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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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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精选12篇)

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 第1篇

一、蒙古族服饰的特点

蒙古族不论男女老幼都喜欢穿长袍,俗称蒙古袍,蒙古袍下摆开衩或不开衩,镶有滚边,有领,右衽,系彩色粗长腰带,腰带可以防止冷风进入或骑马时保证腰肋骨稳重垂直,男子腰带上常挂有小刀、鼻烟壶等。蒙古袍在骑马放牧时可以护膝防寒,夜晚还能当被子盖。蒙古族男子头戴“风雪帽”,帽子顶部呈现雁尾式,可减少风的阻力,还有圆顶宽檐帽、三耳帽、圆帽、毡帽等。女子布巾缠头。脚穿船形月牙立筒靴,骑马伸蹬十分方便,在草原上徒步行走时阻力小,即使长时间骑马,小腿肚也不易被马蹬擦伤。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一)历史悠久,具有多源民族元素和特征

蒙古族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唐代史书中就有记载,称“蒙兀室韦”。公元13 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诸部,结束长期纷争的局面,建立起大蒙古汗国,“蒙古”遂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因此,蒙古族服饰的历史悠久、特色鲜明。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蒙古族服饰受到古代匈奴、鲜卑、突厥、契丹等民族服饰的影响,具有多源民族元素。如匈奴族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男子服饰为两边开叉长袍,系腰带,袖口收紧于腕部,皮制短靴,宽大的裤子,弓箭袋系于腰带上,后演变为蒙古族男装的装饰品鼻烟壶和火镰带。女装为右衽长袍,袖口呈弧状,衣袖边缘绣动物图案,后影响了蒙古族女子服饰的形制和刺绣工艺。匈奴妇女多梳牛角形高髻,再用镶嵌珊瑚、绿松石等宝石的金银饰物固定头发,该装饰品后演变为蒙古族头饰的主要饰物。

(二)蒙古族服饰的部落格局化、多样化

清代建立新的盟、旗制度,施行“分而治之”的统治,甚至主张旗与旗之间的服饰差异,这促进了蒙古部落服饰的形成和定型。最终形成了巴尔虎、布里亚特、科尔沁、乌珠穆沁、阿巴嘎、苏尼特、察哈尔、土默特、杜尔伯特、乌拉特、鄂尔多斯、土尔扈特、阿拉善等部落服饰格局,展现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蒙古族服饰文化。例如,乌拉特部蒙古族穿的长袍有开衩式和不开衩式两种,开衩式袍子多为贴身,而不开衩袍子则宽松肥大。男子长袍多以深蓝、深棕、青色布帛为面料,其腰带多为橘黄、浅绿、紫红色绸缎。头戴风雪帽,脚穿皮靴、布靴,腰带上挂火镰、搭链、烟袋、烟荷包。姑娘穿戴讲究华丽,一般头罩粉色绸缎头巾、身穿花缎长袍,腰系与长袍有对比色彩的绸缎腰带,外套无开衩短坎肩,脚穿大绒布靴子。而阿拉善蒙古族服饰以素为美。色彩以青、蓝、紫为主,长袍瘦而长,镶边装饰素淡而典雅。

(三)蒙古族服饰的配饰端庄华贵,美轮美奂

蒙古族服饰极其讲究配饰,表达了游牧文化的基本审美尺度和标准。配饰大致可以分为头饰、项饰、胸饰、腰饰、手饰等,在选材上有金银、珍珠、银米珠、珊瑚、玛瑙、松石、碧玺、琉璃等材质。头饰在制作上以串珠为主,大多以网状下垂坠子并配珊瑚、松石等滴水珠。从头饰上可以看出蒙古族女子是否婚配,财富与资产的携带情况等。例如布里亚特未婚女子喜欢把头发梳成数条辫子,散垂于背后和两侧,也喜欢戴用珊瑚、琥珀、珍珠串成的额带,额带两侧垂下用红珠子、银链子和银圈串起来的长链子;已婚妇女梳两个辫子垂于胸前并放进布“图勒木”(是一种细长的黑布袋子,一般用绸缎做)里,“图勒木”下边用红珠子和银链子连起来,长度过腰。再用“推卜”(象答子,上用红珠子装饰)固定,用金银链子把“推卜”在头后面相连。

二、蒙古族服饰传承与保护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人类社会的迅速发展,现代化文明的强烈冲击,传承环境的改变,蒙古族服饰的传承和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

蒙古族的游牧生活和草原自然环境是蒙古族服饰文化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草原生态环境正在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破坏,蒙古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急剧变化,由原来的游牧生活转变为定居生活,使蒙古族服饰失去了传承的自然环境。

(二)传统服饰制作工艺技术濒临失传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过程中,蒙古族服饰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传承方式,主要有家庭亲缘传承、师徒授艺传承和社会民俗活动传承。而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一些诸如剪裁工艺、缝纫工艺、镶边工艺以及刺绣工艺等独具特色的蒙古族服饰传统制作工艺正呈现出衰落态势,有些工艺甚至已经消失。

(三)蒙古族服饰实用功能降低

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为了适应游牧经济生活和不断迁徙的生活方式而产生的蒙古族服饰,其使用价值逐渐降低。伴随着现代化生活节奏的加快,交通运输便利化,大量外出经商、求学、打工的蒙古族带来了新的文化生活信息,简便、时尚的现代服饰对年轻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所以,无论是在功能上还是在造型上现代服饰都强烈地冲击着传统蒙古族服饰。

三、蒙古族服饰传承与保护的措施

有着悠久历史的蒙古族传统服饰是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携载着蒙古族风俗、礼仪等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因此要加强蒙古族服饰的保护与传承。

(一)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继承和保护机制

蒙古族服饰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要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条例,各级管理部门应结合地域特点和蒙古族服饰的现状,制定具体的传承和保护方法。

把蒙古族服饰的开发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可以创办蒙古族服饰民俗文化馆,发挥文化馆宣传、展览、展示、表演的优势,展示蒙古族服饰的传统工艺,带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积极组建研究机构,加大对蒙古族服饰文化的研究,例如开展“草原书屋”出版工程,推出蒙古族服饰文化精品图书系列,带动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广泛传承。可以定期举办蒙古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形成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推动蒙古族服饰的弘扬与发展。

另外,把蒙古族服饰开发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着重开发以蒙古族服饰文化为主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工艺品,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服饰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二)保护服饰文化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要对蒙古族服饰文化进行保护,就必须保护它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蒙古族服饰的美在其独特的形式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与蒙古族的草原文化、游牧生活方式是分不开的,所以要采取措施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保持传统的生活方式。

(三)保护传统服饰制作工艺技术

传统服饰制作工艺的传承人是蒙古族服饰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然而,目前掌握、承载蒙古族服饰制作技艺、技能的多为中老年民间艺人,蒙古族传统服饰制作工艺面临失传的危险。要保护服饰文化传承人,首先,要建立传承人档案,建立联络制度,跟踪调查,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其次,要对现有的掌握蒙古族服饰制作技艺的民间艺人进行认证,可以建立“蒙古族服饰制作协会”,让传承人能够彼此交流切磋。最后,尤其要注意留存原始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抓紧搜集、记录、整理服饰制作工艺技术。

(四)保持蒙古族服饰“原生态”的同时不断创新

继承和创新是弘扬蒙古族民族服饰文化的根本,在开发蒙古族服饰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和继承服饰中内涵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同时要在继承的基础上,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和服装设计师在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服饰改革,设计出吸取更多新元素的蒙古族服饰。

蒙古族祭祀文化 第2篇

成吉思汗祭奠:

成吉思汗祭典是蒙古族祭奠成吉思汗的习俗,最早始于窝阔台时代,到忽必烈时代正式颁发圣旨,规定祭奠成吉思汗先祖的各种祭礼,使之日臻完善。现今鄂尔多斯伊金霍洛的成吉思汗祭典,就是沿袭古代传说的祭礼。成吉思汗祭祀一般分平日祭、月祭和季祭,都有固定的日期。专项祭奠一年举行六十多次。祭品齐全,皆供整羊、圣酒和各种奶食品,并举行隆重的祭奠仪式。每年阴历3月21日为春祭,祭祀规模最大、最隆重。各盟旗都派代表前往伊金霍洛成陵奉祭。成吉思汗哈日苏勒德祭祀:

成吉思汗哈日苏勒德,由一柄主苏勒德和四柄陪苏勒德组成。因而亦称“四斿哈日苏勒德”、“镇远哈日苏勒德”,汉语曾称黑神矛,黑纛,象征着长生天赐予成吉思汗的佑助事业成功的神物。哈日苏勒德祭坛所在地叫“苏勒德霍洛”。由苏勒德达尔扈特守护、供奉。苏勒德祭坛,是高一尺的平台,周围用木板竖立而成的围栏。举行祭奠时,常用黄色布料或绸缎围在外边,因而围栏俗称“什拉库列”(黄色围栏)。

窝阔台祭奠:

窝阔台系成吉思汗三子,在成吉思汗去世后,继承了大汗王位。据传说,窝阔台在去世后,有他的肩胛骨流传于达旗展旦召地区,并有部分达尔扈特牧民一直保护着装有窝阔台肩胛骨的银箱,当地牧民保留了对窝阔台的肩胛骨进行祭奠的习俗,达拉特这一名称就有可能源自于此。

十三阿塔天神祭祀:

在鄂尔多斯南部的乌审旗沙尔利格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哈答斤氏族,供奉着一尊阿塔天神。鄂尔多斯阿塔天神祭祀,是蒙古族最古老的祭祀形式,鄂尔多斯蒙古族古代信仰的是原始的萨满教。在古代由于自然环境、生活条件等多种原因,在蒙古人的头脑里产生了天神,天神则存在于苍穹的虚幻反映里,萨满教便是天神与人之间的联系者,而且,萨满教将天神分为东西两个部分,西方五十五尊天神,东方四十四尊天神,东方四十四尊天神的兄长是阿塔乌兰天神,因为阿塔乌

兰天神代表着“灾难之主”,支配着风雪、灾害、损失和收益等,因此,人们把牲畜的兴旺,打猎的收获,远征作战的胜利都归功于“阿塔天神”的保佑。所以古代的蒙古族便开始祭祀阿塔天神。

萨岗彻辰祭祀:

萨冈彻辰是蒙古族三大历史著作之一《蒙古源流》的作者,是蒙古鄂尔多斯万户巴图洪台吉的长子,生于1604年,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后裔。萨冈逝世后,人们经常祭奠他。现在每年的阴历五月十六日,乌审旗群众都要举行祭奠盛会,表达对他的怀念之情。

拖雷伊金祭奠:

位于鄂托克旗沙日布日都的成吉思汗季子拖雷灵帐遗址,原是祭祀拖雷的地方。拖雷是继承成吉思汗家业,传承成吉思汗圣火(香火)的人,几百年来成吉思汗圣火一直在这里传承,这里的祭祀,主要是祭祀圣火,具有特点。在这里建立拖雷伊金祭祀文化点,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是鄂托克旗的一大亮点。

蒙古族祭驼:

蒙古族祭驼,是流传于蒙古族牧驼群众中的一种集宗教信仰、传统生产、人文思想为一体的民间活动。蒙古族祭驼以双峰驼为对象,较大规模的祭驼在双峰驼的主要产区进行,非主产区以牧户为单位举行小型的祭祀。在双峰驼产区最具代表性的是阿拉善蒙古族祭驼,由祭公驼、祭母驼、祭驼群等内容组成。

哈布图•哈撒儿祭祀:

成吉思汗胞弟,史称卓赤•哈撒儿,哈布图•哈萨尔,公元1164年生,1227年春病逝。哈萨尔自幼随其兄铁木真,为统一蒙古高原各部落,建立统一蒙古汗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哈萨尔是蒙古族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名将、神射手。哈萨尔部后裔自古以来有祭奠其祖哈布图•哈萨尔的传统。哈布图•哈萨尔的舍利陵随四子部、乌拉特部、茂明安部多次西迁,终至择落于原乌兰察布盟的中心地带,新宝力格苏木境内安放至今。

青城寺祭星:

青城寺蒙古族祭星”为敖汉旗四家子镇青城寺所独有,每年正月初八晚,蒙古族群众自发来到青城寺,祭祀星宿,以求来年风调雨顺。

翁根毛都祭祀:

农历七月初三,巴林右旗原人大主任恩和组织举行了翁根毛都(神树)那达慕大会。选定在七月初三进行神树祭祀是有历史依据的。据说长期以来,当地人民就在这个日子进行神树的祭祀,祈求一年风调雨顺和幸福安康。

祭泉:

祭泉,在蒙古族祭祀文化中是十分难得的珍稀现象,然而,在鄂托克旗查布苏木的敖伦布拉格至今仍然较完整地保留着这一传统习俗。现在祭祀神泉,选择在农历5月19,每年举行一次。届时远近成百的牧民自动蜂拥而至,或乘骑、或赶车,带着肥硕大尾的羊背子、饼子、鲜奶、美酒聚集到一起。祭祀在上午开始,主持人以巴扎尔嘎迪为首,率领众人叩拜“洛素伊金”,熏香燃柏,泼散食物,绕泉祭洒白山羊奶和红牛奶、美酒等,还有数位喇嘛在敖包旁披红袍,执手铃,闭目诵经。如今传统的祭泉习俗活动,与广大牧民的文化娱乐生活相融和,展示着新生活的风采。

骆驼祭火 :

蒙古族祭驼,是流传于蒙古族牧驼群众中的一种集宗教信仰、传统生产、人文思想为一体的民间活动。蒙古族祭驼以双峰驼为对象,较大规模的祭驼在双峰驼的主要产区进行,非主产区以牧户为单位举行小型的祭祀。在双峰驼产区最具代表性的是阿拉善蒙古族祭驼,由祭公驼、祭母驼、祭驼群等内容组成。

祭火:

祭火,也叫“祭灶”。蒙古族的一种古老传统习俗。因为蒙古人特别崇敬火神,认为炉灶是火神所在地,是家道或家族兴旺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明。

所以不准往灶口倒水,不能用利铁器捅火,不往火中吐痰,不准焚烧污秽的东西,忌讳用脚蹬在锅灶或在火上烤脚。平时蒙古包和房屋里的炉灶,火盆和篝火堆等,都被视为火神而加以崇拜,每逢年节、迁居或婚礼时,都要举行祭祀。各地形式略有差异。一般是将牛羊肉、奶酒、黄油、奶食品等投入火中或供在炉灶旁进行祷告,吟诵祭火祝辞或请喇嘛念经。

木华黎祭祀:

木华黎:公元1170~1223年,蒙古名将、攻金统帅。成吉思汗“四俊”开国元勋之一。蒙古札剌亦儿部人。沉毅多智略。辅佐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战功卓著。每逢农历五月十一,位于成吉思汗陵西南近百公里的乌审旗白音敖包变得格外热闹。接受人们顶礼膜拜的是一杆苏立德。人们都说,它是国王木华黎的化身。木华黎是蒙古帝国杰出的统帅,他与孛尔术、孛尔呼、赤老温号称四杰,是能够给成吉思汗以重大影响的少数几个人物之一。与庄严神圣的祭祀活动一起进行的,还有蒙古族传统的娱乐项目:摔跤和赛马。隆重的祭祀程序结束之后,苏立德要在日落之前,由专人护送,离开这里。

察干苏力德祭祀:

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 第3篇

关键词:游牧文化;蒙古族;刺绣;服饰文化;教学;传承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7-0034-02

