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精选10篇)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1篇
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落实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摘要: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涌进发展迅速的建筑市场,实现对他们有效的管理已成为国家以及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虽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整治多年,但至今仍然存在欠薪问题,给社会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因此,建筑劳务公司应该切实建立工资支付长效保护机制,以确保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农民工 ;实名制;工资支付;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02
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不仅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水平和社会效益水平的反映。在当下这个信息技术发展的社会,应该采取信息化管理模式,对农民工队伍实施信息化实名制管理,这样不仅使建筑劳务公司可以合理地使用和管理人才,也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可见,对于当今社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突出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创新方式,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不足之处
1.宣传力度不够
《劳动法》虽然已经颁布很长时间,但因为没有足够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还不具有一定的权威,使得大多数的农民工并不知道这一法律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工会法》 在农民工群体中依旧处于空白和滞后的状态。中国工会的第一重要任务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群体之一,农民工已经脱离了农业产业,属于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此,将农民工融入工会中是必然的,让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避免农民工因讨薪围堵或聚众闹事等事件发生,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2.部分企业缺失诚信
一些企业故意拖欠货款,严重地缺失了社会诚信,使得欠债不还成为了习惯,最终导致企业之间的债务链膨胀,出现三角债、多头债。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以及建筑企业之间的债务链一环连着一环,最终将损失转给了农民工承担,使农民工处于债务链的最底端,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3.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自己的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在工作时没有和劳务单位或包工头签订劳动协议,一旦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农民工就处于被动处境。没有劳动合同就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就不能确定工资标准以及拖欠的数额。
二、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体系
(一)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农民工实名制登记
劳务公司要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填报登记表,并提交市民卡办理的申请书,领取含有实名制申报软件,项目使用的加密锁,并带有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以及市民卡读卡器,用来读取农民工的基本信息,配备专用的市民卡刷卡机,用于农民工刷卡进出施工场地。
2.农民工实名信息申报
劳务公司要安排专门的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实名制的申报工作,安装实名制申报的软件,将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以及市民卡读卡器连接好,开通网络,并将用于农民工刷卡进出施工场地的刷卡机与安装申报软件的电脑连接到一起。
进出施工场地的农民工信息等级完成后,要从安装申报软件的电脑传输到市民刷卡机进行刷卡登记。已经完成实名信息申报登记但是没有领取到个人市民卡的农民工,可以配置临时的市民卡方便进出施工场地。农民工进出施工场地的刷卡记录会通过网络自动上传。借助市民卡刷卡机具有的拍照功能,可以监督他人代刷卡的行为。
农民工办理市民卡可以享受工伤以及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待遇,为工资的发放、职业技能培训的参加等提供依据。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式
1.制度的建立与人员的配备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前,劳务公司要按照实名制开展的相关要求,提前制定出计划,建立起一系列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完善,例如制定门禁管理制度,成立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实名制工作等。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时,要将实名制的各项要求计算在内,包括信息收集、交付实名制卡的押金、实名制卡的制作和领取等,使劳务分包单位可以配合实名制工作的进行。
2.农民工实名制卡操作流程
农民工的实名信息登记可以利用门禁系统落实到每个工人。门禁设备的工作流程是:劳务公司要在施工人员进场时集中每一个施工队中工人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识别系统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有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并通过身份证识别系统检查施工人员的身份真伪以及是否有不良记录,并做出相应的措施。然后项目部的负责人要将施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包括在本市居住地的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工种、进场时间等各项内容,并且要将这些信息输入到市民卡中,对信息进行整理。在门禁软件中添加相应的班组,借助门禁?件对不同班组中工人的信息进行编号,录入相对应的姓名,并给工人开通相应的权限,导出工人信息名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构建
(一)确定长效保护机制
