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流域治理范文
南山流域治理范文(精选3篇)
南山流域治理 第1篇
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具有高产、高效、低耗等优点, 已经成为今后煤炭开采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然而, 在高瓦斯矿井, 甚至某些低瓦斯矿井瓦斯超限及潜在的瓦斯灾害危险, 成为制约综采放顶煤技术推广应用的“瓶颈”。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南山煤矿在开采盆底区南翼15#煤层二分段时, 即遇到了此类问题, 回采期间工作面最高瓦斯绝对涌出量达71.6 m3/min, 经采用采前预抽、边掘边抽、边采边抽、高抽钻孔、上隅角埋管抽放瓦斯、加大配风量及工作面沿顶板布置走向高位巷排放瓦斯等综合治理措施后, 解决了回采过程中的瓦斯超限问题, 确保了该块段的安全采出, 为今后特厚煤层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起到了成功的借鉴作用。
1 试验地点概况
盆底区南翼15#煤层二段综采面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开采, 工作面走向长310 m, 倾斜长150 m, 平均煤厚9 m, 可采储量0.57 Mt, 煤层横向节理较发育, 易冒落。该工作面下侧、左侧及右侧均为未采区, 上侧为盆底区15#煤层一分段, 已于2006年1月至12月22日回采。该工作面上覆13#煤层煤因灰分高, 煤层变薄等原因未采, 下覆18#层尚未开采。13#煤层与15#煤层间距60 m左右, 15#层与18#煤层间距20 m左右。本区地质构造比较简单, 回采工作面有一条F4正断层, 落差1.5 m, 倾角57°, 因为在停产线外侧, 对回采无影响。该工作面采用综采放顶煤、走向长壁式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进行回采。
该综采面采用一入、一回通风方式, 并采用内错顶板专用瓦斯排放巷排放瓦斯。该面瓦斯赋存量8.6 Mm3, 回采期间瓦斯绝对涌出量在21.8~71.6 m3/min之间 (包括瓦斯抽放量8.7 m3/min) , 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8~25.7m3/t, 工作面最大配风量2 180 m3/min, 回风风量1 720 m3/min, 顶板巷风量460 m3/min。
2 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2.1 瓦斯抽放方法
该区段自2001年1月14日开始打钻预抽, 在掘进及回采期间又分别在上、下两巷及顶板瓦斯巷打抽放钻孔进行边掘边抽、边采边抽, 该块段共打瓦斯抽放钻孔743个, 累计抽出瓦斯3.58 Mm3, 抽放率达41.6%, 为该块段的成功采出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1.1 采前预抽
采前预抽钻孔布置形式如图1所示。2001年1月14日开始先后在盆底区-280机道及-247机道向该区域布置钻场8个, 共计打抽放钻孔296个, 利用地面抽放系统对该区域进行采前预抽, 共计抽放瓦斯1.43 Mm3。
2.1.2 边掘边抽
在该区掘进期间又分别在上、下两巷及顶板瓦斯巷向工作面煤体施工抽放钻孔375个, 利用地面抽放系统对该区域进行抽放, 共计抽放瓦斯1.35 Mm3, 钻孔布置形式如图2所示。
2.1.3 高位抽放
正式开采后, 由于该煤层透气性非常好, 其邻区的大量瓦斯通过采空区涌入工作面, 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又在该工作面上、下两巷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冒落带每隔20 m打一组抽放钻孔, 共计打72个, 利用井下移动抽放泵对该工作面采空区冒落空间内积存的高浓度瓦斯进行抽放, 以减少采空区瓦斯向工作面涌出, 共计抽放瓦斯0.57 Mm3, 钻孔布置形式如图3所示。
2.1.4 埋管抽放
该工作面面虽然经过多种瓦斯治理手段, 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由于瓦斯赋存量大,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仍然时常超限, 因此决定在上隅角进行埋管抽放, 共计抽放瓦斯0.23 Mm3, 解决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难题, 埋管抽放布置如图4所示。
2.2 其它瓦斯处理方法
2.2.1 通风系统
由于该区段瓦斯赋存量大, 为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该工作面设有一条专用回风道和一条专用排瓦斯巷。并加强支护, 以确保巷道有效通风断面不低于8 m2;同时随着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变化情况合理调配风量, 确保将工作面、后部溜子道、回风道瓦斯浓度稀释至1%以下;对影响本区域的通风设施指派专人管理, 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2.2 顶板专用瓦斯排放巷