高等院校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战略基地,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使得这些高校在扛起宣传民族文化大旗的同时还要树立正确的关于蒙古族文化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作为一名高校美术教师,把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就成为日常教学必不可少的部分。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学生对自己的艺术创作方向更加明确,同时也可以激发学生对蒙古族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感。

一、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的历史地位

(一)鲜明特色

中国北方蒙古族高原上曾经活跃着若干个少数民族政权,这些民族创造的丰富而灿烂的文化遗产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蒙古族作为北方游牧民族的一支,在继承匈奴、鲜卑、突厥和契丹等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高原地区的气候特点,创造了实用与审美兼容的服饰文化。

蒙古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适合本民族的服饰,其服装的颜色、图案工艺、材质等都具有独到之处。蒙古族喜欢艳丽、明快的颜色,例如蓝色和白色,蓝色象征蓝天,白色象征他们居住的蒙古包,也象征了对自然的崇拜。他们认为用鲜艳的颜色装扮自己不仅有审美功能,更有实用功能,在广袤的草原上,这样的颜色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而这有可能关乎生命。蒙古族服装的图案极为讲究,图案多以山、水、云、动物和吉祥如意图案为主。从图案的不同风格方面,可分为哈南图案、阿鲁哈图案、云纹图案、犄纹图案、乌力吉图案、花鸟图案、龙凤图案、山水图案、蝴蝶图案、团花图案等[1]。蒙古族居于北方蒙古高原,以游牧生活为主,高原的寒冷使得他们更偏爱饰有皮毛的袍子,而腰带和靴子也是必不可少的配饰,尤其是靴子,在草原既耐寒又实用。

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蒙古族服饰文化不再仅仅是中国的文化遗产,它以其鲜明的艺术风格和高超的制作工艺水平更可称之为世界的文化遗产。

(二)民族融合

在蒙古草原上,北方多个游牧民族都曾活跃于此。由于相似的生活环境,他们的服饰和妆饰有一些共同特征,如都髡发、穿毛皮衣、戴暖帽或笠帽、穿袍服、衣袖窄小、穿高筒皮靴等[2]。由此可看出,蒙古族服饰文化不仅体现了其与多民族的融合,还凸显了其强大的包容力。由于对自然的崇拜,蒙古族人喜欢在服饰、日用品、生活工具等物品上装饰各种动物的图案,象征弱肉强食或人定胜天的图腾信仰。他们也喜欢汉民族传统的装饰图案,如花草的缠枝纹、福禄寿以及龙凤等吉祥纹样。

蒙古族服饰文化融合了中华各民族服饰的艺术精华,通过对这些文明成果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蒙古民族海纳百川的壮阔胸襟。

二、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研究的优势

(一)区域优势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东南部,被誉为“玉龙的故乡”,是远古中华文明的重要源泉之一,东胡、匈奴、鲜卑、契丹和蒙古等少数民族都曾在此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政权。辽建立时,契丹族曾经在上京设立临潢府,上京即为现在赤峰市的巴林左旗林东镇,金时属北京大定府,元时成吉思汗将赤峰作为奖励赐给弘吉刺部作为他们的永久封地,世代享有特权,从此以后蒙古族就一直是赤峰地区的主体民族。

赤峰市每年都会在7、8月份的克什克腾草原上举办有浓郁蒙古族风情的“那达慕”大会,每一个参加大会的草原儿女都身着蒙古族传统服饰盛装出席。在大会中有蒙古族歌舞表演、博客摔跤比赛、射箭、赛马等比赛项目,几乎贯穿了蒙古族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又如祭敖包、婚礼、进入4月才会有的打马鬃系列庆典,蒙古族人都会身着传统服饰。在这些庆典中,教师可以带领学生进行近距离观摩,更深刻的领悟蒙古族人与传统服饰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蒙古族传统服饰这一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资源优势

赤峰学院“西拉木伦流域文化研究院”在2015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这意味着赤峰将成为研究西拉木伦流域的历史、地理、民族、民俗、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平台。蒙古族作为这一流域的核心民族,将对研究院的各项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源。赤峰地区的蒙古族人约占总人口的1/5,在这些人中有常年穿戴蒙古族传统服饰的人,同时还有因喜爱蒙古族服饰而进行穿戴的人,这对于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不竭的生命力。

与西拉木伦流域文化研究院的成立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活动,其中最为耀眼的就属“蒙古族服饰大赛”了。蒙古族服饰大赛吸引了赤峰市以及旗县区制作蒙古族传统服饰的手工艺人与团体的参加,参赛选手不仅可以用自己制作的服饰进行比赛,还可以借用比赛的平台向外销售自己的产品,更可以推广蒙古族传统服饰文化,可谓一举多得。在比赛中,各参赛队伍以主题的形式展示自己的蒙古族刺绣和传统服饰作品,有表现蒙古族人过年方式的查干萨拉、有表现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巴林旗、阿鲁科尔沁旗的婚礼;有表现祭火的仪式等,内容丰富,场面大气壮观。

通过比赛可以看出,赤峰市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在校师生都有强烈的蒙古族情结,热爱本民族的艺术精华。这样的赛事在赤峰的成功举办极大地带动了赤峰学院美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的学生对蒙古族刺绣服饰文化的兴趣,同时丰富的社会资源也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可观的教学参考。

三、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在理论课中的开发和利用

(一)课程设置

我院为更好地发挥赤峰市的地理资源优势,在2012版的培养方案中增添了民族手工艺专业,并专门制定了针对此专业的培养方案。民族手工艺专业研究方向主要针对两个方面,蒙古族传统服饰与木雕,所用教师都为外聘的并有多年制作经验的资深民族手工艺大师。他们在兼任教学的同时一般都要经营自己的制作工坊或公司,这就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

从2014年开始,我院与蒙古国国立大学合作办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油画和民族手工艺专业,这就为蒙古族传统服饰推向国际化水平提供了条件,也为学生对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

(二)毕业创作

每年6月,我院都举办毕业生晚会、师生座谈会、毕业创作汇报展和毕业生推介会等一系列的毕业季活动,而毕业创作汇报展就是系列活动的重中之重。赤峰市美术馆位于赤峰市的核心地段,近几年,美术学院的毕业展都在此举办,此次展览会邀请赤峰市美协、赤峰市文联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这对毕业展的影响力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美术学院还会邀请一些用人单位,借毕业展向相关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在毕业创作汇报展中,应届毕业生们会向老师和社会集中展示在校期间的学业成果。我院已成功送走2014与2015两届民族手工艺专业的学生,他们制作的蒙古族传统服饰及木雕作品赢得了一致的好评,尤其是制作蒙古族刺绣与传统服饰的学生,他们用服装秀的形式向社会各界人士展示自己作品,这对学业成果的展示和蒙古族服饰文化的传播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产学研基地

我院的“产、学、研”实践基地已成功落成并面向社会正式启用,这是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窗口,是产、学、研、教于一体的新型学术研究基地。

“产、学、研”实践基地展示了师生们的数百件作品,包括油画、国画、版画、雕塑与陶艺、民族手工艺、室内设计、平面设计、动画设计等。这一窗口的存在不仅可以向外界展示师生们的作品,同时还可以进行销售。这一平台的建立,也对他们了解自己创作的作品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以及销量、市场走向以及艺术创作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学院针对民族手工艺的学生单独开辟一块区域用来展示蒙古族刺绣和传统服饰以及手工艺制品,这也体现出学院对特色专业的重视程度。日积月累,“产、学、研”实践基地一定会发展成美术学院一张有鲜明特色的名片,用产品设计助推地方产业的发展,达到教学与产业结合的目的。

随着北方游牧民族生存方式从逐草而居向定居生活转变,加之各民族文化大融合的时代背景,年轻人对于简便、时尚的现代服饰的追求,蒙古族传统服饰已慢慢退出了公众的视野。蒙古族传统服饰文化的继承人多为民间手工艺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老的工艺作坊将可能被日渐淘汰,长此下去,蒙古族传统工艺的艺术精华将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蒙古族服饰文化是有着悠久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蒙古族文化、文明、历史、风俗、礼仪等大量信息。因此,作为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的重要使者,高等艺术院校就要肩负起保护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的光荣任务。通过高校这一平台现有的资源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学生们对保护蒙古族传统服饰文化的认识,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调研国内外服装市场的发展潮流,积极采纳老手工艺人的技术经验,使穿着蒙古族服饰的人不再仅仅是蒙古族人,而变成各民族都喜爱的民族服饰。利用各种渠道销售和推广蒙古族传统服饰,除了实体店,淘宝、阿里巴巴、京东、国美、微店等电子媒体的进入都可以产生良好的宣传作用。通过各种方式推动蒙古族刺绣与服饰文化的发展,不但是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各民族大团结更将起到功不可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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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徐英.中国北方游牧民族造型艺术[M].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

〔2〕包铭新,等.中国北方古代少数民族服饰研究系列丛书[M].元蒙卷.东华大学出版社,2013.

解读蒙古族服饰文化中的宗教信仰 第4篇

关键词:蒙古族,服饰文化,宗教信仰,图腾

从服饰的角度看一个民族的原始崇拜和宗教信仰, 被称之为“穿在身上的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 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服饰文化上。布里亚特蒙古人头戴红缨帽, 帽顶象征太阳, 帽红缨象征阳光。他们用这种方法表达他们对大自然、对生活的认识, 传达自己的观念和文化, 表现其对原始宗教的信仰。

一、蒙古族的服饰文化内涵

蒙古族服饰是其民族独特文化的结晶, 是蒙古族的根和魂。它既是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 又是蒙古族人民繁衍、生息、发展的根本支撑。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文化, 如何立足于民族之林, 更谈不上生存、发展和壮大。在历史进程中蒙古族所形成的精神动力, 会以各种形式反映在蒙古族的生产生活中, 表现出蒙古族人民的顽强个性。值得注意的是, 在传统服饰的制作与使用上, 蒙古族的许多部落、氏族并不完全雷同。他们有各自的特色, 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与文化。例如, 呼伦贝尔草原上的布里亚特蒙古族, 鄂尔多斯高原的鄂尔多斯蒙古族, 新疆的卫拉特蒙古族等等, 他们的服饰各有本部落的鲜明特点, 同时蒙古族服饰的基本款式风格也会体现在每一个部落的服饰中, 所以他们又是蒙古族服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民族服饰是一个民族在千百年的生存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精神的物化。它是一种民族意识的象征, 是民族精神的具体表现。任何时候一个民族都要突出自己, 强调与其他民族的不同, 这正是民族服饰的文化内涵和灵魂所在。

二、宗教对蒙古族服饰文化的渗透

蒙古族在历史上曾信仰过萨满教、喇嘛教、伊斯兰教等多种宗教。远古时代的人们给各种自然物和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赋予一定的主观意识, 对它敬仰和祈求, 这就形成了最初的宗教观念。各种宗教影响并渗透于蒙古族的经济、政治、文化之中。

萨满服饰

(一) 萨满教对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影响

萨满教是亚洲游牧民族中曾经普遍盛行的一种原始自然宗教。相信灵魂不灭, 相信人世之外还有神灵世界的存在, 是萨满教最基本的思想。既然如此, 人与神之间就要设法沟通, 设法交流, 而能承担这一使命的人就是萨满。

萨满服是用皮缝制的对襟短上衣, 无领, 两肩及袖口、腋下、底襟缝缀各色绸缎、布料飘带一百余条。萨满法裙为萨满作法时所穿戴的法服之一, 是北方民族原始崇拜与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其早期形式大致以皮革为主, 后逐渐变化为绸、缎、布制。元以来常见的形式有“花围裙”, 即蛇神服, 是用五彩布缝缀而成的衣饰, 有原始崇拜的痕迹。近代萨满法裙为“达拉巴其”, 是蒙古族萨满服中最具特色的部分。无论男、女萨满或不同的流派, 法裙都是他们的必备之物。萨满神冠和帽套为蒙族萨满巫师作法时所戴。萨满神冠上安装鹿角饰品作为法力标志。飞鸟是神鹰的标志, 鹰是萨满始祖的象征物, 神鹰的羽毛编织成的神衣, 头插着神鹰羽毛的神冠。萨满帽套为萨满神冠内的衬帽, 由羊毛毡制作, 黑布面, 据推断可能是萨满巫师模仿女巫的一种做法, 从中反映出萨满教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中的原始遗风。

锡林草原婚礼庆典前的蒙古萨满教查玛舞为一对新人驱鬼祈福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的祭天仪式

(二) 喇嘛教对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影响

喇嘛教传入蒙古草原之后, 给蒙古族服饰文化所带来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饰物的纹饰及颜色方面。尤其是元代以后, 喇嘛教进入蒙古主流社会后, 其对蒙古族服饰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清代以后, 喇嘛教文化更为流行, 男子帽顶缀宝杆金银饰, 妇女佩戴的头饰及挂饰呈法轮状, 或饰以八吉祥纹、莲瓣纹的不在少数。就连荷包、褡裢、佩饰、碗袋也涂上了喇嘛教崇尚的黄色。这些饰品在吸收喇嘛教文化的同时, 为蒙古族传统服饰增添了绚烂的色彩, 也丰富了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内涵。

喇嘛服为信奉黄教的喇嘛和信徒所穿着, 颜色皆为黄色。便服有长衫、棉袍、坎肩、大皮袄等多种, 皆右衽, 缀以对扣或排扣。“沙弥服”是“额楞”和“沙姆塔布”的合称。“额楞”的款式与女式短坎肩相似, 是喇嘛穿的一种上衣外套, 前襟用细边镶嵌, 下摆散开不缝。“沙姆塔布”平时穿在白布裙子外边, 是一种细料制成的有许多皱褶的罩裙。

喇嘛作法时佩戴的查玛面具造型非常奇特, 它基本依据藏传佛教以威严震慑邪恶的主张, 将大多数面具都塑造为狞厉、威猛的形象, 使其具有更大的震慑力和更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查玛面具的运用, 不仅加强了它古朴的特色和宗教舞蹈的神秘感, 而且通过富于特色的面具造型充分体现了对藏传佛教精神的不同理解。在长期使用中, 面具还形成了以不同色彩表现特定性格的表现方法。

三、蒙古族服饰中折射的古老信仰与崇拜

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游牧生活的局限性, 深深影响着蒙古族广大民众的精神生活。由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和恐惧, 他们崇尚自然、崇拜图腾, 最终萨满教成为蒙古族的主要信仰。其服饰文化受到游牧经济和萨满教的双重影响, 从而形成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蒙古族服饰文化。

(一) 蒙古族服饰中对崇尚自然的体现

千百年来蒙古族受赖以生存的游牧文化的影响, 生产力低下, 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只能任自然摆布。他们认为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灵的, 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崇拜自然伟大的力量, 祈求通过崇拜自然而得到佑护, 这种心理状态反映在蒙古族服饰图案上, 常见于蒙古袍、腰带、帽子、坎肩、靴子和饰物上的一些自然物象征符号, 如象征太阳、月亮、星星、高山、流水的圆圈纹、云纹、山纹、水纹、火纹、几何纹等纹样。正如我国著名的岩画专家葛山林先生在其所著的《阴山岩画》一书中所说:“散见于各地的形形色色的人面像、兽面像, 是当时人们崇拜的天神地祀, 其中有山川之神、天神、太阳神、星神以及各种各样的神。”这些都是源于古老民族对自然环境和生命的最初理解, 由此产生出了原始的形象图案艺术。