目前,国内已初步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但是距离建立工资支付长效保护机制还差很多。应该加以明确:第一,工资支付范围。工资范围应该涵盖奖金、补贴、计件工资以及计时工资等应支付的工资。第二,工资支付方式。当前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以货币形式的方式支付工资,严禁以实物替代。第三,工资支付时间。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假如逾期不支付,则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第四,禁止抵消。企业不得以通过扣除工资等方式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构建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项目施工现场劳务公司需要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并详细讲解劳动保障权益的主要内容,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聘用农民工过程中,对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并规范单位合同制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写明劳动工作内容、劳动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工伤处理方式等条款,并且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构建农民工的工资档案,其中涵盖工资支付表、农民工花名册等详细信息,及时准确无误地存档,并要保存两年以上,方便后期查询。
2.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要求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依据国家规定,保证金比例应为3%中标价。假如乙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方面??付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利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其它方面应付费用。
3.设置工资预留账户
劳务公司需要结合具体的施工产值情况,科学设置预留金。划入预留金时要确保流入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假如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导致资金困难时,可以通过申请,在总经理批准后,应用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的资金,防止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构建预留账户,能动态地确保农民工工资的顺利发放。
4.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和记录制度
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工资需要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对于农民工工期不满一个月,需要按周支付,以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应当直接发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把款项转给其他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必须根据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支付日期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按月结算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过程中,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对支付给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领取日期以及签字进行记录,并进行现场拍照保存;日后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可以有依据进行协调处理。劳务公司还应该安排专人参加项目部工资的发放情况,在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后,其劳务进度款剩余的数额才能计提利润或作为其它方面的结余;还必须加强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扣留该项资金。
(三)完善监管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
1.加强财务管理监测
劳务公司要完善监测网络,安排好监测人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为了农民工每个月的工资可以结清,在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时要将上月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条件。如果上月工资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清,可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将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给农民工。
2.加快组建农民工工会
农民工作为中国产业工人中重要的一部分,社会应当给予重视,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级工会应该组织建设农民工工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提高建筑行业、餐饮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职工维权力度,并探索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设立农民工调查小组
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可以按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的同时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为了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可以设立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现象,一经发现,查清事实真相,并给予严厉的处罚,承担清偿欠薪的责任,以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结语
总的来说,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但可以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还切实体现了企业完备的治理格局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使农民工安心在稳定和谐的企业氛围中充分发挥潜力,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胥纯,李长春,黄茂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调查与建议[J].中国工运,2012(12):26-28.[2]张兴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根源与治理[J].经济与管理,2010,24(7):84-87.作者简介:赵国芬(1970-),女,湖南邵阳人,本科,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要从事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研究。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2篇
