 深刻理解就不能得心应手的操控, 从而影响到模拟法庭的效果。 (2) 争议性。案例选择要具有可辨性, 为学生提供思考和分析问题的空间, 让学生可以在思辨中擦出智慧的火光。 (3) 针对性。案例选择应贴近中职生的生活, 针对中职生存在的问题。如关于学生参与赌球、早恋引发的伤害案件、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等。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还可以起到德育作用。 (4) 角色齐全。案例的选用, 应当尽量选择诉讼角色齐全, 且诉讼参与人比较多的案件, 这样就可以使更多的同学能够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诉讼角色, 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2、模拟法庭角色分配、材料准备、彩排和演出
在对模拟法庭充分宣传的基础上, 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演员。然后将选定的案例印发给全体应聘学生。让其熟悉案情后, 以自愿报名为基础, 根据学生的特长等将其分为不同的小组:导演组、角色组、场务组。导演组负责协助老师组织模拟法庭的表演。角色组分为:合议庭组;原告与代理律师组;被告与代理律师组;证人组;书记员、法警等辅助人员组。场务组负责各种材料、器材的准备。当诉讼角色分配定位后, 担任诉讼角色的人员就要开始着手庭审材料的准备。如在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应当准备起诉书、公诉意见书, 辩护人应当准备辩护词, 被告人应当准备法庭上的发言, 被害人应当准备法庭上的陈述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分别准备起诉状和答辩词等。因为中职生理论水平不足, 目前材料准备主要由教师完成。笔者认为, 教师在准备材料过程中要与学生充分合作。可以让学生通过网络先找一些相关材料, 再对材料进行整理加工, 并且要将每种材料的用途、使用要求给学生讲解清楚。
在正式演出前, 学生应当进行模拟法庭的彩排工作, 彩排的地点可以在教室进行, 彩排的目的就是对模拟法庭的正式开庭进行预演, 以便发现问题, 使将来模拟法庭的正式演出更加完美无缺。彩排可以多次进行, 直到指导老师和同学都比较满意为止。开庭前应当发布开庭公告, 法庭审理的程序要根据案件的不同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正式演出前要做好法庭布置。为使模拟法庭效果逼真, 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好给学生配备了法官服、法锤、律师袍等装备, 并组织学生按法庭要求布置场所, 如设“审判人员”席、“当事人”、“代理人”及“证人”席:合议庭居中、书记员在侧, 左右分别为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 其他组学生为旁听席观众。正式演出时, 模拟法庭的审判就要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真实案件一样。
笔者认为:教师在学生表演过程中要注意让扮演法官、公诉人、律师的学生使用法律语言。在表演过程中不宜对学生的错漏之处加以指正, 以影响法庭审理的进行, 只需仔细观察和聆听, 记录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包括法律知识的运用是否准确、庭审程序的进行是否存在疏漏、仪态、语言是否恰当等等, 在表演全部结束后再加以指正。
四、模拟法庭活动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学生参与度不高, 以东莞某学校为例, 模拟法庭参与人数仅为在校人数的2% (包括观众) 。
如能在开庭前将案情向全校学生公布, 在学生中进行讨论, 大力宣传, 将能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2、目前模拟法庭活动以舞台表演为主, 学生局限于按照教师准备的剧本表演。
这主要是因为学生法理基础薄弱, 法律思维较差。
3、完善模拟法庭硬件设施。
目前中职学校模拟法庭布置简单, 缺少专业设施设备, 庭审逼真度低, 这影响了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不利于模拟法庭的推广。因此, 要充分发挥模拟法庭的实践效果, 就要添置专业设备如法槌、律师袍等, 最好能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
参考文献
[1]王珺.让教育走出课堂:关于在学校、家庭、社会实施全方位素质教育的研究[J].小学校长, 2006, (4) .
[2]申君贵.模拟法庭教科书[M].湘潭大学出版社, 2007.
[3]刘雪梅.转变观念加强普法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律课程实践性探索[J].职业技术研究, 2004, (11) .