(二) 图腾崇拜在蒙古族服饰中的应用

蒙古族历史上曾有过以苍狼、白鹿和鹰为标志的图腾崇拜, 狼取其雄武, 鹿取其柔顺, 而鹰是萨满的保护神。由此而产生的图腾形象对其服饰纹饰有着深远的影响, 比如布利亚特蒙古人的鹰羽式萨满服饰, 其造型特征为, 以布料做成对襟式窝领长袍袍服, 在整个袍服的前胸、双袖及后背饰满用各种颜色布条拼缝的条带饰。这种色布条长短不齐, 层层相叠, 象征鹰身上的羽毛。又在后背上加饰呈椭圆形的布片饰物, 在布片饰物下边有以红、蓝、黄等色布条拼缝成的9条飘带。这种后背披饰是象征鹰背羽的纹饰, 而下面接缝的9条色彩斑斓的飘带为鹰的尾羽饰。再如巴尔虎蒙古人的传统萨满服饰, 同样表现了鹰羽服饰的特征。其服装前胸及后背上多饰挂几面大小不等的铜镜饰, 而在衫的下摆接缝一圈以黄、蓝、红等色布块相交错拼成的飘带条。每条飘带下边沿都成向下的角形, 而在每个角端上都饰挂有一个小铃铛。这种飘带为神裙, 实则象征着鹰的尾羽。在左右袖下方各饰挂黄、红、蓝的飘带式条, 在飘带的上端又加饰一条短的以朱红笔书写的蒙古吉祥语。这种装饰象征鹰的双翅羽。在萨满服的双肩还饰三条红、黄、蓝三色交错的短飘带为鹰的羽毛, 而在神裙每个色布带下角上所饰的小铃铛为鹰的呜叫声。

综上所述, 蒙古族服饰是蒙古族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 也是民族宗教信仰的珍贵产物。蒙古族服饰反映出了其民族宗教文化和原始信仰意识的变化过程, 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我们应当牢记民族历史, 弘扬民族文化, 让蒙古族服饰文化, 尽显华光异彩, 永远保持其独特的款式风格和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张碧波, 董国尧.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1

[2]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民族服饰[M].呼和浩特:内蒙古科技出版社, 1991

[3]戴平.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4]阿木尔巴图.内蒙古图案[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5

[5]布林特古斯, 呼达古拉, 青格乐图等.蒙古族民俗百科全书·精神卷[M].呼和浩特:内蒙古出版社, 1999

[6]乔吉, 马永真.蒙古族服饰文化[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2003

[7]朋·乌恩.蒙古族文化研究[M].呼和浩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2007

蒙古族文化 盟旗制度 第5篇

蒙古族的盟旗制度是蒙古地方政治制度,是清朝直接统治蒙古族的具体措施。满族统治阶级征服蒙古之始,就将满洲八旗制度推广于蒙古原有的政权系统,建立了盟旗制度。盟旗制度是军事与行政合一的制度。清代盟旗制度既有类似八旗满洲的形式,又是在蒙古族原有的封建世袭领地制度上建立起来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蒙古封建主政治、经济统治权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分化其实力,严格限制其人、马、军械等武装力量。由于清朝统治阶级对蒙古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所以在人口增长时,另立新旗。旗与旗之间界限分明,任何人都不能潜越旗界,相互来往,违禁者要受到严厉的惩治。为了限制旗的发展,使各封建主的势力互相牵制,在旗之上设盟,盟也是沿袭了蒙古大小封建主原有的集会形式,使之成为高于旗的具有显著军事性的一级组织。由若干部所出的旗固定的地点会盟,会盟之处就是盟的名称。从清代以旗作为内蒙古地区基本军事行政单位以后,作为一旗之长的旗扎萨克概由朝廷任命。盟旗制度作为政治制度与牲畜业生产有着直接的联系,曾在客观上对安定蒙古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加深了清朝统治者和蒙古王公贵族对蒙古人民的压迫和剥削。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盟旗的名称虽仍存在,性质却完全改变了。

清朝统治下的蒙古——盟旗制度

清朝统治者对蒙古实行“众建以分其势”的政策,表现之一是推行盟旗制度。这种制度区别于前代,它是在蒙古原有的鄂托克和爱马克的基础上。参照满洲八旗制,在蒙古地区新建立的一种军政制度。旗的出现和设旗的一系列规定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与蒙古部落逐步归附于清朝的过程是紧密相联的。天命和天聪年间,蒙古部落归附后金汗国时,将归附之众编入满洲八旗内,成为满洲八旗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蒙古部落归附人多,曾于天命七年(1622)对归附的科尔沁和内喀尔喀五部之众,设立“兀鲁特蒙古一旗”,令科尔沁的明安统辖。天聪年间又出现“蒙古二旗”。后改为蒙古左右营。这些旗的设置、撤销或者合并,都是以清朝统治的加强为目的为转移的。

随着后金汗国的建立,特别是大清王朝的正式出现,中央集权制在皇太极时期逐渐加强,对蒙古部落的统治日益强化,不断发布军令和政令,将蒙古地区的统治纳入清王朝的统治轨道。天聪三年皇太极颁发“敕谕”、科尔沁、敖汉、奈曼、内喀尔喀和喀喇沁等部“悉遵我朝制度”,同年三月又“申定军令”,后金对明或察哈尔作战,蒙古各部必须“从征”,否则受罚。

崇德元年清廷正式开始设旗编佐。这一年清廷派遣大学士希福和蒙古衙门承政尼堪等,前往科尔沁和察哈尔等蒙古部落“查户口、编牛录、会外藩、审罪犯、颁法律、禁汗盗”。

清制,每旗设立扎萨克一员,康熙二十五年开始由清廷颁给印信,总理旗务,世袭罔替。协理旗务台吉,简称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协助扎萨克管理全旗事务。下属有管旗章京一人,副章京二人,凡十佐领以下之旗,分设管旗章京一人,副章京一人。

五、六佐领内设参领一人,佐领一人,骁骑校一人,领催每佐领设六人,每十家设什长一人,什长又称十家长。凡台吉贵族,每族各设族长一人,稽察本族内事务。

蒙古各旗每一百五十丁编设一佐领,三丁共一马甲,五十人为马甲,其余百人为闲散,遇有战争,“以二丁差遣,一丁留家”。三年一次编审丁册,年十八岁以上至六十岁以下皆入丁册,有病者例外。编审之年,扎萨克以下,什长以上,按佐领察核造印册,由协理台吉会同管旗章京送交理藩院,限十月内送到。凡隐匿人丁者,扎萨克、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皆论罚。各旗辖佐领多少不一?多者近百个,少者一个或几个。无论佐领多寡,每一个旗都是一个世袭领地,扎萨克是一旗之长?对旗内属民秉承清廷意旨实行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负责向清廷缴纳赋税,编审丁册,年班朝觐?入朝上员,清朝通过扎萨克统治和控制蒙古各部落,因此,扎萨克是具体贯彻满洲贵族统治者意志的执行者,旗这一级机构是清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代表满蒙统治阶级利益管理蒙古地区的执行机构。

清朝统治者制定的《理藩院则例》和《大清会典》等,对旗与旗之间和旗与内地之间有种种限制。⑴旗与旗之间划定牧场,不得私自越界放牧和打猎;⑵蒙古王公贵族进京要按指定时间,走指定路线和关口,违者论罚;⑶蒙古人出境,必报明管旗章京,进出关口者,报明该管官,详细登记人数,如有购买物件者,须上报理藩院,行兵部给照,方可进出关口;⑷限制蒙古从内地购买武器,需要购买,须经批准,且有一定限量,不得多购;⑸禁止蒙古买人出关口,已入档册的蒙古人不准擅卖,末入档册者,可在本旗内买卖;⑹蒙古地区不准容留他处逃.来之人,限二日内解送理藩院,窝藏逃者以罪论;⑺蒙古地区不准容无籍私行之喇嘛、班第,也不准将属下家奴为班第;⑻蒙古不准随意嗣养他人之子,如要嗣养,须经批准,方可入本旗佐领下丁册;⑼蒙古王公外出到五台山礼拜者,随从之人有

限额,不得超额;⑽内地人到蒙古游牧者,不准与蒙古女子结亲;⑾禁止蒙古开矿并建造房屋,不准随意增开煤窑和烧锅(酒厂);⑿、不准蒙古地区豢养戏剧演员。演听戏曲;⒀、蒙古人不准取用汉名,公文呈词不得用汉字,代写汉文讼词者治罪;⒁、蒙古不得延请内地书吏教习或充书吏;⒂、蒙古王公不得将属下阿勒巴图彼此互相馈送,违者罚。

清朝通过上述一系列限制和规定,对蒙古地区实行“众建以分其势”,限制各旗之间、蒙汉各族人民之间的来往与联合,一方面防止封建王公贵族势力坐大,影响清廷在蒙古地区的统治,另一方面又削弱和消除蒙古内部的联系及蒙汉人民的联合,达到在蒙古地区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盟的设立是由会盟演变而来的,蒙古很早以来就有会盟的传统习惯。明代蒙古有六万户。明末清初,科尔沁和内喀尔喀五部等蒙古部落。与努尔哈赤曾多次举行会盟或盟誓,目的是共同对付明朝和察哈尔,不久科尔沁等部相继归服了后金,随着归附后金的蒙古人数的增多,到了崇德年间,正式设旗编佐,为了协调各旗之间的关系,清廷在旗这一级组织之上设立了盟。盟这一级组织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它是通过若干个旗举行会盟来实现的,一般是三年举行一次会盟,有时也有一年一次,目的“简稽军实,巡阅边防,清理刑名,编审丁册”,通过会盟清查各旗所属人丁,为请廷缴纳赋税和兵员的补充服务。

会盟之时,一般以地域为中心,若干个旗会集一处,各定其所会之地。各旗会盟有的是几个旗同会一处。有的是十多旗会集一处。会盟之年春季。各旗扎萨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将自己旗所届兵丁会集一处,令其修理器械,练习骑射由盟长查阅,如有兵器残破不全,盔尾甲背无号记,军器中自马绊以上无号记,梅针箭、兔叉、骲头箭上无号记,军马无烙印、不拴号记者。一律按规定处罚。

内扎萨克蒙古各旗所会之地有六,即六盟或六会。哲里木盟由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等各旗来会,地点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同会之旗有十。卓素图盟,由土默特和喀喇沁等各旗来会,地点在土默特右旗境内,同会之旗有五。昭乌达盟?由敖汉、奈曼、巴林等各旗来会,地点在翁牛特左旗境内?同会之旗有十一。锡林郭勒盟,由乌珠穆沁、阿巴噶、阿巴哈纳尔左翼等各旗来会,地点在阿巴噶左旗和阿巴哈纳尔左翼两旗境内,同会之旗有十。乌兰察布盟,由四子部落、茂明安、内喀尔喀等各旗来会,地点在四子部落旗境内。同会之旗有六。伊克昭盟,由鄂尔多斯各旗来会,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左翼中旗、鄂尔多斯右翼后旗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三旗接壤之地,同会之旗有七。会盟时?清廷派钦差大臣前往。有特定的仪式,会盟议事,王公台吉塔布囊不到者.按其官职大小和爵位高低给予处罚。乾隆十六年始停派大臣参加会盟,会盟事宜由该盟长会集各族办理,事后报告理藩院查核。各盟设有盟长一人。雍正六年始设副盟长一人。盟长和副盟长人选由理藩院在同一会盟的各旗任职的扎萨克和闲散的王贝勒贝子公中?开列名单报请皇帝批准。任命盟长后,颁给印信、乾隆十二年清廷议准内扎萨克六盟盟长均给予印信,办理全盟事务。此外,又没有帮办盟务一至二人,协同盟长和副盟长管理盟务。人员选拔手续同盟长和副盟长。内扎萨克蒙古六盟中。除锡林郭勒和乌兰察布盟未设帮办盟务外,其余各盟均设有此职。为了铃辖各盟蒙古兵丁,管理全盟军务,每盟设备兵扎萨克一人。

盟旗制度的设立,客观上对蒙古地区有一定积极作用,稳定蒙古地区封建统治秩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旗封建主之间为争夺属民和牧场而引起的纷争,对牧业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是有利的。蒙古地区盟旗并存,任命盟长监督和控制各旗,在蒙古内部达到分其势的目的,这种消极作用亦是明显的。清代盟旗制度

明代后期,南迁到辽宁西北部的兀良哈三卫蒙古人,同迁入当地的喀喇沁部、土默特部、蒙郭勒津部和科尔沁部蒙古人,相互融合,到清初稳定之后,以喀喇沁部和土默特部(主体为蒙郭勒津人)之称纳入清朝的统治。

1、盟旗制的建立

清代,在蒙古族地区实行盟旗制的统治,在辽宁西北部蒙古族分布地区,也实行盟旗制。后金天聪三年,喀喇沁部蒙古人在其首领苏布地和他的叔叔色棱率领下归附后金。天聪九年,后金将喀喇沁部编为左右二翼旗,封苏布地之子固鲁思齐布为札萨克,掌喀喇沁右翼旗,封色棱为札萨克,掌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左翼旗旗署初设于官大海,后迁公营子。

原驻牧于归化城附近地区的土默特部的一支,由俺答汗孙噶尔图统领,为避林丹汗部的侵扰,由归化城附近东迁,与喀喇沁部共牧一地。后又东移于喀喇沁部之东。为区别于故地归化城的土默特部,称东土默特。后金天聪二年噶尔图之子鄂木克楚琥尔率部归附后金,于天聪九年,后金封鄂木克

楚琥尔为札萨克,收所部驻牧之地编为土默特右翼旗。是年,鄂木克楚琥尔死,由其子固穆承袭札萨克职。

元臣兀良哈人济拉玛后裔莽古尔岱,率所部从喀喇沁部徙居东土默特驻牧地东,并统领了徙牧于此地的蒙郭勒津部蒙古人。天聪三年,莽古尔岱之孙善巴所部归附后金。天聪九年,后金将善巴所部的驻牧地编为土默特左翼旗,封善巴为旗札萨克。

由喀喇沁两翼旗和土默特两翼旗组成一个“盟”。因四旗开始会盟于土默特右旗卓索图(在朝阳县境内)地方,故名卓索图盟,为清代内蒙古六盟之一。盟设盟长1人,副盟长1人,由理藩院从盟内札萨克或闲散王公中选出,奏请皇帝任命。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又增设喀喇沁中旗,故卓索图盟管辖有喀喇沁左右翼旗和中旗、土默特左右翼旗。其后,又有喀尔喀左翼旗、锡埒图库伦旗也归卓索图盟管辖。各旗札萨克必须严守各自牧地管界,不许相互越界,调整牧地需经朝廷允许指定,札萨克和盟长均无权分封领地。

在辽宁省境内各旗驻牧地区是:土默特右翼旗在朝阳县、北票县一带,土默特左翼旗,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市区和郊区一带,喀喇沁左翼旗,在凌源、喀嘲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和建昌县等地区I喀喇沁中旗,在今建平县地方。