农民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我是****民管员,很荣幸能再这里与大家交流农民工管理的工作经验。天津天安数码城一期工程坐落于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内,是由天津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136390㎡,于2011年2月20日基础工程开工,2011年8月30日主体竣工。
根据《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总包企业民管员的工作内容,总结出农民工管理工作流程为:收集现场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分包人员花名册→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经本人确认签字→考勤及工资表张贴公示→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然后每个月基本都按照这个流程循环,也实现了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可能有很多同事认为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整理资料,做资料。其实民管员表面工作是收集整理资料,民管员工作核心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也是民管员在工作过程中最大的难点。下面就我的工作跟大家谈一下民管员工作体会。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自身的工作环境。大部分民管员在项目部都是兼职。我在项目部担任民管员、安全员和CI管理。民管员主要负责农民工管理,建立农民工业校,组织农民工业校开课;安全员:负责我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整理,安全资料是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和公司安全的要求实施,安全资料共十卷九册65张表,其中未列入表的还有各种安全专项检查记录,入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等;CI管理:我项目部对CI管理要求争创CI金奖,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建筑企业形象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综合分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CI布置。这三项工作没有主次之分,而且要避免这三项工作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我在项目部客观的工作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要继续做好民管员,俗话说:良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民管员第一项工作就是收集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今是一个信息高速流通的社会,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欺诈等事件屡见不鲜,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导致部分农民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的直接执行者是分包单位的班组长,大部分班组长对农民工管理的态度是浅尝辄止,认为这些都是应付检查,随便找几个就行了,所以大部分班组长往往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到位;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我们又找到了劳务队长,而劳务队长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生产中,虽然每次都是口头答应了,但这些问题往往不被劳务队长关注。针对以上现象,我也采取了一些办法,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工程工期较紧,劳务队长没有更多精力关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找到班组长时也是应付差事,最后我们只有尽力给农民工讲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希望他们能够理解,但是结果是让人失望的,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也对不配合的劳务队、班组进行罚款,即使罚款了,如果他们不按时上报或不上报,地方部门或公司检查的时候那部分资料就是空白,也失去了罚款的意义。在这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获甚微,只靠民管员的力量是杯水车薪,而我们的工作更多的是注重结果。所以,面对劳务队长配合难、班组长配合难 “两难”问题,我采取的是勤督促、勤动脑、勤沟通,这“三勤”办法,减少过程中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我认为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一鼓作气,一次性完成,收集次数越多,难度越大,由于我兼职安全员,农民工入场时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我们可以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用简短的时间向农民工宣传实名制管理的意义,让他们认识到实名制管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尽量多的让他们了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他们抵触的心态,然后把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收集起来,没带身份证的人员统计成册,会后再进行突击,要求劳务队长限期上报剩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一些钉子户,在班组长的协助下及时找到那部分人员与他们沟通,这样我们第一步工作就高效顺利完成了,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还可以与项目部商量,在每个月的工程款评审时,设置民管员签字,对资料未上报齐全的分包单位不予拨款,其目的是引起劳务队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足够重视,想法表达之后,也得到了项目部的大力支持,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
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收集工作完成后,农民工花名册和实名制台账也相当于完成了。由于工地上劳务人员流动量较大,要实现对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只依赖民管员是不可能的,各分包单位的人员流动分包单位的班组长最清楚,所以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主要需要分包单位班组长的协助,为了减少工作疏漏,提高班组长的责任心,我对这部分人员管理的办法是经常督促班组长去统计进出场人员,经常提醒劳务队长督促班组长及时上报人员流动情况,到月底统计该月花名册上人数,并注明页数,然后经班组长和劳务队长确认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目的是加强分包单位对流动人员管理和重视。
下一步工作是农民工工资及考勤表。这个工作是由分包单位班组长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对这一环节我们很难控制,上报的工资及考勤表很可能带有虚假信息,而这一过程我们又没那么多精力去监督,但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是班组长和劳务队长签字,以及加盖分包单位公章,在这我也仿照上一环节增加最后一页对本月工资表内容的说明,然后找劳务队长签字确认,再加盖分包单位公章。这一环节我采取这种方法严格把控,目的是加强劳务队长和各班组长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最后对工资及考勤表张贴公示,我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在各自生活区内分别设置宣传栏,在每月实名制信息上传之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2天,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上传,并在工人围观时留下影像资料,保留工作痕迹。