该工作面沿煤层走向掘送内错式顶板专用瓦斯排放巷, 布置在煤层的顶板, 距回风道约15 m的位置处, 净断面12 m2, 采用联锁木垛支护, 顶板瓦斯巷配风量在400~600 m3/min之间, 解决工作面上山角瓦斯及后部溜子瓦斯超限问题效果比较理想, 顶板专用瓦斯排放巷如图5所示。
在顶板瓦斯专用排放巷风流的作用下, 上隅角及后部溜子瓦斯极易流入尾巷风流中, 走向瓦斯顶板尾巷处于被开采煤层的顶板, 有利于排放本煤层及邻层渗透过来的瓦斯。
3 瓦斯综合治理效果分析
盆底区南翼15#煤层二段与没有进行瓦斯综合治理的邻区盆底区南翼15#煤层一段相比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主要有: (1) 多抽放瓦斯2.17Mm3, 其中利用量1.74 Mm3, 占抽放量的80%, 按瓦斯0.7元/m3计算, 瓦斯气为企业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20余万元。 (2) 减少了配风量, 保证了系统稳定。少配风量800 m3/min以上, 在开采盆底区南翼15#煤层一段时最高配风量达2 900 m3/min, 由于风量过于集中造成通风系统阻力增大, 主扇运转不稳定, 同时由于调风所牵扯的通风设备较多, 经常因设备损坏, 影响场子正常生产。 (3) 缩短了块段回采时间, 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各种条件大体相同情况下, 南翼15#煤层一段由于瓦斯治理效果不好, 时常因瓦斯超限而停止作业, 影响了正常生产, 而南翼15#煤层二段由于瓦斯治理得好, 没有耽误生产, 只用了5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南翼15#煤层一段7个月的生产任务, 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南山流域治理 第2篇
【背景知识】
乌江发源于云、贵两省交界线上的乌蒙山东麓, 流经黔北及渝东南, 在重庆市涪陵区注入长江, 干流全长1037千米, 流域面积8.792万平方千米, 是贵州第一大河。乌江水能蕴藏丰富, 全流域水能蕴藏量1042.59万千瓦, 居全国第六位, 在长江各大支流中居第三位。
合理开发乌江, 把乌江建成中国美丽富裕的“田纳西河”, 是贵州人民的梦想。田纳西河是美国东南部俄亥俄河的第一大支流, 长约1450公里, 流域面积10.6万平方公里, 河口多年平均流量1800立方米每秒。20世纪30年代前的田纳西流域由于长期缺乏治理, 经常暴雨成灾, 洪水为患, 是美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美国政府1933年组建田纳西流域管理局, 对田纳西流域进行综合开发和管理, 使其成为一个具有防洪、航运、发电、供水、旅游等综合效益的水利网, 由贫穷落后地区变成了环境优美的中等发达地区。
【乌江流域自然地理慨况】
乌江流域地处云贵高原东北部的斜坡地带, 地势西南高, 东北低, 西部上游地带地势最高海拔为2400米, 自中部向东北面下游倾斜, 海拔在500米以下, 地势起伏大。流域内地貌类型多样, 由于长期的风化作用和流水作用, 形成了山地、丘陵、峡谷、宽谷和盆地的地貌景观。流域内石灰岩地层分布广泛, 多溶洞等喀斯特地貌。
乌江水系为树枝状类型, 径流量丰富, 年径流量534亿立方米, 与黄河相当。干流从河源到乌江渡为上游, 长448千米, 河流谷宽水缓水量小, 落差1636米;从乌江渡到贵州沿河县城为中游, 长346千米, 落差336米;从沿河县城到涪陵河口为下游, 长243千米, 落差152米, 河流中下游河谷深切为山地峡谷。乌江干流总落差2124米, 为水电的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水能资源, 但对发展航运极为不利。
乌江流域主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除少数地区外,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气温的年较差小、日较差大;雨量充沛、降水主要集中在5~8月, 占全年降水的一半以上;全年湿度较大, 阴雨天气多, 日照少;气候类型多样, 地区差异显著, 同一区域内因海拔的不同, 气候的垂直差异也很明显, 更增加了气候的复杂性。
乌江流域内蕴藏着丰富的能源、矿产、生物、旅游资源, 是西部地区自然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之一。煤炭保有储量达400亿吨, 居我国南方第一位, 锰、磷、钾、铝、石灰石等矿产资源的储量均居全国前三位。此外, 乌江流域的旅游资源也十分丰富, “乌江画廊”旅游区已被国务院列入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
乌江流域天然植被为常绿阔叶林, 植物资源较为丰富, 其中具有药物价值的杜仲、天麻和维生素含量高的刺梨、猕猴桃等经济开发价值大, 另外还有观赏价值很高的银杏、珙桐等珍稀植物。
【乌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乌江流域是全省重要的烤烟、梨子、苹果等农作物的生产基地, 也是大豆的主产地。