清代前期,由于各旗蒙古王公贵族不断招来汉民垦耕土地.关内一些地区的汉人出关谋生,清政府也实行“借地养民”的政策,故有大量汉人流入辽宁境内蒙古人驻牧地区,并定居下来。清政府为蒙汉分治,于乾隆兰年设塔子沟厅,管辖汉民,其地蒙古人仍归各旗管辖。到乾隆三十九年,清政府又将塔子沟厅一分为二。东部,在朝阳县内增设三座塔厅,管理朝阳县、北票县及阜新等地区的汉民l西部仍归塔子沟厅,管辖凌源、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平、建昌一带汉民。乾隆四十三年,撒“厅”建县,撤塔子沟厅建立建昌县,撤三座塔厅建朝阳县。二县专司汉民政令,蒙古族仍归各旗管辖。在二县内专设“三堂”,由满、蒙、汉各一官员组成,专理蒙、汉民纠纷案件。光绪三十年,升朝阳县为朝阳府,另将建昌县和平泉县各划出一部,设建平县。光绪二十九年,在土默特左翼旗内再设阜新县,实行旗县并立,蒙、汉分治制度。朝阳、建昌、建平、阜新和绥东五县均隶朝阳府。盟旗制的组织关系。“盟”是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但非一级行政机构,只是清廷对盟内各旗的监督组织。各札萨克定期会盟,由盟长主持,审定各旗人丁、旗下佐一的改编等事宜。各旗人丁平时的武备情况也要到会盟地接受检阅。战时,盟长带领各旗兵丁出征。盟长无权干涉各旗的政事或发布政令。只在各旗出现难解决的民、刑案件时,会同札萨克审理。

“旗”是清政府依据八旗制度,在蒙古原有的社会统治制度的基础上,调整或分封牧地后编立的,是清朝统治蒙古族地区基本军政合一的单位。旗札萨克是由清政府从蒙古族王公贵族(王、贝勒、贝子、塔布囊)中选任,为一旗之主。平时掌管一旗的行政、司法、征税等事务。战时,征调一旗军队参战。札萨克下设协理台胄2入,协助札萨克管理旗务,协理台吉之下设管旗章京,负责处理和监督全旗政令的实施、兵务和法律执行情况,管旗章京下设梅林,分为管旗、印务、管兵梅林。管旗梅林分管旗内地方性民事等日常事务。印务梅林主管旗署内的印、文书档案,草拟命令和文告等。管兵梅林,分管一旗兵务、兵营、兵器及治安。梅林下设参领若干名,每一参领分管旗下佐领4至6人。此外,旗署内还有笔帖式若干,为文书职务。

旗以下设“佐”若干。清代中期以前,每150丁可编为1佐,丁增佐亦增。每佐设“佐领”,为一佐之主管。受旗札萨克之命,审定所属人丁,征收一佐课税,为旗征调夫役和出兵,排解民事纠纷,也为王府派遣护卫和传递信件等。每佐在佐领之下设骁骑校1员、领催6员,协助佐领办理一佐事务。佐领一般为4至6名,上受旗参领管辖,如清道光年间,喀喇沁左翼旗有参领9员,管理旗下53名佐领,全旗有骁骑校53员、领催318员。

在佐之下,每10民户设一“什长”,为旗内最低一级之官,受佐领之命,管理民户。

旗内成年男子都要经过审丁。一般规定,年18到60为丁口,逐年审定造册。蒙古族丁口除当喇嘛、庙丁和王公贵族家丁外,都要编入丁册。每佐150丁,选50丁当兵,余百丁为“附丁”,即为预备兵,平时劳动和习武,候选充兵。

清代康熙年间,清政府调派八旗蒙古军队到盛京等地驻防,称“驻防八旗蒙古”。又拨一部分巴尔虎蒙古人到盛京披甲当兵,为蒙古“游牧八旗”。八旗蒙古军队的家眷和附丁,随驻防于各地的蒙古军就地编佐,拨绘土地或牧地。每百丁编立1佐。八旗蒙古与八旗满洲相同,为军事编制,不属地方盟旗管辖。够一旗之军,委派都统或总管统之。下为驻防各地的佐领,管辖蒙古民户和人丁。人丁披甲是直接补入八旗蒙古或游牧八旗军中。清代的盛京、新宾、风城、岫岩、开原、辽阳、熊岳、复州、金州等地的蒙古族民户,都隶属于八旗蒙古或游牧八旗佐领的管辖。

(二)蒙古族封建等级制度

清代,满族统治者为了控制和利用蒙古封建主势力,对于归服的蒙古封建主,按其效忠与功劳的大小,给予爵位,分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不同爵位,并世袭罔替,相传子孙。

喀喇沁左翼旗的札萨克色校,顺治五年(1648年)封镇国公。同年,土默特右翼旗的札萨克固穆,封镇国公,康熙二年(1663年)晋为固山贝子,世袭罔替。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善巴,崇德元年(1636年)封达尔汉镇国公。

贵族阶层还有塔布囊和台吉。塔布囊,汉译意为“驸马”。兀良哈氏济拉玛(者勒蔑)是成吉思汗的功臣,其子又是驸马。成吉思汗封其子孙为“世袭塔布囊"称号,成为蒙古贵族,享有特权。塔布囊分一、二、三、四等。台吉,蒙语,由汉语“太子”讹变而来。其义展延,巳与皇族相当。成吉思汗家族“孛儿只斤氏”为“黄金家族”。凡这个家庭的男性世袭“台吉”称号,成为贵族阶层。平民阶层称哈日出特(蒙语),汉译意为“黎民”。亦称呼雅根阿日特(蒙语),汉译意为“甲士”,有当兵、服徭役、纳税义务,也有当差升官职的资格。

属下阶层称属下,即领属的自由民,低于平民。有王爷属下和寺庙属下。王爷属下有“随旗蒙古人”。他们是外地迁移而来的匠人、艺人等。王爷属下还有“套斯各”(蒙语,汉译意为“庄户”)、“朱勒沁”(蒙语,汉译意为“押墓属下”或“陵丁”)和“达日罕包勒”(蒙语,汉译意为“获释奴隶”),他们是清室公主下嫁王公贵族、官宦陪嫁而来的侍从、艺人、匠人及媵姬等男女仆人。寺庙属下,一是投靠寺庙的随旗蒙古人;二是建筑寺庙时,从外地招来的工匠艺人,不愿返回原籍,投靠了寺庙而定居下来,成了归属寺庙的属下。他们每年要向寺庙纳贡、服劳役。奴隶阶层的“格仁包勒”,即汉语“家奴”。他们世代为奴,是社会最底层。

(三)喀喇沁左翼旗和土默特左、右翼旗札萨克世系

1.喀喇沁左翼旗札萨克世系

3.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世系

4、辛亥革命后旗县变化

辛亥革命后的军阀统治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喀喇沁左翼旗地方的汉民初归河北省,后改为热河省特别区建昌县管辖,民国3年因建昌县与江西建昌府同名,改称凌源县。同年,撤销朝阳府,原所辖五县先后改隶承德府、热河特别区。到民国17年(1928年),划归热河省,民国20年,将凌源县东南部、朝阳县南部、喀喇沁左翼旗南部等地区划出,增设凌南县(建昌、喀左境内)。将喀喇沁左翼旗大城子的汉民划归凌源县管辖。民国年间,土默特左翼旗、阜新县同属热河省。

东北沦陷时期,在辽宁省蒙古族聚居各地,实行殖民统治的旗县制,为适应殖民统治的需要,旗县及其隶属关系也有变更。民国23年(1934年),将朝阳县改隶锦州省。民国26年,将凌源、凌南两县合并,改为建昌县,伪县署设于莽牛营子(建昌镇)。同年,将建平县北部50个村划出,另建新惠县。并将喀喇沁左旗七家子区4个村、宁城县(今属内蒙古)西桥区9个村划归建平县。民国29年,将朝阳县复改为土默特右旗,又将朝阳县北部划出,建土默特中旗,旗署设于北票。建昌县和喀喇沁左旗合并,撤县存旗称喀喇沁左翼旗,旗署设于鸵牛营子。建平县并入喀喇沁旗,旗署设于建平,后迁平庄,各旗县均隶热河省。期间,土默特左翼旗和阜新县同隶锦州省,蒙汉分治。同年,撤销阜新县,仍由土默特左旗统管全县。

解放战争期间,朝阳和阜新蒙古族分布地区的旗县,先后建立了人民政权,有的旗县又新划建置和改称,增加新县。先归中共热东地委领导,后改隶冀热辽十八行政专员公署领导。到1948年3月,成立北票、阜新、义县联合县政府,归辽西省。1949年,朝阳地区旗县所辖地区又有调整,撤销北、阜、义联合县。同年,撤销冀热辽十八专员公署,旗县统归热河省。1946年8月,喀喇沁左翼旗人民政权——旗政府建立。旗政府在公营子(南公营子),下辖11个区。旗为蒙古族行政机构。.1947年12月,结束蒙汉分治。1949年7月,撤销叶柏寿县(1947年7月,建平县改为叶柏寿县),将原叶柏寿县所辖半拉烧锅、甘招、羊角沟3个区,划归喀喇沁左翼旗。

蒙古族首饰文化的区域特征 第6篇

关键词:蒙古族 首饰 文化 区域特征

蒙古族是草原民族,其首饰文化比较特殊,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属性,独特的蒙古族首饰文化带有本民族的思想意识、文化形态、审美情趣、民族风俗等多种价值,体现出了草原人民的经济、区域、社会、思想、种群、历史等各个方面的文化区域特征。

一、蒙古族历史概况

蒙古族起源于古代望建河的东岸一带,望建河就是今天的额尔古纳河,是黑龙江的源头。古代蒙古族过着迁徙的游牧生活,沿河而居,历经漫长岁月,慢慢形成统一的部族。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①

蒙古族是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东亚等地区,此外,蒙古族在俄罗斯等亚欧国家也有分布,鄂温克族和土族也有时被认为是蒙古族的分支。②中国国民党政府在1946年1月5日发布正式公告,宣布外蒙古独立。如今蒙古族也是蒙古国的主体民族。蒙古族居住的地区地理位置特殊,是古代中国历史上的“草原丝绸之路”的重要交通要道。

二、蒙古族首饰文化

蒙古游牧民族及其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文化相互影响、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草原文明。其中以黄金、白银贵金属以及其他原材料,通过各种工艺手段,经过勤劳的蒙古族手艺人的创作,制成了独具民族文化区域特征的艺术珍品,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研究价值。

金银首饰是美好生活的象征,是财富地位的标志,是民族审美情趣、风俗习惯、民族精神的外在呈现。扬之水曾在《奢华之色》中,大加称赞,称其“方寸之间,气象万千”来形容蒙古族的首饰。蒙古族首饰制品种类繁多,主要有银簪、银钗、冠饰、银镯、银耳饰、银项饰、银指环等。

1.金银簪钗

内蒙古出土的元代金银簪钗,大多数金银簪钗的前端或柄部都装饰有牡丹纹、荔枝纹、石榴花纹等,植物类花纹较多,还有一部分装饰的是龙凤纹等动物题材的纹样,种类丰富,其中又以牡丹纹、龙纹较为常见。典型的有敖汉旗南大城出土的双龙纹金钗,在柄上雕刻两朵盛开的牡丹,其间双龙相对盘绕,立体感极强。此类作品制作的工艺一般会采用铸造、锻打、錾刻、镂雕等,辅助以抛光制作表面的效果,工艺精湛,技术高超。③其中蒙古族首饰大量采用龙纹、双龙纹、云龙纹、龙凤纹等汉族图腾纹样,大概与元朝统治者制定的倾向性国策有关。錾刻的兽头、鸟头、花卉、云纹等纹样,造型别致,形制细巧,富有特征。

2.镯子

蒙古族的金银镯子,从出土的文物上看,均为开口式。多为银制品,以锤锻、錾刻工艺为主制成,多素面,少数为联珠式,并在两端錾刻有双龙戏珠纹样或不衔珠龙头纹饰。如图1(蒙古族龙头錾花银手镯)、图2(龙头錾刻工艺局部)这两幅图,笔者拍摄于云南省民族博物馆,图中的蒙古族龙头錾花银手镯是云南通海县的,此处聚居或散居着少数的蒙古族,此外,除了云南省,还有四川省、河南省等地区也聚居有少数的蒙古族。这类作品的镯身呈开口式设计,便于佩戴,也适合于各类人的手腕。银手镯因为是镂空的设计,虽然看起来很宽大厚重,但实际上总重量合适,佩戴舒服,没有沉重感。银手镯通体外围锤錾有双龙纹等装饰纹样,内侧素面,既美观大方,又不失精彩的细节,符合蒙古人的审美情趣。但凡银制品长时间暴露在空气当中,会发生氧化反应变黑。虽然此类银手镯经过岁月的洗礼后,看起来镯身乌黑,但其形体古朴、浑厚,錾花纹样细腻精美。既有美妙的高低起伏的龙头浮雕锻造层次,又不失十分到位的龙须等的精美錾刻纹样,浑然天成的感觉,透露出草原蒙古人的豪迈、宽广的襟怀。

3.项饰

蒙古族的金银项饰主要有项圈,形状多为弯月形或链形。项饰具有装饰、美化、彰显地位身份的功能,同时也有保平安、吉祥的寓意。其装饰纹样及样式品种又能凸显文化、民族、地域特征。

4.冠饰

蒙古族金翅鸟金帽顶(如图3所示)的制作工艺难度相当大,造型复杂,装饰丰富精美。金帽顶的顶部由背后有双翅的人面鹰头组成,造型之间以力士像相隔,两类各有4个造型,布局对称完整。中间装饰有镂空的花草、伎乐等造型纹样,底座配以莲瓣构成,④这件布局协调,图案华丽大方的金帽顶,展现出草原蒙古族,对鹰的图腾崇拜的历史依据,也间接的反映出马上民族的生活场景。其冠饰上联珠纹、莲纹等图案的采用,又体现出蒙古族对佛教的崇拜与信仰。

蒙古族嵌宝石金冠饰(如图4所示),是由中间的佛像、周边的龙纹、叶状纹饰以及与佛教有关的各种装饰构成了一套完整的作品。金佛像蓄有胡须,头戴五叶冠,形象逼真,可能是藏传佛教的僧人,从这类作品中的装饰纹样、造型及风格特征,侧面佐证了元代内蒙古地区藏传佛教的传播、存在。⑦其制作工艺之高超复杂、材料之丰富珍贵、风格之瑰丽,可见一斑。

三、蒙古族首饰区域特征

蒙古游牧民族有着天然的崇尚自然的情怀,与生俱来的具有自然的价值取向。蒙古族的首饰作品大量采用鹿、鹰、鱼、天鹅等游牧民族特色的草原动物纹饰,注重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些装饰纹样的采用,深刻的体现出游牧民族的崇拜自然力量、歌颂自然万物的审美意识。苏尼特左旗恩格尔河墓葬出土的双鹅交颈银花饰等,都带有虎、鹰、鹿、鱼、天鹅等草原动物形象,展示出蒙古族首饰文化的区域特征,极具草原游牧民族的风格。⑧

蒙元统治时期,北方民族辽金一直以来尚金的习俗得以沿袭。历史上的成吉思汗家族被称为“黄金家族”,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但蒙古族的首饰制品中,银制品多于金制品,这种情况可能又与蒙古族尚白的风俗有关。

蒙古族的首饰艺术是高度艺术化的各类贵重材料的结合体。包括锤錾、编织、镶嵌等繁杂工艺的处理技巧,蒙镶艺术的盛名由此而来。

元代蒙古族统治者虽然崇奉的是藏传佛教,但对其他教派并不排斥。这有可能是蒙古人的性格和态度决定的,这种兼容并蓄的做法,使着蒙古族的首饰作品中表现出有包括藏传佛教、道教、萨满教等各种宗教信仰的影子。各种宗教文化及其工艺之间的影响与融合,使蒙古族的首饰文化更加的丰富多彩,具有异域特色。