最后就是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对撤场队伍填写撤场清算表,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做到人走账清。
为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根据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津建协字[2010]第22号文件精神,着力培养一批紧缺型、技术性较高技能技术工人,深化普及建筑业农民工法律知识、技术精湛的操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设立农民工业校。在建立农民工业校时,我们按照《细则》要求对业校内硬件设施进行布置,编制学校章程、教学计划等各种规章制度,但在业校开课后,部分班组人员不能按教学计划上课,原因主要有两个:一部分工人认为听课不如不听,去了也听不懂,还浪费时间;另一部分农民工上了一天的班,晚上没那么多精力参加课程,也有一部分农民工晚上加班。后者是客观存在的,这方面我们也需要理解。而在召集大家上课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反映身心疲惫,没精力,工人们都这么说我们就不好再要求了,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我们与农民工勤沟通,让农民工感觉到我们尊重他们,理解他们,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考虑一些问题,自然少了很多借口,我们的工作也会得到更多的支持。
人社部:农民工将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3篇
2016年1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就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针对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 今后将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邱小平强调, 下一步要尽快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 不得以包代管;针对一些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难落实问题, 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确保专款专用;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 将加大惩处力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光明日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4篇
一、夯实思想作风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对就业实名制工作的认识,着力解决过去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问题,营造对就业实名制工作“紧盯不放,狠抓到底,不完成任务不过关”的工作氛围。
二、定实目标任务
狠抓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责任、有人做、有人管。年初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明确月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落实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落实1名就业协管员具体负责开展就业服务和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三、督实包干制度
采取人员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逐级指导、跟踪与督查就业实名制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把控”的工作机制。市人社局分成五个督导组,分别负责指导跟踪一个县(市、区)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也分员分组,每组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2-3个乡镇(街道)收集登记就业实名制信息。
四、做实实名信息
采取“村级自检、乡镇级复核、县级抽查”逐月逐级核报的办法,对当月收集的实名制信息逐条核实把关。印发《贵港市就业实名制信息核验方法》,统一核验标准,对上报虚假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踪问责。每月25日前,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督查组负责抽查对应县(市、区)上报的实名制信息,发现有不真实的信息则按比例扣减当月上报的完成人数。
五、落实工作经费
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从中央和自治区下拨的公共就业服务补助经费中预算安排经费,用于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三区财政按每个乡镇(街道)每年5000元、每个村(社区)每年1000元、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30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就业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按每收集、登记、核实并录入1人的就业实名制信息给予3元的标准补助协管员。
六、抓实提效措施
借力工商、社保部门收集实名制信息,提高工作效率。采取“自上而下、一级对一级”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就业实名制信息收集登记的内容、对象和要求,掌握信息核验方法,熟练应用广西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分析会,专题研究解决各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卡壳问题,必要时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出面协调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帮助解决。加强督促检查,上半年共开展3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通报至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层层加压,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成都市推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意义 第5篇