模拟法庭之我见 第4篇
模拟法庭,是任何一个与法律有关的教与学的人员要给整体的法学教育过程给出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见解时所无法绕过的一个词汇。就传统的法学教育而言,无疑具有重理论化知识传授而轻实践化操作的倾向,对于理论与实践,有学者坦言,两者中轻视任何一个都有悖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精神。模拟法庭是法学教育实践化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在学术界中,对于模拟法庭的研究与讨论也非常之多,然而,对于评价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研究却鲜有。就现阶段而言,与其说是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缺少必要的实践性课程设置,不如说缺少必要的评价体系以促进和完善实践性课程。基于此,本文试从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角度出发,构建一种评价性的三维度框架,为法学教育添砖增瓦。
笔者认为,对于模拟法庭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三个因素是课程设置、模拟过程、总结考核。正是主要基于此又不限于此的影响因素,对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课程设置,对于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产生基础性的作用。在模拟法庭之前的其他课程,就已经对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产生了影响,比如说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这些课程的基础性作用,已经对学生的思维、基础知识等方面起了奠定性作用,良好的基础知识掌握对模拟法庭会产生正向的效果。因而,评价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时,“先理论课程后模拟法庭”的顺序是不应缺少的因素。另外,学校在课程的课时、服装、道具、相关人员等其他相关方面进行了设置和安排,评价这些因素时,最重要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满足学生切身的实际需求。模拟过程,对于模拟法庭教学效果具有核心影响作用。在模拟过程中,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评价因素在于学生对于程序正义的认可程度。“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程序正义是模拟法庭所应该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效果的不可或缺的影响力。另外,对实际案件的判断能力、对案件的分析与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判断能力、对法言法语的使用能力等,是对模拟过程评价的关键性因素。
总结考核,是模拟法庭总结与提升的总要阶段。现如今,对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以及模拟过程都已经有所重视(虽然可能没有达到我们所理想的状态),教学效果等也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然而,总结考核阶段的重视程度却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注意。另外,诚有学者言“借鉴心理学、教育学、认识论的研究成果,运用课程论的技术和方法研究包括模拟法庭在内的诸多法律课程之设置与实施问题,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总结考核阶段,可以加入其他学科建立起一种跨领域的交叉,以此,可以让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增加更多的知识体系化意味。总之,总结考核阶段,是评价模拟法庭教学效果容易被忽略却不应被忽略的一个阶段。
单一的维度,并无法从整体上对一项教学效果给出一个相对比较全面的考虑,因此,建立一种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势在必行。在此,笔者综合课程设置、模拟过程、总结考核三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构建一种评价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三维度框架,并从简化的意义上,作图如下:
如图所示,X轴表示课程设置,Y轴表示模拟过程,Z轴表示总结提升;A点表示课程设置的评价效果,B点表示模拟过程的评价效果,C点表示总结提升的评价效果。那么,由A、B、C三点可在三维坐标系中共同决定P点。线段OP的长度,即可表示模拟法庭的总体评价效果。在具体应用时,我们可以分别对某个模拟法庭课程的课程设置、模拟过程、总结提升分别根据前文所述(以及其他可能为叙述)的影响因素给出一个分数值,分别设置在此坐标系中,可得出线段OP的长度。然后,再针对其他的某个模拟法庭课程,按照相同的方法得出线段OP的长度。那么,通过对比,OP较长的模拟法庭课程,即可初步认定为评价效果较好。
“正是由于模拟法庭提供的训练更真实、更近于实践、更系统和全面,把经院式无生气的法学教育变成了能动式生动活泼的模式,因此各国法学院都定期在法学院内部举行模拟法庭比赛或开设模拟法庭训练课程,以弥补传统法学教育中的不足”,模拟法庭的开设让无数法学学子具备了更加全面、更加实用的技能,也为我国的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价值。对于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评价,是我们所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用一种新的方法考虑原来问题更是一种有意义的探索。
在這个法律已经重要并日渐重要的时代,法律人才的培养是我国不得不深思、慎思的事情,模拟法庭作为培养法律人才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建立一个适当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第5篇
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文法系团总支
文法系学生会
2011年4月22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文法系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一、活动概况
本活动是在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下,权益部与普法协会共同承办的旨在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加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使同学们能够在日常生活切实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活动。活动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即策划与宣传、申请场地与准备道具、挑选角色与 准备诉讼文书;“中期准备工作”即彩排并邀请老师学长进行观摩;模拟法庭庭审现场;“后期工作”即整理活动场地与进行活动结果交流,共四个部分。
二、活动总结
模拟法庭活动在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同学、老师与普法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各个环节开展的都比较顺利。并且本次活动得到了文法系学生会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圆满成功。总结本次活动:
(一)我们认为有以下值得继续努力和发扬的方面: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活动前一周便进行彩排,每个参与角色
扮演的同学都认真准备,并在模拟庭审现场表现优秀,获得老师与同学的赞扬;在活动当天提前进行场地布置并准备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得到学生会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动前期,宣传部就大力
进行打版宣传,实践部帮助拉赞助筹集活动经费;在活动现场有自律部帮助维持活动现场纪律;并且各部都派人进行现场观
摩,直接促进活动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3、增加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使同学们能
真实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学们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以保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4、加强部内成员的交流与配合。在前期准备工作期间,部内各成员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次活动出谋划策。并且在现场布置时,相互配合,共同为举办好此次活动而努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与智慧,这是我们举办好这次活动的根本所在。
(二)、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也认识到很多不足:
1、前期调查工作不足。原本活动场地申请为一教104室,但由于
103室当晚举办团日活动,影响我部活动的进行,活动场地临时更改为一教106室,为各位同学与老师带来诸多不便。
2、宣传力度不够。当晚到场人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后应当继
续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给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3、角色服装不够正式。本次活动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与律师袍,使模拟庭审现场不逼真,同学们从中体会到的法庭严肃感觉有限。与真实庭审现场有一定的差距。
4、活动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学。庭审过程中有休庭15分钟,这只是
庭审过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时告知同学,使许多同学误认为活动结束而提前离场。应在活动前宣布相关规则,便可避免此
次失误。
模拟法庭活动总结 第6篇
此次展示活动旨在努力探索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新方法,全面提升小学生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鼓励他们争做合格守法的小公民。这是我校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又一新举措,也是推进“法律进校园”的又一新进展。该活动通过选取不同学生学龄段易发多发案例,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或观摩模拟法庭,不仅到学生们体验了多姿多彩的法制教育新形式,也教育孩子们懂得了法律是维护良好秩序,创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基本行为准则,培养了他们我要学法、快乐学法的学习态度。
今后,我校将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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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模拟实训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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