蒙古族首饰上传达出的带有藏传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信息的纹样、符号,也充分反映了蒙古族首饰文化的博大精深,与蒙古族的博大宽厚的民族性格和主动吸收多元文化的文明成果有关。

一件件蒙古族的首饰作品展现出了蒙古族人的生活习惯、价值取向、宗教信仰、审美情趣等区域特征。蒙古族的首饰文化是民族财富和文化精神的象征,在游牧文明的演进中传承着游牧民族的精神血脉。研究、学习、考察蒙古族的首饰及其文化区域特征,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继往开来,让蒙古族首饰艺术在当代语境下充满鲜活的生命力,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

四、蒙古族首饰纹样的区域文化特征

一个民族的服饰文化是广义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并展现了本民族的精神风貌、生活习尚、宗教信仰等民族文化特征。蒙古族是北方草原游牧文化的集大成者,被誉为马背上的民族,畜牧业发达,传统的游牧生活,对民族审美情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崇尚动物纹样,所表现的动物种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生活中的动物纹样,二是想象的动物纹样。动物的表现形态有直立式、蹲跪式、卷曲式等。单独的人物纹则少有出现,多数是连同动物纹一起出现在首饰造型中。

在传统蒙古首饰造型中,经常用到錾刻工艺,受佛教文化的影响,錾刻工艺所表现的植物纹样以卷草纹为主,卷草纹并不是生活中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具体植物的形态,而是多种植物形态的组合,多以S形曲线呈现,枝蔓婉转缠绕,连绵不断,形成二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的图案形式。

几何装饰纹样是最早出现于人类装饰艺术中的艺术形式之一,蒙古族首饰造型上的几何装饰纹样源于种族标记,这种标记最早出现于洞穴岩画,随着阶级的出现,人们利用这种几何纹样区分彼此的家畜。当单纯的几何形状不能足以区分彼此的家畜时,几何图案的组合就应运而生了,这种源于劳动生产的符号逐渐演化成一种审美形式。总之,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原始宗教和图腾崇拜是蒙古民族首饰纹样产生的文化根源。

注释:

①56民族网http://www.china.com.cn/culture/aboutchina/mgz/node_7074188.htm

②新华网内蒙古频道http://www.nmg.xinhuanet.com/

③④⑦⑧曹雅惠.《内蒙古地区出土的元代金银器》[D].内蒙古大学.2013年.p14

⑤图片来源于www.zgguwan.cn

⑥图片来源于http://www.zhongguolishiwang.cn/c/p/bcdis.html

参考文献:

[1]曹雅惠.内蒙古地区出土的元代金银器[D].内蒙古大学,2013.

[2]尚刚.元代工艺美术史[M].辽宁万有图书发行有限公司,1999.

[3]敖汉旗博物馆.敖汉旗发现的元代金银器窖藏[J].内蒙古文物考古.1991(1).

[4]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锡林郭勒盟文物工作站.苏尼特左旗恩格尔河的元代墓葬[J].内蒙古文物考古,2005(2).

[5]萌芳.蒙古族服饰首饰的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保护和发展蒙古族游牧文化 第7篇

关键词:蒙古族,游牧文化,草原

草原是游牧文化的载体, 游牧文化又是蒙古民族的灵魂。20世纪末, 阴山北麓草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为了恢复美丽草原的良好生态环境, 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为了保护和发展蒙古族游牧文化, 我们应该加强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本文以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为例, 来探讨如何保护和发展蒙古族游牧文化这一问题。

一、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蒙古族游牧文化特征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简称达茂旗) 是包头市唯一的一个牧业旗, 这里聚居着大约2万蒙古族牧民, 历史上曾有众多游牧民族聚居于此。拥有悠久的、民族特色的、较为完整的蒙古族游牧文化。如敖伦苏木古城、哈布图·哈撒儿祭奠堂、达茂岩画、长城和监国公主墓等。

(一) 历史悠久

早在新石器时期, 远古的游牧先民就生活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 达茂旗境内的乌兰察布岩画对此有充分的证明,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林胡、楼烦、匈奴、鲜卑族、东突厥、达靼、女真和蒙古族等先后聚居于此地, 创造了历史悠久的游牧文化, 后来的蒙古族继承和发扬了这种文化, 是草原游牧文化的集大成者。

(二) 保留完整

达茂旗地处阴山北麓, 与蒙古国接壤, 是一个典型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 蒙古族的游牧文化保留较为完整。比如茂明安人对他们的祖先哈布图·哈撒尔 (成吉思汗的弟弟) 的祭祀, 绵延四百余年, 一直延续至今。这里的蒙古族人民保留了民族特色的那达慕大会、查干苏鲁锭祭祀、敖包祭祀、祭火、祭驼、蒙古族婚礼、擀毡等习俗, 在内蒙古西部区并不多见。

(三) 多元融合

虽然蒙古族创造了独特的草原游牧文化, 但是这种文化绝不是一个民族单独创造出来的, 而是由历史上众多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达茂旗的蒙古族游牧文化与黄河文化、敕勒川文化、汉族移民文化、宗教文化等相互碰撞、相互渗透, 呈多元融合的状态。比如在达茂旗境内的元代皇亲汪古部首领赵王府邸——敖伦苏木古城发现了天主教、景教和佛教等文化遗存,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语言、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相互交织、相互融合, 共同孕育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文明。

(四) 资源丰富

达茂旗的游牧文化资源非常丰富, 涉及历史、民俗、宗教和红色文化等方面, 草原上的蒙古民族创造了无比灿烂的游牧文明, 这些游牧文化资源对旅游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对达茂旗的经济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二、蒙古族游牧文化的困境

由于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移民、工业化浪潮等原因, 对传统的蒙古族游牧文化的冲击很大,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游牧文化脱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草原是蒙古族游牧文化栖息的土壤, 草原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地影响了游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生态移民改变了迁移主体的生存环境, 从而使其传统文化习惯随之发生了重大或者彻底的改变。”[1]虽然生态移民有利于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平衡, 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牧民的生活状况, 但是作为迁移主体的牧民不得不离开故土, 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草原搬迁到了城镇、移民区或者是外地, 附着于草原生态环境之上的蒙古族游牧文化也随之发生了巨变, 游牧文化在新的环境中很容易被弱化, 传统的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必然会产生激烈的碰撞, 在生态移民的文化变迁中, 游牧文化往往会出现断裂式的变迁, 这对游牧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极为不利。

(二) 游牧文化中的物质文化正在消失

达茂旗蒙古族的游牧文化资源非常丰富, 有很深厚的文化底蕴, 但是由于现实中的种种原因, 游牧文化中的物质文化正在消失,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民族建筑明显减少。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蒙古包逐渐被由钢筋、混凝土砌成的砖瓦房和楼房所取代, 真正意义上的蒙古包数量明显减少。年老的蒙古族人故土难离, 他们对蒙古包有很深的感情, 年轻人多数放弃了祖先的居住方式。在一些景区所见的蒙古包仅有旅游价值, 它们根本不能承载拥有厚重历史的游牧文化。

二是民族服饰难以传承。蒙古族的民族服饰——蒙古袍正在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 大多数人平时穿西装、衬衣、裙子、长裤等流行服装, 只有在节日和重要场合才穿上民族的盛装。比如在祭祀敖包仪式上, 牧民都要身穿蒙古服装, 表达对祭祀的重视和对神灵的敬畏。

三是民族饮食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环境的变迁、收入水平的提高, 蒙古族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变化, 传统的饮食习惯也在发生改变, 蒙古族人较为单一的饮食结构趋向于多元化, 他们的饮食不再局限于手扒肉、烤全羊、炖羊肉、血肠、酸奶、奶茶和糙米等蒙餐, 也喜食炒菜、烩菜、焖面等食物。

四是民族文物保存困难。虽然达茂旗的文化遗迹较多, 但是由于历史久远、人为破坏、疏于管理等原因损坏较为严重, 保留下来的历史文物急需修缮保护。比如敖伦苏木古城、安答堡子古城、哈布图哈撒儿祭奠堂、北魏长城、金堑壕、石人墓、石塔墓、监国公主墓等文物虽然被发现、发掘、整理和保护, 但是这些历史遗迹保存起来极为困难, 一是因为原来文物已经被破坏殆尽, 很难去修缮和恢复;二是因为这些文物分布在广袤的草原各处, 保护起来难度很大;三是因为达茂旗财政有限, 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保护和修缮文物。

(三) 游牧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面临危机

非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各种精神文化。草原生态移民对游牧文化中非物质文化的冲击也比较大,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民族语言功能退化。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蒙古族有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 游牧文化的传承离不开蒙古族的语言和文字。现在的蒙古族人“汉化”非常严重, 他们之间的日常交流多数通过汉语来完成, 会说蒙古语和会写蒙古文字的人是少之又少。

二是民族艺术濒临失传。蒙古族是一个人数较多、历史悠久、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 他们有独特的民族艺术和灿烂的民族文化, 但是如今的民族音乐、舞蹈、文学等民族艺术面临种种危机。比如蒙古长调就是蒙古族民族中最具代表性的民族音乐, 虽然在2006年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是事实上在牧区很少有人会唱, 仅一些专业人士在做苦苦的努力。

三是民族风俗习惯难以延续。尽管绝大多数的牧民很难割舍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但是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祖先留下来的风俗习惯很难再延续下去。。比如草原上的敖包祭祀、祖先祭祀、祭火、祭驼等祭祀活动根本无法在新的环境下进行, 很多人只能把这种风俗习惯深深地埋在心底。

四是民族技艺后继无人。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心灵手巧的民族, 以往的牧民能自己酿制马奶酒、酸奶、奶酪等乳制品, 自己制作蒙古包、勒勒车、套马杆、弓箭等日常用品, 但是现在的牧民大多数技艺生疏, 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

三、保护和发展蒙古族游牧文化

蒙古族游牧文化怎么走出困境?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 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一) 加强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草原是游牧文化的载体, 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是游牧文化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为了保护和发展草原生态环境, 为了贯彻自治区“收缩、转移、集中”发展战略, 为了改善牧民的生活状况, 达茂旗从2008年1月1日起, 对牧区2357万亩草场 (15713平方公里) 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牧, 对6620户牧民用3年时间妥善转移安置。截止目前, 这项生态移民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禁牧围封政策给饱受创伤的草原重新带来了生机。

(二) 加强民族文化认同

牧民作为游牧文化的主体, 要增强本民族的认同感和民族自我意识, 民族的语言文字、服饰、饮食和风俗习惯等要继续传承下去。虽然有的人离开了世代居住的聚居区, 有些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 但是民族的文化认同不能丢弃, 我国分布最广的回族就是由于拥有极强的伊斯兰文化认同感, 即便分布在我国的五湖四海, 但是民族的文化特征依然非常明显。蒙古族也应该在变化中不断加强民族文化认同。

(三)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更好地继承和保护蒙古族游牧文化, 政府还应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构建好移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例如, 达茂旗建立了8个基层文化站和部分嘎查村文化室;实施了“草原书屋”工程, 为66个嘎查村配备图书15万册;国家惠农政策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84个自然村;具有民族特色的乌兰牧骑深入社区给牧民带来文化盛宴, 很多歌舞剧深受群众的喜爱。

(四) 加强对游牧文化资源的抢救与保护

达茂旗的历史文化资源非常丰富, 但是无形文化较多, 有形文化较少, 在抢救、发掘、整理和保护文化资源中难度很大。比如现在的北魏长城和金堑壕仅存一些残垣断壁, 达茂旗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在日常维护和修缮方面非常困难。尽管如此, 政府进行了全旗文物普查;出版了《达茂文史》、《达茂文史资料选辑》和《达茂历史文化丛书》等书籍, 编制了安达堡子古城、金堑壕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 并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了普会寺及其广场。

(五) 重视游牧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保护游牧文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展文化, 要重视游牧文化的创新。从来就没有停滞不前的文化, 游牧文化也是如此。一是要打造一批舞台艺术精品, 例如大型民族音·舞·诗《草原祭礼》申报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二是成功举办了全国草原游牧文化节、马文化节、那达慕大会、羊肉美食节和蒙古饮食文化节等活动。三是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 把游牧文化的传承与旅游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 给达茂旗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旅游营业收入从2009年的1.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4亿元, 游客人数从2009年的71万人迅速攀升至2013年的137万人, 也在很大程度上激活和宣传了蒙古族游牧文化, 为游牧文化带来了新的生机。四是做好游牧文化申遗工作, 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为申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哈布图·哈萨尔祭祀已被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巴音花镇擀毡技艺成功申报列入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他文化遗产应该积极开展申报。

(六) 重视培养优秀的民族文化人才

游牧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 为解决游牧文化传承和民族艺术后继无人的问题, 应狠抓民族教育, 从小做起, 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人才, 进而选拔出民间艺术继承人, 力争命名一批民间艺术大师和传承人。例如游牧民族的擀毡技艺有近千年历史, 如今却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巴音花镇擀毡技艺传承人斯琴其其格年龄已过半百, 可熟练完成弹毛、铺毛、喷水、喷油、撒豆面、卷毡、捆毡连、洗毡、整形、晒毡等13道工序, 希望把这项民族技艺传授给年轻人,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如愿。

总之, 传统的游牧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把游牧文化与草原彻底地剥离开来, 将会使游牧文化越来越边缘化。我们应保护和发展好游牧文化, 让这种民族文化重新焕发生机。

参考文献

[1]杨牡丹.生态移民工程与蒙古族文化变迁[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8, (11) .

[2]李生, 韩广富.生态移民对文化变迁作用的思考——以内蒙古草原生态移民为例[J].探索, 2012, (5) .