乌江流域的重工业发展迅速, 主要有煤炭、电力、冶金、机械、化学、建材、卷烟和白酒酿造等, 逐步形成了有一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工业体系。其中, 成立于1958年的贵州开阳磷矿是全国三大磷矿石生产基地, 现已发展为综合性的大型生产企业, 即贵州开磷集团, 而煤炭、电力、卷烟和白酒酿造工业则是全省的经济支柱。
由铁路、公路、水运构成的交通骨架为乌江流域内的资源开发提供了先行条件, 乌江干流的构皮滩大坝建设将会大大提高乌江干流的通航能力。
【乌江水电的梯级开发】
乌江流域面积115747平方千米 (其中贵州境内为889平方千米) , 径流量稳定, 干流落差大 (总落差达2123.5m) , 是我国水能资源的“富矿”区。加速开发乌江流域水能资源, 带动矿产、旅游、航运等资源的综合开发, 对振兴贵州经济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2000年, 随着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大力开发乌江水电, 使电力为主的能源工业成为贵州第一产业, 收入占全省GDP的1/3。
乌江水电的梯级开发的优势:
1.水能资源丰富。乌江流域水能蕴载量为1042.59万k V, 其中贵州境内占72.4%;
2.地理位置优越, 距离华中、两广较近, 实现“西电东送”效益较高;
3.地处喀斯特山区, 库区淹没损失小。
但在成功开发乌江梯级水电的同时, 也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环境带来了一些问题, 例如:
1.水库内泥沙淤积:兴建水库会使河流挟带泥沙在拦河大坝前淤积, 这是水库设计和管理中的一个难题。
2.引发塌陷、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乌江流域属弱震构造环境, 水库蓄水后易诱发地震。20世纪70年代乌江渡水库蓄水后曾引发410余次2.6级以下的地震。
3.影响流域内珍稀濒危植物原生地:乌江流域降水充沛, 山高谷深, 生态环境复杂多样, 适合多种植物生长。由于水电梯级水库的蓄水, 一些珍稀濒危植物的原生地将遭淹没。另外, 随着乌江流域梯级的增多, 鱼类物种数量趋于减少, 鱼类有小型化现象。
4.库区水质遭到污染:库区蓄水后, 库区的旅游业、网箱养鱼等日渐发展, 加之人口迁入库区居住, 排入库区的生活污水日渐增多, 使库区水质遭到一定的污染。
5.流域内耕地面积减少:乌江流域内耕地 (水田) 多分布于河谷山 (或河流阶地上) , 但水电梯级开发后, 这些优良的耕地都被占用和损毁, 使人地矛盾、人粮矛盾更加突出。【乌江流域的综合开发与治理】
乌江流域的开发, 以水电开发为龙头, 以水、陆交通建设为突破口,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线, 以乌江流域独特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为依托, 进行立体开发, 把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促进特色优势产业的兴起, 把乌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省乃至我国南方重要能源、原材料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实施人工林建设, 改善生态环境。乌江流域农业开发历史较早, 生态平衡已遭到破坏, 水土流失严重, 我们要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荒山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 并将乌江流域林果业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 打造“两岸青山、一江绿水”的乌江生态长廊。
发展清洁能源工业, 保护生态环境。乌江梯级电站的建成, 将极大地促进水电清洁能源工业的发展, 取缔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业企业成为可能, 乌江流域丰富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得到开发, 从而带动有色金属工业、化工工业、新型建材工业等工业的发展, 减少了工业发展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同时, 发展以粮油、白酒、烤烟、茶叶为代表的农副产品加工业。
加快水陆交通建设, 突破经济“瓶颈”。乌江西连矿产、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黔中、黔北, 东接经济较发达、能源及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流域内交通以铁路、公路运输为主, 水运、航空为辅, 受交通条件的限制, 丰富的资源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设杭瑞高速公路、黔北高速公路、重庆酉阳-思南-镇远-三穗高速公路和威宁-吉首铁路, 加快治理乌江航道、建设沿线开阳港和构皮滩水电站翻坝运输系统, 提高乌江的通航效益, 解决乌江流域因交通不便而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打造旅游黄金区域, 促进经济发展。乌江源地到下游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价值高, 有以草海为主的生态湿地资源、梯级电站建成后的库区湖泊;红军长征突破乌江天险的战斗遗址, 遵义会议、猴场会议等遗址;思南石林、温泉;沿河乌江山峡风光、土家文化、老区红色文化, 充分发挥自然风光、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 依托城镇, 着力打造“千里乌江画廊”旅游黄金区域, 培育文化旅游支柱产业, 带动第三产业和以民族民间工艺品、特色食品、乌江奇石为依托的旅游商品开发制造业发展。