我国当前的建筑行业是以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作业主体进行。农民工作为建筑市场的主要劳动力,存在工人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强等问题,这就造成了建筑市场作业队伍的鱼龙混杂,并给劳务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农民工问题目前日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一致关注,如他们的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可谓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有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成都是全国劳务输出的大省,建筑业农民工平均每年有百万人。建筑市场全面放开以后,四川省因建设需要输出大量劳务人员,但这些农民工技术比较薄弱,再加上很多是刚放下锄头就拿起榔头,并没有受过建筑业得任何培训。因此,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件,损害了四川劳务人员在建筑业的形象。为此,成都市建委通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支付统计报表和工资专用账户,构建劳务费结算管理长效机制、开办农民工夜校等工作,不断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加强建筑业企业的用工管理,成都市在总结实名制管理经验,吸取其他省市农民工信息化管理做法的基础上,开展了推进实名制卡的工作。
成都市在2008年初步开始在建筑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2010年底成都市由单一的维权卡,升级为“双卡”即实名制权益卡和工资卡。农民工工资卡,它具有普通银行卡全部的金融功能,又具有工资发放等一系列服务和管理功能。农民工实名制是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倡导已久的政策,很多施工企业也为之做了大量工作,但根据相关调查,一半以上劳务单位农民工实名制卡都起先为应付政府相关检查而接受农民工实名制卡的。
农民工“双卡”的应用,不仅是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也是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一个更为有效地量化施工作业人数的方法。面对流动性极强的、动态变化的民工流,实时的掌控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合理的调控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的数量,农民工“双卡”的应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极为有效的。并且在相应结算时,可以提供较为详尽的参考依据。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6篇
通榆县位于吉林省西部,隶属白城市。全县现有人口36.2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1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0%,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县级财政收入2007年才突破亿元关口,而每年仅工资性支出就在2.5亿元以上。经济总量小、财政基数低、贫困人口多、就业压力大。鉴于这样的县情,近年来,通榆县人事编制部门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中体现职能,在改革中寻求突破”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大力精简人员编制,敞开减人“出口”,严堵增人“进口”。使全县行政事业编制出现负增长局面,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选准人事编制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通榆县人事编制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基础在农业、重点在工业、根本在生态”三个发展定位,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重点对经济管理等部门进行了改革和调整,2005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序列内工作部门4个,撤销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直属机构7个。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在大力整合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同时,为开发利用好通榆得天独厚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优势,组建了县能源开发建设局,为全县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综合开发利用起到了机制和组织保障作用。近几年通榆依据事业单位的属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责。在保持中小学校和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任务已完成、失去存在价值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适当加以合并,提高规模效益;对任务不足,效益差的事业单位,进行规模建制方面的压缩或予以撤销。通榆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减少了144个。较好地解决了机构庞大、职责交叉、人员臃肿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汲取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作法,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新方式。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通榆县是在不断加强管理,并制定了相关约束机制,但从总体来看,收效甚微。从2000年开始我县几乎每年都有组织的开展了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但每次清理之后不久又都有新的“吃空饷”、“冒名顶替”“小病大养”现象发生。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是人事编制管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新课题,带着这个课题,2006年通榆县选派了4名有人事编制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远到湖北省郧县,学习他们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湖北省郧县是实行编制实名制最早的县份之一,他们在编制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信息化公开程度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学习回来后,结合通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全县编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时向县领导汇报了外出学习考察情况及下步的打算,得到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后,2006年4月由县编办、人事、财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的同时,我们对各单位在岗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进行了采集,为全县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创建“三位一体”编制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手段,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我们在使用单位继续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基础上,推行人员编制管理证制度,就是对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县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书》,“证”上附有个人影像资料、自然状况、财政拨款方式、工作变动及工资发放等基本情况,做到一人一证,“终身”编号,证随人动,无编者不予建“证”,无“证”者不予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从而实现了单位使用《编制管理证》、个人持有《编制管理证书》、编办存有《编制管理台帐》三者相互印证完善的编制管理体制。