蒙古族体育文化变迁机制综述缕析 第8篇

1 . 1 蒙古国建立前期文化形态

“蒙古”一词从历史文献考证,最早出现于《旧唐书》《新唐书》之中的“蒙兀部”“蒙兀室韦”。“宋、辽、金时期汉文史籍中的“蒙兀”“萌古”“忙豁勒”等,都是现今“蒙古”二字的译音异文”。从上述文献记载看,现蒙古族构成群体应出现于唐时期。另据文献记载,“蒙古族与契丹、鲜卑、乌桓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属东胡的后裔。”[2]由此更进一步分析, 现蒙古族构成群体形成初期, 应包含较多的民族,且均是北方以游牧为生活主体的民族。这些民族按现民族划分与语言构成分析,属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又称突雷尼语族),而这些民族最为显著的共同点是均信奉萨满教。

萨满教其特点是“从复杂的灵魂观念出发,在万物有灵信念支配下,以尊奉氏族或部落的祖灵为主,并兼有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它没有成文的经典,没有特定的创始人,没有组织,没有寺庙,也没有统一规范的宗教礼仪。”[3]由此,在现蒙古族构成群体形成初期的诸多民族中,由于没有直接、准确的规范与束缚,导致民族间亦不存在交融的障碍。单个民族与多民族的融合也是以地域环境为主导的自然崇拜的贯彻,形成依据地域环境的相似性,以获得生存资料为目的,产生战争、契约等形式的物理融合。

至此,蒙古国建立前期是以蒙古高原地域环境为文化基础,以萨满教为文化驱动,形成以生存为目的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地域环境成为生存的唯一准则,适应蒙古高原环境是唯一的存活之路,这也奠定了蒙古族体育文化的特性。

1 . 2 蒙古国建立后文化形态

蒙古国的建立与孛儿只斤·铁木真(成吉思汗)是密不可分的。其建立蒙古国经历了三个重要过程:(1) 恢复乞颜部落;(2) 吞并克烈部;(3) 击败乃蛮部。在完成三个重要历程后,铁木真结束了蒙古高原的民族部落割据状态,建立了统一的蒙古国,并利用萨满教建立精神上的至高无上神—— 长生天。《元朝秘史》第245节中记载,铁木真在登基仪式时,萨满阔宣称“长生天授命,让铁木真来统治全族。”并常对铁木真说“神命你为普世的君主”。赵金平在其《再论成吉思汗与“长生天”崇拜》一文中说道:“他(成吉思汗)对“长生天”的虔诚是为了迷惑人心以达到预期目的,只能说,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成吉思汗只是更好地、契机地把握好“长生天”在他“政治军事生涯”中的作用。”[4]但不论如何,铁木真在统一蒙古高原后,借用萨满教在诸多民族部落中的盛行,从精神层面解决王权的地位,并使萨满教成为蒙古国代代承袭的正统宗教意识,这不仅促成了蒙古族后续文化思想的凝聚和延续,并对融合多元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铁木真在统一蒙古高原后,他的脚步未曾停歇。他率领蒙古国军队西伐东讨、南征北战,除铲灭毗邻蒙古高原的金、西夏、辽三个国家外,脚步一直延伸到欧洲。在扩展疆域的同时,铁木真不忘对不同文化的了解与吸收。藏传佛教、伊斯兰教,以及后期为建元而吸收的道教和儒学,都为铁木真建立的蒙古国输送了新鲜血液,也为萨满教的神秘主义提供了说词。

藏传佛教的融入,可从其早期的形态来进行解释。藏传佛教属于密宗,而密宗除在教理上利用大乘中观派和瑜伽行派的思想作为理论前提外,在实践上则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礼仪、本尊信仰崇拜为主要表象特征。从这一点来看,及其符合已被铁木真纳为蒙古国正统宗教萨满教的内容。朴素的思想与神秘的行为方式迎合了自然崇拜,同时本尊信仰崇拜亦可将长升天更具形象化。因此,藏传佛教被蒙古国所接受、吸收,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另外,从政治角度出发,蒙古国的快速崛起,对于教派众多的吐蕃来说是极具威胁地。据载“吐蕃社会各教派为巩固和发展各自势力,纷纷派人赴蒙古向太祖窝阔台以及旭烈兀、忽必烈、阿里不哥、阔瑞等王子投诚,各找靠山以保护自己的领地、牧场和奴隶。”[5]因此,藏传佛教融入蒙古族文化信仰之中,也是必然的趋势。

伊斯兰教的传入,源自蒙古国西征。1258年旭烈兀对阿斯巴王朝的侵略,使大批伊斯兰教教徒南迁,形成“迁居中国境内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6],史称“回回”。伊斯兰教并未像藏传佛教一般融入蒙古族宗教意识形态中,它对蒙古国的最大贡献是开辟了横跨亚欧大陆的贸易路线。“在他们(蒙古国)的军队过去以后,他们把这条大道开放给商人和传教士,使东亚和西方在经济上和精神上进行交流成为可能。”[7]

道教的吸收,围绕着丘处机与铁木真而展开的。其二者的交会,最大的驱动是功与利。丘处机深知蒙古国军队强盛,又了解南宋社会动荡,为避免战争屠戮的发生,丘处机不畏73岁高龄,只身前往铁木真大帐,求以缓和态势解决屠戮的发生。《元老·释老传》载:“太祖时方西征,日事攻战,处机每言欲一天下者,必在乎不嗜杀人。及问为治之方,则对以敬天爱民为本。问长生久视之道,则告以清心寡欲为要。太祖深契其言。”从铁木真出发,减少屠戮能较大的收复民心,另求长生还需丘处机的帮助。因此,铁木真采纳了丘处机的建议,并约丘处机在其身旁以侍两年。此外,铁木真深信丘处机长生之方,也可看出萨满教在蒙古国中的地位。

儒学的采纳,其重要原因是更好开展对于南宋及东亚儒学区域的统治。儒学经历了汉、唐、宋三个主体朝代的积淀,已融入儒学区域各民族、国家的政体之中。为更好的实施政体、约束民众,儒学必须成为政体的核心内容。但是,文化背景截然相反的蒙古国,最终无法完全吸收儒学,表面的采纳、实施,内心仍以极富朴素自然主意宗教思想为精神主体,导致元朝逐渐走向灭亡。

从蒙古国后期文化形态的发展历程看,蒙古国仍以宗教作为国家政体的精神支柱,这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坚持宗教形态能更好的保护蒙古族传统文化,并加强民族认同感。但从反面看这对于蒙古族的发展以及元朝的统治,是极其不利地。以萨满教为核心的宗教观念,是较为朴素、野蛮地,不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更多的是以迷信行为方式解决问题,只得充斥着频繁的荒诞。

历史的更迭,无法摆脱科学技术的影响。不论历史发展的优劣,蒙古族最终融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之中是最终的现实,历史宗教信仰的保留也为世人留下了蒙古族这一饱含民族特性的族群,更为“那达慕”体育文化活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2 变迁机制下蒙古族体育文化综述

根据管理学对机制功能的分类,机制包含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作为研究蒙古族体育文化这类动态文化现象来说,机制概念的融入能更为具体的体现变迁过程中文化的现象,从激励、制约、保障功能来看,文化之所以能够长时间的保留活性,是机制的激励功能给予了变迁的主动性;是制约的功能给予了变迁的规范具体性;是保障的功能给予了变迁的可操作性。因此,利用变迁机制来解读蒙古族体育文化能更加清晰、具体地展示蒙古族体育文化沿袭至今的活力内容。

2.1 激励机制

2.1.1 文化传承

通过对蒙古族体育文化相关文献的爬梳,归结出蒙古族体育文化始终未脱离以萨满教为主体精神的意识指导,最为直观的现象是现蒙古族存留的体育盛会“那达慕”。

李志向在其《游牧民族体育文化的变迁、信仰机制与仪式象征——以那达慕为例》一文中, 对“那达慕”的历史形成、形式变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那达慕文化起源于蒙古族人民的生存、战争需要以及宗教信仰密切相关;那达慕文化中的“ 男儿三艺”兼具生存、军事和娱神、娱己的多重需要;……萨满教的原始宗教认识催生了敖包祭祀活动的产生,进而形成了那达慕文化的信仰机制。[8]

郝延省在《古代蒙古体育教育研究》一文中也提及了以宗教仪式为主体开展的民族体育活动。他在文中说到:“在集中反映‘长生天’的最高祭祀台阶—— 敖包祭祀活动中, 蒙古先民都要开展赛马、射箭、博客(摔跤)等体育竞艺,借此取悦四方神灵,保佑他们连年丰收,人畜两兴。”

此外,在对文献整理的过程中发现,蒙古族体育活动的主体项目赛马、射箭、摔跤构成了“那达慕”的主要体育行为活动,而这些活动的开展都是为了娱悦神灵。因此,通过对文献的整理分析得出:蒙古族“那达慕”活动,是以祭祀活动为主体附带体育行为活动的盛会,其目的是为了祈福、祭祀,在后期的发展中逐渐转换祭祀与体育的地位,形成当代的“那达慕”体育盛会。

2.1.2 项目传承

除以宗教祭祀集会为主体的体育行为活动外,单个体育项目也饱含了蒙古族文化内容。

刘聪在《元代蒙古族骑射研究》一文中,重点介绍了骑射体育运动对蒙古族文化的传承,并从骑射研究。他在文中说到:“元代派遣精锐练习骑射之士守卫边疆,凭借一匹马一张弓,创下了灭西夏、吞金宋、一统华夏、横扫亚欧的丰功伟绩。在此背景下,元代蒙古族形成了崇尚骑马射箭的表演风俗。……元代骑射风俗的形成不仅是为了全民竞技较艺,而且还用来祭祀消灾。”另外,在他的研究中,他还挖掘出与骑射相关的射柳、马球、射草狗、围猎、射木兔、射葫芦等蒙古族体育活动项目。

张路遥在《蒙古搏克运动之文化研究》一文中,介绍了搏克运动如何成为蒙古族文化的代表,并融入蒙古族人民的生活之中。他在文中写道:“这个时期(成吉思汗时期),搏克已经成为蒙古族各级人士晋身的重要手段,通过搏克可以成为蒙古人心目中的英雄,实现从草根到贵族的华丽转身已不是梦想。”

从上述文献的整理中,可以看出蒙古族代表项目骑马、射箭、摔跤充分与蒙古族文化相融合,并逐渐在不脱离文化的基础上,愈加具有民族性的发扬。

2.2 制约机制

2.2.1 地域孕育文化制约

蒙古族民族体育项目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且形成极具民族认同的地域文化。当提及蒙古族时,首先浮现的是广褒的草原、奔驰的骏马、成群的牛羊以及袅袅炊烟的蒙古包,这并不是牵强的形容词,而是极具说服力的草原文化符号。

据莫代山的《西南地区蒙古族研究综述》所总结、归纳的研究成果看:蒙古族由于历史变迁原因发生了民族迁徙,这些迁徙于西南地区的蒙古族,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生活形态。可是由于地域形态的改变,也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改变、甚至丧失。

高美琼、李洋在《蒙古族传统体育民间传承的社会学研究》一文中到:“在相对封闭的时期,不同地域的居民对体育项目的选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该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民族心理特征等方面,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地势平坦、水草丰茂的蒙古草原上,其传统体育自然呈现出马背上的生活习性和地域特征。”

陈亮在《论文化认同与蒙古族搏克运动》中说到:“蒙古族传统体育活动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社会生产劳动、生活,宗教活动以及军事活动的直接反映,带有特定的历史内涵,自产生起就成为草原游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蒙古族草原文化符号在蒙古族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原因是文化形成地域所赋予地,而在历史跌宕地过程中,蒙古族也产生了迁徙。可是离开草原的蒙古族基本丧失了草原生活的点点滴滴,留在心中的草原文化符号则只能是口头上的诉说“蒙古族的故土在蒙古高原”。

2.2.2 信仰体质制约

(1)野性信仰。

蒙古族的野性信仰是基于其地域文化的特点,亦可以说是饱含草原符号的野性崇拜。

张路遥在《蒙古博克运动之文化研究》中说到:“蒙古搏克运动是相当野蛮的,是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因为只有掌握搏克运动的动作和技巧,才能够和猛兽作斗争,才能够在和其他部落争夺猎物时获取胜利,才能够获取生活必须品,才能够生存下去。”

刘聪在《元代蒙古骑射研究》一文中说道:“严酷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使得马背上的蒙古族以大无畏的英雄精神,开拓着民族生存的空间与发展的平台。此种可歌可泣的精神,在部族成员中进行骑射训练与表演下,逐渐上升为民族精神。”

从蒙古族现民族传统体育看,较多的运动项目仍然保留着以生存、生活方式为模型地形态,这种形态出自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表现出对自然的敬畏和征服的欲望。

(2)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作为蒙古族文化形成的主要力量,虽然融入了藏传佛教、道教以及儒家思想,但终究还是摆脱不了萨满教的身影。因此,以萨满教为主体的体育形态成为蒙古族体育文化的核心内容。

蒋远松在《蒙古那达慕运动的历史解读》一文中说道:“成吉思汗被蔑尔乞特人追杀,藏于不罕山里,最终蔑儿乞特人没有找到成吉思汗,安全逃离的成吉思汗因此立誓:“不罕山保护了我,我将定期举行敖包祭祀活动。”而敖包祭祀活动即为“那达慕”的前身。

李志向的《游牧民族体育文化的变迁、信仰机制与仪式象征》一文对“敖包祭祀”活动与萨满教的关系经一步深入说明。他在文中写道:“蒙古族对敖包的崇拜是原始崇拜的具体表现,其深层含义是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这与蒙古族所信奉的萨满教有直接的联系。萨满教作为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信仰,在萨满教的思想范畴内敖包可以被当作本地神灵所在地。因此那达慕作为敖包祭祀活动出现,其思想基础是萨满教的直观思维,通过敖包祭祀中的那达慕活动以达到娱神娱己的作用,进而演变成为一种民族习惯。”

高美琼、李洋在《蒙古族传统体育民间传承的社会学研究》一文中也说到:“蒙古族的萨满教宣传‘长生天’, 称为‘腾格里’。宣扬:众生平等、无主仆、无高下,我即自然,自然即我。蒙古族视马为本民族的图腾,以射为祭祀,伴以各式“鹰舞”。各项体育项目植根于群众心里,使项目随着时代的更替在各代之间得以沿袭。”

2.3 保障机制

2.3.1 国家政策保障

国家政策保障是对蒙古族体育文化、项目最有力的支持与保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对蒙古族的聚居区域内蒙古建立自治区到对蒙古族那达慕体育盛会的大力扶持,都为蒙古族体育文化逐渐走向成熟、完善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蒋远松在《蒙古那达慕的历史解读》一文对那达慕在建国后的发展做了重要的分析,并形成纪念、节庆,以及旅游,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这均来自于国家对于少数民族的政策支持,也因此“2006年5月20日,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3.2 民族认同需求保障

地域创造了文化,同时也保护了文化。蒙古族作为蒙古高原上的璀璨明珠,是因为蒙古高原的粗狂、广阔、包容,而这些代名词又因为蒙古族的存在更显立体,形成互为草原符号的代名词。由此,蒙古族的民族认同感是极具地域色彩地,并均以草原符号这一独特之处呈现。

郝延省在《蒙古族搏克运动史考》一文中记述:现今,“搏克”成为草原文体盛会——“那达慕”的主要内容, 与射箭、赛马统称为“草原三艺”,是彰显蒙古族游牧文明的主要体育文化形态之一。

苏叶、刘志明、包呼格吉乐图三人在《蒙古国那达慕的起源与发展》一文中证实了那达慕是游牧文化的精华,“那达慕在如此多年的传承下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当今蒙古地区的那达慕和蒙古国的那达慕有些规则或穿着长有细微的区别,还有世界各个地区的蒙古族那达慕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那达慕大会最主要的形式和中心思想是相同的。”

李志向在《 游牧民族体育文化的变迁、信仰机制与仪式象征—— 以那达慕为例》一文的结论中总结到:“那达慕文化的仪式象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价值:第一, 那达慕文化的仪式性是对草原文化的集中展现,是民族文化维持活态传承的重要方式;第二,营造了传统的文化氛围和构建了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空间; 第三, 进一步强化了族群的血缘关系, 明确了族群意识与国家认同。”

3 变迁机制下蒙古族体育文化缕析

通过利用变迁机制三个功能对蒙古族体育文化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充分解析了蒙古族体育文化在变迁机制下得以传承至今,并具有较强的自愈和适应性的原因。其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点:萨满教的融入、地域的制约和国家、民族自身的认同感。

萨满教的融入。在早期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较为局限,导致宗教文化成为人类精神意识的主导。而蒙古族生存的蒙古高原地域特色粗狂、野性,对抗自然是生存的主体,顺服于自然环境的变化,衍生出极具迷信色彩的萨满教。萨满教的融入,使得蒙古族为生存而产生的身体活动便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在蒙古族历史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道教等宗教的交融,丰富了萨满教朴素的宗教内容,从而将为生存而产生的身体活动上升为祭祀娱神的意识活动。最终形成以宗教仪式为主体的那达慕体育盛会。