南山流域治理 第3篇
关键词:渭河流域,环境治理,污染,法律制度
一、渭河环境治理现状
渭河在陕西境内河长502.2km, 流域面积6.76万km2, 包括宝鸡、咸阳、西安、杨凌、铜川、渭南等6个市 (区) , 工业集中, 人口密集, 农业发达, 是陕西省经济中心。但恰恰正是在这一背景下, 渭河流域的环境发展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水质变差、水量减少、水土流失等问题接踵而至。
渭河流域主要污染源: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等。虽然近年来政府关闭了大量的造纸厂、化肥厂等污染较重的企业, 但是生活污水的大量无序排放、个别企业偷排偷放又使得治理工作进入到一个瓶颈时期。陕西省政府一直把渭河环境治理作为工作的一大要务, 从08年开始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 例如: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将《陕西省渭河生态环境保护办法》作为重点立法项目;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 (2008年-2012年) 》;在2011年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渭河全线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渭河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 制定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2012—2014年) ;同时在“三年计划”期间内, 政府机构以及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在涉水企业专项环保执法、落实水质监测站工作、治理结果阶段性汇总报告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在2015年初对三年计划成果做了汇总, 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渭河水质基本达标, 评定都达到了较为理想的等级, 但是也有待提升。下图可以表明渭河的境况有所改善:
据最新统计, 陕西省自2011年到2014年以来渭河治理累计已投入235亿, 治理工作仍需继续。在新《环保法》出台、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重要论述的提出的背景下, 陕西省政府于2015年发布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 (2015-2017年) 》这一标杆文件, 为渭河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供了方向指导。
二、法律对策
在环境法治的诸环节中, 有法可依是前提和基础。及时、有效和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在我国来说, 《环保法》是所有环保法律文件的路标, 然而环境治理并不是仅靠一部权威法律文件就可以解决的, 我国的立法体制包含多层级, 因此在治理一项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应该因地制宜, 这样才能更加有针对性, 做到对症下药, 不偏不倚。
(一) 结合实际进行法律制定和法律运行
目前虽然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还存在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以及环境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因此这一阶段的治理过程中, 相关文件的出台应该结合实际情况, 结合流域环境中的现实问题, 对不同的污染类型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文件, 因此在渭河治理环节中, 应当对不同的污染源、不同的地区区别对待, 因地制宜才能事倍功半。同时在法律运行方面, 要以中央为指导, 地方合作治理为核心进行整个流域的协调综合治理, 其次, 要不断完善资源优化配置制度, 对流域治理的有效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做到人尽其用、物尽其用, 也要对于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 不能有所疏漏, 要尽可能做到有缺必补。
(二) 提前确权, 严格追责