农民工实名制流程 第7篇
切实有效地为降低劳务纠纷风险服务。
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劳务管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 主
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
副主任:工程部经理
组
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4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实名制管理要点
一、做好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的各项手续
1、如何做到劳务分包队伍自觉向项目部申报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的关键是: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七天内办理好以下相关手续,考虑到现场施工和减少作业人员等待时间的需要,可以优先上报花名册和办理IC卡,但其他手续办理完成以7天为管理底线。
3、《劳动合同》是国家《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要签订的,但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执行普遍不好,但涉及到劳务纠纷时,政府是依照《劳动合同》办理。《班组承包协议》不同于集体合同,是民间行为,目前阶段以及政府为了维稳,该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大部分老板与作业人员在建立相互信任、协商的基础上,基本上都是按照班组承包协议办理结算。
4、安全入场教育及考试等也是《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施工企业做到的。
二、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
1、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2、做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真实、有效、简捷的关键是: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3、每周至少一次将考勤记录让劳务作业人员签认。
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和措施:
1、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 把考勤与休假(串休)结合起来: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随着社会进步,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的增强,我们应超前考虑,规避风险。
2、充分发挥门禁系统的功能
①充分发挥单个IC卡存储信息的唯一性,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人员的流动性。
②发挥考勤系统拍照功能,及时发现IC卡持有人与卡信息不符问题。
三、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1、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2、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四、项目做好劳务管理策划和宣贯
1、所有项目须编制《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劳务管理方案》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项目部在进行劳务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应向投标人提供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劳务分包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投标时如没有该承诺函,视为废标。
对于在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必须要求其出具《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实名制管理考核
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目的:
1、监督进场人员身份“合法”、有效,并履行教育培训的义务。
2、监督《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有效,并100%覆盖。
3、考勤记录有效。
4、监督工资发放。
只要做到以上第1、2、3条,即可对潜在的有风险的劳务队伍、班组、个人起到威慑作用,将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因此,公司在考核实名制管理时,主要检查过程资料的有效性(考勤方式可根据各分公司实际,自己确定,尽可能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而不以劳务纠纷的发生率作为考核依据。
一、考核、评价
1、检查频次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2、检查方式
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3、评分标准
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下表评分标准从100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处罚
1、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0.08;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0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2、处罚
(1)违反底线处罚
a、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约谈分公司分管劳务管理的领导、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7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b、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
c、连续3次或累计4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8篇
不难发现, 目前许多文献已经讨论了本文主题, 并从实证层面提炼出了该管理制度的优点。然而, 如何实施农民工实名制, 以及政府、企业、农民工在其中的角色扮演等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1 对劳务分包市场机制的认识
从一般层面来看, 市场机制首先是建立在价格参数基础之上的, 并在合约的规定下制定供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政府而言, 则在其中主要起到制度供给和仲裁的作用。将这一原则具体到对劳务分包市场机制的认识中,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1 供求方面