地域的制约。蒙古高原创造了蒙古族,蒙古族也因蒙古高原形成草原文化特征。在以萨满教为精神文化主体的熏陶下,蒙古族的草原文化特性随着萨满教宗教文化深化,成为蒙古族这一民族称谓的烙印。当提及蒙古族时,便会联想到草原、骏马、弯弓、摔跤、蒙古包等一系列具有草原民族符号的内容。从上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中也可看出,离开蒙古高原的蒙古族已丧失了民族文化的特性,逐渐融入所居住区域环境塑造的文化环境之中。

国家、民族自身的认同感, 同样联系着宗教与地域, 是这二者塑造了蒙古族。而国家的价值是在全球化影响下,给予蒙古族民族文化发展的物质、精神条件。举办那达慕等民族特色运动会,期望与西方体育竞赛和而不同。保留搏克式摔跤、赛马会等一系列民族体育活动,已将强当代民族认同感,促使蒙古族这一民族在不失文化主体的情况下,发展民族特色体育文化。

通过对蒙古族体育文化综述的缕析,证实蒙古族所特有的民族体育活动与其宗教文化、地域特点是分不开的。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一些民族特征逐渐淡化,形成的草原文化符号却成为蒙古族的印记。

摘要:该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对蒙古族体育文化相关文献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其激励机制、制约机制、保障机制的分类划分解析得出:蒙古族体育文化是宗教、地域文化的融合,受地域环境的改变影响,并形成独特的草原文化符号,融入到蒙古族体育文化之中。

蒙古族传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第9篇

关键词:蒙古族,传统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和旅游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文化对于旅游来说, 是其内核, 具有强大的精神价值;而旅游是文化传播的介质, 是文化表达的形式。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旅游产业没有文化的传播, 那么它就势必失去了灵魂和欣欣向荣的发展动力;反之, 如果文化没有了旅游产业来作为传播的媒介, 那么文化产业的局限性将扩大, 无法进行传播的文化就慢慢萎缩了。所以, 只有将两者进行融合, 才能实现双向的发展。

一、蒙古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优势

蒙古族历史悠久, 文化和旅游资源非常丰富, 传统文化独树一帜, 民族特征鲜明, 民族风情浓郁, 历史感厚重, 形成了独特且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另一方面, 蒙古族草原广阔, 形成了独树一帜的草原文化, 达成了人文和自然景观的统一。蒙古族宗教氛围浓厚, 宗教文化多样, 各种具有宗教特点的寺庙、圣湖、文学艺术等增强了蒙古族旅游文化的吸引力。这些优势的集合对于内蒙古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十分有益的, 使得文化内涵得以丰富和提升, 由此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兴盛, 塑造了旅游文化形象, 蒙古族独特的优势为传统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奠定了基础。传统文化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传统节日文化, 蒙古族的传统节日文化也是丰富多样的, 比如:那达慕、敖包祭会、千灯节等。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的。内蒙古地域辽阔, 少数民族众多, 民族特点突出。在这样特殊性鲜明的民族中, 仍旧保留了它的原始和神秘, 对于游客来说这是最具有吸引力的地方, 也正是最能带动旅游经济发展的因素。

以蒙古族最具代表性的节日那达慕为例, 那达慕是一种集祭祀、竞赛等为一体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在刚刚进入秋季的时候, 也正是牧民们最清闲的时候, 草原景色最是美丽, 天空湛蓝、牛羊肥硕、微风徐徐。那达慕大会上, 人们射箭、赛马, 进行各项比赛。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的举办, 为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借助传统文化节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进一步实现民族传统文化和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二、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1. 蒙古族文化资源在旅游产业中的体现还很欠缺。

蒙古族文化资源丰富, 地域性、民族性等特点突出, 对于这些资源的认知程度影响着其在旅游产业中的应用。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播和应用还是具有很强的限制性, 无法充分地融入到旅游产业的发展中, 蒙古族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不够。因为地域、民族人数、大环境等的影响, 整体上, 蒙古族文化传承与旅游业的融合还不充分。

2. 蒙古族传统文化资源没有进行更加深入的开发, 使得旅游产业的价值和功效没有得到体现和发展。

旅游业工作人员对于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掌握程度和认知程度都有待提高, 并且对于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融合发展的优势和将带来的收益置若罔闻;蒙古族文化旅游形象十分片面、空泛, 整个体系的建立非常欠缺。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深度探索还很欠缺, 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 旅游产业仍旧处于浅层次的发展中, 两者的融合还需要加大力度。蒙古族传统文化品牌还没有树立。

三、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向和途径

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势在必行, 要实现两者的融合, 就离不开对当下形势和状况的探索和思考, 提出了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向和途径。

1. 立足当下, 大力推动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奠定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根据内蒙古的发展和蒙古族传统文化制定合适的旅游业发展规划, 增加蒙古族文化资源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将蒙古族传统文化整合, 融入到旅游产业中, 扩大旅游产业中传统文化的展现范围, 提升旅游产业的活力, 为旅游产业注入全新的灵魂, 实现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发展, 使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同步提高, 让旅游者体验到蒙古族独特的文化内涵。引进先进的运营团队, 实现专业化管理, 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体制。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 为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2. 注重品牌效应, 建立起全面、鲜明的文化旅游形象。

蒙古族传统文化资源丰富, 特点鲜明, 但由于民族文化的神秘和闭塞使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体现, 现有的形象单一、浅薄, 所以, 要整合民族的文化资源, 突出表现其浓郁的民族风情, 树立起引人入胜、独具特色的品牌形象。

3. 要从不同的渠道开发文化产业, 实现文化产业范围不断扩大。

内蒙古旅游产业在不断的进行转变和升级, 在这个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在旅游产业中注入文化元素, 使旅游产业拥有了文化灵魂, 使文化品位得到提升, 突出表现了民族文化的特性, 推出一条适合蒙古族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的特色之路。深度挖掘蒙古族文化资源, 突出文化底蕴的表达。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实现旅游资源的充分开发。

四、结束语

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是时代发展的需求, 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传统文化为其注入灵魂和精神动力,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高, 传统文化借助旅游产业进行传播和弘扬, 两者息息相关。

参考文献

[1]薛业浩.安徽文化旅游品牌构建研究——以凤阳花鼓为例[J].怀化学院学报, 2012, (10) .

[2]韩福丽, 杨艳丽.寒地黑土中心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 (11) .

浅析鄂尔多斯蒙古族舞蹈的文化传承 第10篇

关键词:鄂尔多斯蒙古舞蹈,民族文化,传承

蒙古民族独特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生存环境和宗教情怀成就了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蒙古舞的艺术风格,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延续鄂尔多斯蒙古舞形成了具有明显艺术特征的舞蹈风格,这是对传统文化的凝聚和提炼,是蒙古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我们作为新一代的舞蹈艺术工作者,如何把握和继承原生态固有风格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来应用到教学实践中,以科学的教学理念相融合、相发展,已成为目前不可忽视的问题。在我们鄂尔多斯蒙古舞的教学过程中,首先应该巩固和完成本民族固有的舞蹈“韵律”和“风格”。在此基础上结合一些新的创意和新的舞蹈语汇,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继承和发展,才能在固有的基础上“彰显特色”。

一、蒙古族舞蹈的发展

内蒙古自古有歌乡舞海之称,从历史角度考虑,蒙古族一直活跃于蒙古高原的北方,少数民族由于其独特的物质文化文明创造出独特的草原文化。鄂尔多斯蒙古舞通常描绘了蒙古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包括狩猎、捕鱼、农耕、放牧甚至是战争,向人们展示丰富的古代舞蹈文化,在众多不同山脉的岩石上都留有舞蹈岩画,展示了蒙古族舞蹈的不同种类——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以及集体舞等。在以后漫长的时间中,鄂尔多斯蒙古舞一直发展并存于草原,是草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中原舞蹈文化进行一定交流。根据汉文典籍记载,大约在四千年前鄂尔多斯蒙古舞蹈就已经进入中原,从民间表演逐渐发展到宫廷舞台上,在隋唐宫廷夜宴中,鄂尔多斯蒙古舞蹈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大约在公元十世纪,逐渐壮大崛起的草原民族对民族文化进行发展,将蒙古族舞蹈与汉族舞蹈相融合,形成了蒙古族舞蹈的艺术表现方式。鄂尔多斯蒙古舞会出现在部落有喜庆活动或者出征活动之前,热情而激烈的鄂尔多斯蒙古舞会给人意志的鼓舞和斗志的昂扬之感,在《蒙古秘史》上就曾记载忽图刺称汗时的欢庆场面,就出现了鄂尔多斯蒙古舞者的舞姿激烈而奔放。元代沿袭了宋代宫廷舞蹈的制度,并且融合了蒙古民族歌舞的内容和形式,形成具有独特艺术变现手法的宫廷舞蹈。蒙古族长期信奉萨满教,宗教文化也对蒙古族舞蹈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现在流行在内蒙古的安代舞、鄂伦春舞以及鄂尔多斯舞都受到过萨满宗教的影响。传承到现在,鄂尔多斯的《蛊子舞》《盘子舞》《顶灯舞》《顶碗舞》及《筷子舞》都受到各民族的喜爱。

蒙古民族独特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生存环境和宗教情怀成就了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蒙古舞的艺术风格。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延续鄂尔多斯蒙古舞形成了具有明显艺术特征的舞蹈风格,这是对传统文化的凝聚和提炼,是蒙古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的环境变化和风俗变化,蒙古族舞蹈的传统风格和文化传统受到发展阻碍,想要将传统鄂尔多斯蒙古舞继续发扬下去,必须对鄂尔多斯蒙古舞及蒙古族文化有新的认识,这样才能够传承和发展这项凝结着祖先智慧的舞蹈项目。例如,在迎接远方来来客的时候跳起《鄂尔多斯舞》,举行宴会时跳起《安代》,这些舞蹈节目并非仅仅为了人们的娱乐,更是为了激发民族情感,传承民族文化,使蒙古族文化与自然、现代社会有充分得衔接,使人们永远不忘记蒙古族传统文化。

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蒙古舞蹈的传统文化中凝结了蒙古族人民的民族精神和审美特点,充满了浓浓的人性色彩和生命力,在千百年中受到蒙古族人民甚至是其他民族的喜爱。现代舞蹈艺术大师贾作光先生在20时期中期创造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蒙古族舞蹈《鄂尔多斯舞》《牧马》及《雁舞》等,长期的艺术生涯早就了他敏锐的洞察力艺术审美水平,能够在50年之前就发现蒙古族舞蹈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艺术家本身的艺术使命和责任感使贾作光深入草原在体验蒙古族人民生活的前提下,深层次挖掘、提炼民族文化精髓,创作出这些经典蒙古族舞蹈。

二、鄂尔多斯蒙古族舞蹈的艺术魅力

鄂尔多斯蒙古族舞蹈具有舒展、浑厚、畅达、精致的艺术文化魅力,这种魅力表现了蒙古民族文化的典型风格类型。鄂尔多斯民族舞是蒙古草原上富有独特个性的表演性舞蹈,伴着音乐和歌声起舞,舞者将背部的柔韧与臂膀的舒展呈现给观众,细碎的步伐和轻快的舞姿向草原上的习习春风向观众们袭来;随着音乐节奏的不断改变,甩动的臂膀和动感的舞姿营造出热情、浑厚、舒畅而精致的蒙古族文化氛围,能够将观众的情绪调动起来。舞者精致的舞姿和高超的舞蹈技巧中蕴含了蒙古族文化的精髓,体现了蒙古族妇女热情而具有柔情的气质,达到艺术与生活的完美融合。

鄂尔多斯蒙古舞能够精益求精得体现舞者的独特特征。蒙古舞的动作幅度较大,需要一定的力量支撑、同时存在一些难度较高的舞蹈动作,精益求精才能够体现舞者的独特性。蒙古舞表演者都具有扎实的舞蹈功底、优秀的表演技巧以及丰富的表演情感,只有具备以上表演技巧才能够提升舞蹈的感染力,成就更加具有情感特色的鄂尔多斯蒙古舞表演。

舞者的表演风格就是自己的个性和特点,舞者必须有一定的创造性才能够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独特蒙古舞表演风格是在长期艺术实践中慢慢累积形成的,这种通过潜移默化得到的个性会自然而然的体现在蒙古舞的表演中。同样是鄂尔多斯蒙古舞,不同的舞者会舞动出不同的内涵,有人认为技巧是舞蹈的关键,而有的舞者却认为舞蹈与演员的风格、韵律以及技术都是不可分离的,蒙古舞从成就了舞者的独特个性。例如,一个舞者能够通过抖肩的舞蹈动作反映出特性,从肩膀到胳膊到手腕再到指尖,动作是一段一段慢慢传递下去的,并且衣服的穗子不能过长,动作不能过大,在特定的舞蹈节奏中不同的舞者会有不同的艺术表达方式,但是最终都会与音乐融为一体。蒙古族舞蹈中每一个工作都反映不同的个性,反映不同的文化底蕴和对舞蹈的理解。

参考文献

[1]何佳.蒙古族舞蹈与内蒙古“三少”民族舞蹈比较[D].内蒙古大学,2010.

[2]王昕.浅析斯琴塔日哈蒙古族舞蹈教材的构建特征[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8(4).