陕西省政府在2015年发布了“三年巩固方案 (2015—2017年) ”, 在该方案中明确了渭河污染防治下一步工作的5项主要任务和7项保障工作, 从这一点来看渭河治理工作的着重点是很明确的。但治理工作是需要各部门和机关协调配合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目标的, 因此恰如其分的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分配与权利行使提前做出规制是必要的, 就这一方面来说陕西省在前几年已经成立了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 并且各个部门的职能各有不同、分工明确, 在此基础上, 各部门还应该响应党中央从严治理的号召以及在《新环保法》的指导下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 除了各政府部门外, 公益组织以及公众社会团体也可以参与其中发挥效用, 以便更好的提高渭河治理工作的效率。此外, 新环保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追究企业法人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表明我国在治理环境下的“强硬”态度, 为渭河的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 公众参与立法和监督
人民群众始终是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中坚力量。对于目前渭河流域的环境问题来说, 主要以工业污水、生活污水与农业面源污染为主, 对于工业污水的治理来说, 搬迁、关闭等手段都可以有效的减少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但后两种污染源多与人民大众的生活密切相关, 因此不可能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但随着我国文明社会和法治主义社会进程的发展, 公众的主人翁思想已经日渐深入, 同时我国在环境立法方面并未有足够的途径来供污染受害者发表意见, 在立法机制上缺乏公民的参与, 就渭河流域的治理来说每年的治理文件有不少, 但大多都由行政机关最终取舍, 很难体现一般群众的呼声, 特别是河流所经过的区域大多属农村, 一方面, 这里的人们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强, 另一方面, 即使少许的群众想要提出自己的建议, 也最终因为缺乏途径以及法律保护而终止。因此在未来三年治渭历程中,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听民众的心声与建议, 使公众对环境改善增强信心, 或许从这里可以得到些许建设性意见, 使得治渭工作进行的更加顺利。
(四) 完善与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虽然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早已经出现, 但并未在我国得到足够重视与运用, 不过自2012年《民事诉讼法》被修改后, 环境公益诉讼迈入了“春天”, 接着《新环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发布, 使环境公益诉讼有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同时与解释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发布后, 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受理条件、原告资格、办理程序、赔偿责任方式等内容,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不再是“冷板凳”了。在此背景下, 渭河治理可以将公益诉讼引进来, 不论是企业、社会团体、个人还是与污染有利害关系的都可以参与其中, 通过法律渠道争取权益。但毕竟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目前还未得到广泛适用, 具体实施过程中仍会有很多阻力, 不过对治渭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因此对于环保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来说必须合理运用这一制度。同时司法部门也应做好配合, 在受理环节、证据环节对环保部门提供协助支持以及在最后的调解、执行等环节中进行合理的监督, 共同致力于生态改善, 为渭河的治理打开新局面, 争取开创渭河流域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刘润发.论环境侵权及其救济[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03.
[2]王艳霞.立法治理渭河, 保护陕西人民的母亲河[J].法制与社会, 2012 (10) .
[3]范兆轶.陕西渭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法律制度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