显然, 该市场的供给方为发包企业, 而需求方为承包企业。双方借助市场机制, 实则形成了一种社会生产分工形式。其中的价格参数, 则是双方协议确定的分包后的项目造价。似乎这种符合市场原则的供求机制并没有任何瑕疵, 实则不然, 与商品供求关系不同, 上述生产分工形式最终都围绕着产品生产 (项目建设) 而进行, 而该产品是否具有交换价值则依赖于市场评价。可见, 这就内含有资金回笼风险。
1.2 政府方面
根据市场原则规定,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制度环境, 并实施第三方的仲裁活动, 而对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合规行为不施加影响。然而, 劳务外包市场所涉及到的农民工利益, 却时常在企业失范行为中遭受损失。而作为承包企业来说, 也经常处于发包方与农民工的非难中间。因此, 政府不仅需要建立事后控制机制, 还应创新制度安排。
2 认识引导下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的目标定位
那么政府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的正确性如何来确认呢?这正是市场原则所要求的, 该制度创新应使市场微观主体获得共赢的效果。这一判断标准, 也就成为了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目标定位的出发点。
2.1 保护企业的目标定位
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而言, 存在着周期长、规模大和施工风险强的特点。这一特点就要求, 子项目承包企业需要建立起严格的内控措施。从组织资源的角度来看, 内控就意味着须建立起人与物的匹配, 并提升组织资源的运转效率。事实证明, 在农民工流动性强和当前招工难并存的态势下, 农民工非实名制将制约企业对他们的管理, 也激励了部分农民工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因此, 该制度的管理目标应将保护企业权益纳入其中。
2.2 保护农民工的目标定位
目前在建筑施工行业, 农民工因拿不到当年的工钱而发生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工群体本身就处于弱势, 在面对工资拖欠的情形时则显得十分无助。此时, 政府的公权力就应该释放出它的能量来。然而, 在非实名制的状况下, 政府相关部门因缺乏有效证据, 在约束企业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上显得力不从心。另外, 在政府动态跟踪监管缺位的情况下,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将遭到不法企业的侵蚀。而这些, 都需要通过实施农民工身份实名制来纠正。
3 目标定位下的管理途径构建
根据以上所述并在目标定位下, 管理途径的构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3.1 建立农民工身份实名信息库
建立农民工身份实名信息库, 是保护企业和农民工权益的重要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力量牵头这项工作的开展, 并在终端上形成与企业联网的实名信息库。信息库中所包含的要素应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薪酬待遇、工种级别、合同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这样一来, 政府相关部门就能动态跟踪和抽查企业的保障工作;同时, 企业也能约束农民工的无故缺工现象。对于后者而言, 可以建立起本地行业内的声誉约束机制, 使其它企业也能从行业数据库中获得部分农民工的道德风险信息。
3.2 建立农民工工资与实名统一
现实表明, 农民工因缺少产业文化的熏陶, 具有流动性强的特征。当然, 这种特征也在于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然而, 这就为企业的工资发放带来了难题。即, 以本地工资卡为工资发放的载体, 却在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状况下增大了企业交易成本。因此, 为了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应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实名卡相统一的机制。具体来说, 就是农民工持身份证和实名卡领取工资。这样一来, 就降低了实名制管理的社会成本。
3.3 建立农民工身份实名制意识
由于该群体缺少自我保障的法律意识;另外, 又因远离家乡和亲人, 在陌生的环境下时常缺乏安全感。这两个方面的因素, 就促使了部分农民工有意识地回避实名制。他们认为, 将自己的真实信息“暴露”出来, 不利于自身的安全。可见, 在减少社会管理成本的要求下, 政府和企业还应通过劳动法培训来提升他们的身份实名制意识。
综上所述, 以上便构成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诚然, 针对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它方面展开, 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实证材料
为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河北省住房和城建建设厅牵头, 全省各地市强化工作措施, 加大奖惩力度, 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督导, 全力推进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建建设厅要求,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 坚持科学推进的方法, 利用信息化手段, 加强劳务用工监管, 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 在施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 规定3天内由班组负责人把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信息情况录入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签订《用工劳务合同》, 并依据农民工身份证原件填写登记统一定制的“实名制农民工花名册”。详细登记每一个务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工种类别级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编号、身体状况、所在劳务企业及编组名称。管理部门通过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建筑劳务人员进行身份备案, 了解掌握其现场考勤、履职尽责和工资支付等情况, 并依据各地工程规模和建设周期, 制定工作计划, 从而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 预防监控工资纠纷, 减少劳动争议。
5 结束语
政府应为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管理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 并承担第三方仲裁的角色。通过目标定位可得, 实施该项管理的价值取向应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双方的权益。因此在实施管理中, 可围绕着建立数据库、实施工资发放与实名卡统一, 以及提升农民工身份实名制意识等方面下工夫。
摘要:时下劳务分包市场推进农民工身份实名制势在必行, 该制度不仅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也维护了承包企业的正当权利。通过对分包市场机制进行认识可知, 政府应为该管理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 并承担第三方仲裁的角色。在实施管理中, 可围绕着建立数据库、实施工资发放与实名卡统一, 以及提升农民工身份实名制意识等方面下工夫。
关键词:农民工,身份实名制,管理,劳务分包
参考文献
[1]苏锦明, 刘佳希.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 2009 (22) .[1]苏锦明, 刘佳希.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 2009 (22) .