喀喇沁地区蒙古族服饰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唁喇沁 蒙古族 服饰 研究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6)01-0088-02

一 喀喇沁地区蒙古族源起

据史料记载,唁喇沁王的远祖是成吉思汗的勋臣者勒篾,属乌梁海氏。乌梁海氏,是近代蒙古唁喇沁民族的著名大姓,同时也是蒙古族历史中一个古老悠久的氏族称号。乌梁海在古代历史典籍中,也被译写为:“兀良哈”“兀良孩”“兀良海”“兀良罕”等,音译字样虽不相同,其实内容相同,都是对乌梁海一词的译写。

乌梁海氏族是较早归附成吉思汗的蒙古部落之一。《蒙古秘史》中记载:札儿赤兀歹老人的儿子者勒篾弟兄二人,来到成吉思汗身边为伴,当成吉思汗成就一代伟业时,者勒篾兄弟二人成为了成吉思汗麾下的佐命功臣。者勒篾,也译为“济拉玛”,喀喇沁王的远祖,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时曾三次救过成吉思汗性命,特赐他九次犯罪而不罚,被封为第九位干户那颜。后来,成吉思汗又将女儿花茵公主嫁于者勒篾之子吉伯格,成为驸马。成吉思汗1206年在斡难河源宣布建立大蒙古国。

二 喀喇沁左旗的建立

后金天聪九年置喀喇沁左翼旗。清朝乾隆三年在旗境内置塔子沟厅。乾隆四十三年改塔子沟厅为建昌县,开始实行蒙汉分治:汉族归县管辖,蒙古族归旗管辖。一抉儿土地上有两套行政建制,旗县并立。1940年撤销县,将喀喇沁左翼旗改为喀喇沁左旗,统归喀喇沁左旗管辖。1946年8月,成立唁喇沁左旗人民政府,从此结束了蒙汉分治的历史。1957年10月,国务院58次会议通过撤消唁喇沁左旗建制。1958年4月1日,成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三 喀喇沁蒙古族服饰研究

1 蒙族服饰概述

蒙古族服饰也称为蒙古袍,主要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但因地区不同在式样上有所差异。蒙古族服饰具有浓郁的草原风格特色,以袍服为主,便于鞍马骑乘。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夏装多布类。长袍身端肥大,袖长,多红、黄、深蓝色。男女长袍下摆均不开衩,红、绿绸缎作腰带。

蒙古族服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史前时期。远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开始用植物的叶子将自己修饰一番,后来又取用打猎的兽皮做衣服。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岩画上,已经看出蒙古高原的古人类在腰间围着一条短短的兽皮裙,头上插着长长的羽毛,有的臀部还有尾饰。而且当时已经有了大量粗拙的石环、骨饰等物品,说明在很早以前,北方游牧民族就有审美意向和审美追求了。

蒙古族的服饰具有自己的审美特征,蒙古族特别地偏爱鲜艳、光亮的颜色,这些色彩都使人感到色调明朗、身心欢娱。蒙古族又崇尚白色、天蓝色这样一些纯净、明快的色彩。蓝天白云,绿草红衣,一种天然的和谐。另外,从蒙古民族服饰的款式看,褒衣博带,即能体现人体的曲线美,又能体现蒙古牧人宽厚大度、粗犷坦荡的性格。

蒙古族居住于蒙古高原,气候寒冷又加之以游牧为主,马上活动的时间比较长,因此,其服饰必须有较强的防寒作用而且又便于骑乘,长袍、坎肩、皮帽皮靴自然就成了他们的首选服饰。

蒙古民族服饰,是蒙古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上古到蒙古汗国,从元、明、清至今,随着历史的发展,历代蒙古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不断吸收兄弟民族服饰之精华,逐步完善和丰富自己传统服饰的种类、款式风格、面料色彩、缝制工艺等方面,创造了许多精美绝伦的服饰,为中华民族的服饰文化增添了灿烂的光辉。

2 喀喇沁地区的蒙族服饰

2.1 主体

喀喇沁地区的蒙古族服饰主要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受满族影响,女子多穿宽大直筒到脚跟的长袍,两侧开叉,领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贴边。男子春秋穿夹袍,夏季着单袍,冬季着棉袍或皮袍。蒙古族平时喜欢穿布料衣服,逢年过节或喜庆一般都穿织锦镶边的绸缎衣服。男装多为蓝、棕色,女装喜欢用红、粉、绿、天蓝色。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汉族相似。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纽扣,格外醒目。喀喇沁的蒙古部因居住地与满族毗邻,其装饰风格深受满文化影响,头饰为珊瑚珠串头围带插各式簪钗,袍服制作亦吸收满式风格,并注重绣花、贴花、盘花等工艺运用。

2.2 配饰

腰带是蒙古族服饰重要的组成部分,用长三四米的绸缎或棉布制成。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

靴子分皮靴和布靴两种,蒙古靴做工精细,靴帮等处都有精美的图案。据季节的变化有皮靴、布靴、毡靴几种。皮靴多用牛皮、马皮、羊皮制作,结实耐用,防水抗寒性能好,其式样有靴尖上卷、半卷、平底不卷、尖头、圆头几种。布靴多以布帛、平绒布面料制作,中勒和矮勒居多,靴帮绣以图案,轻便柔软,舒适美观。毡靴多以羊毛、驼毛擀制而成,保暖耐磨损,一般多在隆冬时节穿用。蒙古靴类型又根据靴勒的高矮,分高勒、中勒、矮勒几种。皮靴一般采用特殊工艺把所需图案,如二龙戏珠、珠宝连城、蝙蝠、云纹、回纹、草纹、万字、蝴蝶、花卉等图案轧、贴在靴勒或靴帮上。布靴的靴帮、靴靿大多刺绣或贴绣精美的花纹图案。目前流行在民间的蒙古靴式样有七、八种,主要有军样靴、抓地虎、皂样靴、武步员、大仙靴、三抱靴、八宝靴、皮马靴、布绣花靴。

2.3 刺绣艺术

蒙古族服饰的刺绣艺术和蒙古族服饰一样源远流长。展示蒙古族服饰美的魅力手法,便是蒙古族刺绣。刺绣,蒙古语叫“嗒塔戈玛拉”。草原上的蒙古族妇女个个儿都是刺绣能手。蒙古族民间有一首“荷包歌”就是这样唱的:“八岁的姑娘呀绣呀绣到一十六岁,像是班禅授给僧人的荷包……九岁的姑娘呀绣呀绣呀到一十八岁,九条金龙呀转动着眼睛的荷包……十几岁的姑娘绣呀绣到二十整,十只孔雀呀衔着的荷包。”自古以来草原姑娘从小就学习刺绣艺术,主要师从于母亲,刺绣将伴其一生。《蒙古风俗鉴》等文献记载,在元朝以前,古代蒙古人在生活中就很注重刺绣艺术,而且应用范围广泛。心灵手巧的蒙古族妇女,仅凭一缕丝线,几片绸缎,巧妙地缝绣出一件件凝聚生活哲理,包含人间情趣的各种服饰以及生活日用品,可谓锦绣花团,竟相争妍。

蒙古族服饰刺绣,主要运用帽子、头饰、衣领、袖口、袍服边饰、长短坎肩、靴子、鞋、摔跤服、赛马服、荷包、褡裢等处,刺绣的图案都含有一种潜在的象征意义,或喻富贵,或表生命繁衍,通过比喻、夸张的手法寓情于艺术。如变化多样的盘长图案,在与卷草纹等不同图案的结合,象征吉祥、团结祝福。犄纹,代表五畜兴旺。蝙蝠,象征福寿吉祥。回纹,象征坚强。纹,寓意太阳的转动和四季如意。云纹,有吉祥如意的含义。鱼纹,象征自由,虎、狮、鹰象征英雄。再如杏花象征爱情、石榴寓意多子、蝴蝶象征多产的母亲。寿、喜、梅代表美好的祝福。蒙古族服饰刺绣艺术中,还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各种文化的渗透。如对龙凤非常崇拜,认为龙凤是神物,因而在服饰、荷包、建筑壁画、银碗、蒙古刀等地方都用龙的图案进行装饰。蒙古族摔跤服以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区特色闻名于世。在“那达慕”大会上,蒙古汉子们穿的“班吉勒”的套裤上,绣着龙、凤、虎、象、各种卷草纹样的吉祥图案,威武、古朴。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蒙古族服饰刺绣中,绣线浮凸于布帛及各类皮革之上,姿态各异的针法在绣面上形成丰富多变的触觉肌理,有的粗犷、有的细腻,并且以明快的纹样形象凸现出来,产生一种浮雕的视觉效果。明快响亮与质朴无华的色彩,强调颜色由淡到深进行色彩推移。图案在形式上也具有浓厚的装饰性,体现了图案与颜色协调、统一,形成装饰与实用完美结合的艺术形态。刺绣的表现方法有:夸张、对比、象征、添加、简练等,用彩色的丝线、棉线、驼绒线、牛筋在各种绸布、皮革上根据不同的用途,进行各种精美图案的刺绣。刺绣工艺大体分绣花、补花、盘花、抠花、还有混合绣等。绣制成精制的纹样装饰在服饰任意部位,使蒙古族服饰、刺绣完美地融合为一体。

四 结语

喀喇沁地区的蒙古族服饰艺术,以独特的艺术形式,展现蒙古族服饰的无穷魅力,那些充满浓厚蒙古族文化内涵的艺术宝藏,吸引着后人不断地去探知,去感受那凝聚着蒙古人民精湛的精神境界。蒙古族服饰依附于本土文化,也记载着蒙古族的历史、信念、理想和审美情趣,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各个阶层的文化修养和精神面貌。

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 第12篇

少数民族服饰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是物质文化, 又是非物质文化。少数民族服饰是一个民族族类群体的外在标志, 既是这个民族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外显符号, 又是这个民族的民族性格、民族心理与气质的外化形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提出, 要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前提下, 使各民族特色文化得到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指出:“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因此, 在当前少数民族文化逐渐被边缘化的现实情况下, 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012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蒙古族服饰》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少数民族服饰的地方标准, 是全国首次将标准化这一技术手段应用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不仅拓展了标准化研究范围, 更为标准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大领域形成“交集”, 为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供了一个创新型发展模式。本文以蒙古族服饰标准化研究项目为例, 探讨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的基本内涵与特点, 阐述标准化在促进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以及目前在文化领域推行标准化研究方法所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

2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的基本内涵

当前,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外来文化的传播与融合以及市场化进程引起的价值观的转变, 少数民族服饰正遭受着巨大冲击, 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着极大威胁。同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滞后、保护手段及资金的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宣传推广力度的欠缺、“重申遗轻保护”、“重利用轻传承”的等一系列现实情况也制约了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方式以口传心授为主的自发性传承为主, 方式单一、周期长、效果差、传承环境艰难。少数民族服饰的制作工艺和核心文化元素流失的速度远远高于保护的速度, 许多具有高价值的民族服饰制作工艺濒临失传或已经消失。因此, 寻找有效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服饰文化遗产的途径迫在眉睫。

标准化为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有效手段。通过标准化的手段, 挖掘少数民族服饰作为非物质文化的核心元素, 以“寻根”的方式捕捉潜在的文化价值, 将这种文化价值赋予到有形的服饰成品当中, 增加少数民族服饰作为服饰成品的文化内涵, 通过提升服饰成品内在文化价值的方式, 促进少数民族服装市场的快速发展, 同时带动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的良好传播和继承。通过引入标准化的手段, 整合少数民族服饰物质特性和非物质特性, 使二者有机结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标准化本身具有的学术研究特性和易于市场化推广的优势, 为创新和发展少数民族服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方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3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的特点

蒙古族服饰标准化研究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标准化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这种标准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创新型科研方式值得我们去探讨。下面就以蒙古族服饰标准化研究过程为例, 通过分析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的特点, 探讨标准化在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

3.1 历史文化性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 民族服饰是人类在求生存、求发展的漫长进程中创造出来并不断发展的文化, 是一份经过长期积累与沉淀后形成的历史档案。因此, 少数民族服饰的标准化研究过程, 首先注重的是对其历史文化性的深层挖掘, 如何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服饰的历史文化特色是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同时,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应充分吸收和借鉴文化领域的学术研究方法, 例如: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等等, 对标准化研究进行更好的完善和补充。

在研究少数民族服饰历史文化性的过程中, 对少数民族服饰准确的断代和归类是进行标准化的前提。如何确定少数民族服饰的年代和分类, 直接决定了标准化研究成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少数民族服饰的断代和归类基于以下两个条件: (1) 要有真实准确的历史文化依据支持, 这是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制定的基础; (2) 要在经过相关领域专家、民族服饰艺术传承人及服装生产企业间协商讨论一致的前提下, 以不脱离市场应用推广为准则, 这是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制定的原则。满足上述两个条件, 就可以为少数民族服饰清晰的断代和归类, 并可以进行具体的标准化工作。

3.2 跨多学科领域交叉研究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与以往的文化领域研究工作不同, 以往的文化领域研究工作更注重的是从学术研究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分解、溯源。而标准化的研究过程可涉及从学术研究到应用生产的多个学科多个门类, 包括: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艺术、服装设计和加工工艺、企业营销、标准化方法等等, 通过对涉及到的各学科知识理论进行重新梳理和汇总, 形成更为广泛接受的、综合性更广、更易于市场推广的理论和理念。

3.3 协调适用性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在尊重其历史文化性的基础上, 注重与现代服装制作技术、原材料等现代化物质手段的协调性。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并非一味地因循守旧, 并非提倡利用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服装制作手段和原料进行产品的加工。标准化的最终目的是将科研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生产出不失民族文化特征又适合现代人穿着的民族服装, 达到重新诠释或再现少数民族服饰历史文化元素的效果。因此,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成果具有传统学术研究无可替代的适用性, 是真正可以在实际民族服装生产过程中指导民族服装生产和实践的技术文件。

3.4 程序规范性

少数民族服饰相关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严格按照调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标准制定程序, 且各个阶段都在公开、规范的程序下进行。其中, 在标准文本制定的各个阶段, 均通过网络、信函及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大范围征求各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企业生产者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 力求从理论研究到实际应用最大程度地达到协商一致。

4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工作只有得到文化领域相关专家学者的积极协助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由于标准化在文化领域介入较晚且处于初步研究阶段, 文化领域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不高, 产生了不少误区。

4.1 标准化与文化多样性及创新发展的问题

文化领域不少专家将“标准化”等同于“唯一”、“绝对化”, 认为对少数民族服饰制定标准就会将少数民族服饰款式限定在严格的条条框框里, 少数民族服饰的多样性就会消失, 少数民族服饰就无法创新发展, 认为对少数民族服饰进行标准化违背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精神。其实, 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就是提炼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元素, 鼓励和提倡在不改变非物质文化元素的基础上进行的各种创新和多样性发展。例如:蒙古族服饰标准化制定了28个蒙古族部落的标准, 这正是遵循了文化多样性的原则。目前, 市场上出现的随意嫁接拼凑、胡搭乱配, 例如将一部落的服饰搭配另一部落的头饰, 是不符合文化多样性及创新发展的初衷的, 这也正是标准化所要规范的内容。因此, 标准化与文化多样性及创新发展的内涵并不相互违背, 而是相辅相成的。

4.2 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也是部分人士担心的一个问题, 认为标准化对知识产权保护是一种利益损害。而事实上, 标准化在力求公开、透明、协调一致的前提下, 也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标准化法》中对如何处理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问题都有清楚的解释条款, 在标准文本中对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情况都有明确的说明。

上述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其实还是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内涵理解不够, 只注重了标准的规范性和执行性, 而忽视了标准的继承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标准定义,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这就说明, 标准化工作既要重视对过去的研究总结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又考虑潜在问题并引领其发展方向。

5 结语

蒙古族服饰地方标准已经成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及内蒙古民俗研究基地教学与科研的依据, 被内蒙古地区多家蒙古族服装制作企业所采用, 作为服装设计与制作的参考。同时, 该系列标准成为今年第十届“中国·蒙古族服饰大赛”中蒙古族传统服饰的评判参考。通过学习该系列标准, 研究者和从业者加深了对蒙古族服饰文化的理解, 既提高了蒙古族本民族认同感和民族自信, 又有力地促进了蒙古族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蒙古族服饰地方标准发布实施以后, 不仅包含对标准文本的常规宣贯, 而且研发了一系列的文化创意产品, 包括皮画、个性化邮册、书签、明信片等, 这些产品成为了对该系列标准化工作宣传的非常有效地载体, 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宣贯作用, 其中蒙古族服饰个性化邮册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外宣传的礼品。这一系列文化创意产品的推广, 对内蒙古地区旅游文化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蒙古族服饰标准化项目完成时间并不算长, 对蒙古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作用及影响力在逐渐的显现出来, 随着后期教学领域的应用、服装市场的推广及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 标准化所发挥的作用必将会越来越明显。蒙古族服饰标准化项目是文化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初次尝试, 本文以此项目抛砖引玉, 希望会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积极的思考和启发。

摘要:少数民族服饰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研究是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内蒙古地区蒙古族服饰标准化研究项目, 探讨少数民族服饰标准化研究的基本内涵与特点, 阐述标准化在促进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以及目前在文化领域推行标准化所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

关键词:少数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标准化,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黄淑娉.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2]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编.蒙古民族服饰[M].赤峰: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1.

[3]戴平.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4]李华成.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之完善[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1.04.

[5]段宝林.略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的几个紧迫问题[J].民间文化论坛, 2010.1.

[6]严庆.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守护[N].中国民族报, 2006.6.6.

[7]白庚胜.民间文化保护诸问题——2004年5月27日在萨满文化学术报告会上的讲话[J].民间文化论坛, 2004.4.

蒙古族服饰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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