[2]任伟.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培育和发展研究[J].建筑经济, 2010 (2) .[2]任伟.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培育和发展研究[J].建筑经济, 2010 (2) .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第9篇
现根据集团公司1号文件规定,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如下:
1.凡男满59周岁,女满54周岁,无身份证及回族,藏族人员,坚决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农民工进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后,在民管员处签署《入场登记表》后经分保班组长签字后方可入内。
3.农民工出场之前必须报民管员,签署《出场统计表》后经分包班组长签字后方可离场。
4.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做好指纹录入,身份证信息采集,床卡,宿舍管理表。
5.民工上下班每天必须保证会少一次打卡记录。缺少三次以上项目部会给与罚款。
6.项目部每周举办两次民工培训,班组要积极配合。对于通知培训多次不到场或到场人数过少的班组项目部会处于一定额度的罚款。
7.常卡,宿舍管理表建立完毕后,禁止民工私自换宿舍,私自挪动床位。
8.劳动合同必须在入场7天内盖章递交项目部,违者处予罚款。
9.公司每周民工实名制检查,若由于分包班组原因导致的罚款,项目部不会承担,分包班组自行承担。
10.分包班组民管员必须实时掌控本班组人员情况,人员变动及时与项目部民管员联系,严禁出现民工私自离场,隐瞒不报者,处以罚款。
1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民工实名制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12.所有需要本人签字的一律本人签字,少数不会写字的让他人代签的必须加上代字,并附上代签人姓名。
13.凡违反公司一号文件规章制度者,处罚款2000元。
承诺人签字:
项目部签字:
民管员签字:
落实银行帐户实名制的思考及措施 第10篇
一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偷逃骗税、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腐败、金融
诈骗往往与假名、匿名账户相联系。例如,前段时间大量出现的银行卡手机短信作案,都是不法分子诱骗持卡人将资金转移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这些账户绝大部分都是银行假名、匿名账户。又如,敲诈勒索、票据欺诈、地下钱庄、贪污受贿,用的几乎也都是银行假名、匿名账户。因此,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有效防范打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条件。
二是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贷款资金可以如期偿还的基本前提就是银行面对的必须是真实的企业和个人。如果企业和个人可以假名、匿名开户,那么就没有真实的经济主体对偿还贷款负责,银行的贷款也就失去了偿还保证。
三是有利于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不少金融诈骗都是精心设计、针对社会公众的,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将有利于遏制金融欺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大众的利益。同时,对于银行机构提供的按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一些特殊金融服务(如存款人存单挂失、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等),实现账户实名制可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方便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保护老百姓的资金安全和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
建设和运行联网核查系统是切实贯彻落实银行帐户实名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银行机构履行识别客户身份一项法定义务。联网后,个人身份证可以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查验,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可以通过税务部门进行核实,这将为银行机构核实有关账户证明文件提供便利,客观上将对骗取开立假名账户的行为产生巨大的威慑和预防作用。同样,银行在办理业务期间,要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严格核查个人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照片的真实性。当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时,银行机构应根据法规制度的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决定是否拒绝为该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银行机构应制定明确、合规的操作规程,指导柜面人员正确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银行机构如果决定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应详细登记客户准确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等),并在办理业务后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对该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立即停办相关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对于开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通知该客户撤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对于变更账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据统计,自联网核查系统建成运行以来,全国银行机构共联网核查了3200多万笔,经联网核查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系虚假证件的案例有2500多起,其中230多起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案件已经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另外,当核查结果不一致时,相关个人自动放弃办理业务的近10万人次,联网核查的社会效果初步显现。目前,全国每天联网核查业务量120多万笔,联网核查系统整体上运行平稳,核查响应速度较快,各项业务办理正常,联网核查工作正平稳、有序地推进。
如何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
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账户管理主要依据2003年9月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等,辅之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反洗钱法》的部分规定。大部分规范属于部门规章,立法层次不高,效力较低,导致实际执行中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是要不断完善联网核查业务规章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联网核查系统的重要作用。其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尽快实现所有银行机构网点都能够接入联网核查系统,并力争实现每个银行机构网点都至少配备一台可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照片的pc机。最后是要依托联网核查系统,积极稳妥地开展存量银行账户信息清理核实工作。
三、增强实名验证的可行性 实名验证既是银行账户管理的重点,也是实际执行的难点。通过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双重运用,才能有效增强实名验证的可行性,达到实名验证的目的。一方面,建立科学有效的客户分类信息平台。我国应尽快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各家商业银行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客户身份识别考评方法,对识别客户身份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定,实现政府部门间系统联网,创建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解
你的客户”,完善账户管理的操作手段,切实防止存款人利用多头开户、逃废债务和进行洗钱犯罪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实名验证的法律宣传和实际执行。提高实名验证的立法层次,制定确认客户身份真实性及证明材料合规性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加强银行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经济的诚信度。
四、提升科技手段的有效性。首先,提高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