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精选8篇)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第1篇
大红沟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农经站:
根据天农局发(2008)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从2008年9月10日至16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乡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乡9个村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有9个行政村,52个村民小组,辖区耕地面积21775亩,全乡承包土地总户数2465户,人口10505人,人均耕地2.1亩,2007年人均纯收入930元。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政府分管农业及农村工作的副乡长冯作财同志任组长,农技农经站、财政所、信用社、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红沟乡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落实及重大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技农经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马其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村级委托代理制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中办发(2006)32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我们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理财等方式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我们按照村级委托代理制的基本原则即民主自愿原则和“四权不变”原则,检查了制度的执行情况。在检查中,民主自愿原则和“四权不变”原则得到了很好执行,未出现挤占、挪用、平调集体资金,未发生侵害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借审核监督名义代行集体财务审批权的现象。科学设置岗位,实行核审分开。每村设出纳员一名,对于群众反映的村级现金管理问题,都及时调查核实做了合理的处理。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完善和规范监督体系。会计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三位一体”的村级财务监督得到良好的执行。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乡9个村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委托代理制度。我们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强化指导,狠抓任务,强化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已在全乡9个村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广泛推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在改革过程中,未发生撤消会计代理机构、会计人员流失等现象。
在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业务水平方面,我们利用各村出纳与代理会计对账、审计的机会对各村的财务主管、出纳、代理会计,经常性地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他们积极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乡人口众多、村组数量多、工作量大、时间短,加之个别村组干部外出打工,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总之,面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新形式,相应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加倍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工作而努力。
二00八年九月十七日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第2篇
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一、我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农村财务管理问题逐渐被关注、重视,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做好并扩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尤显重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09年7月正式启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在我市12个县(区),135个乡(镇)1850个行政村中,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的10个县(区)51个乡镇474个行政村。其中,田东县已在10个乡镇全面铺开试点工作,受益的行政村有136个。
二、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2009年7月30日,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百色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9‟108号),作为实行村级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方案。各有关试点县还成立由分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2、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推动试点工作开展。截止目前,我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共投入约1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办公设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会计人员业务、财务软件培训等等,从硬件、软件方面有力地保障试点工作的 1
顺利实施。
3、有序组织各项工作,扎实试点基础。及时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内容,统一各方思想,减少试点工作阻力。组织技术人员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村级会计委托、农村一事一议和农村“三资”等代理业务纳入网络信息化管理范围,并通过安装触摸屏,实现代理信息网络化公开。
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主要成效
1、推动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进一步落实。通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有力地促进了各乡(镇)、村尤其是示范村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2、带动了村级账务处理的及时、规范与完整。村级集体财务“村账乡代理”的全面推行和规范化管理试点示范的实施,促进了试点村账务处理的及时、规范和完整,增强了会计监督的时效性、连续性与全面性。
3、增强了村民民主理财的责任感与监督力。经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有效地促进了试点村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的落实,强化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责任感,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4、促进了村级财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与“村账乡代理”的共同推进,大大促进了试点村财务公开的及时性、定期性和全面性,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5、减少了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村级
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减少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基本消除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案
件,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试点工作的推行遇到一定的阻力。阻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乡(镇)政府领导没有充分认识村级会计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对试点工作支持不够。有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的重视不够,对工作的支持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从实际行动上加以落实,难以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二是部分村干不支持、不配合。根据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原则,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村民自愿,有不少的村主任不愿意推开;三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既缺人员又缺经费,对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工作积极性不高。
2、村级财会队伍文化程度、基础素质高低不同,培训指导效果难以统一。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的扩大、限制了示范带动效果的提高以及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可持续发展。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素质不高,在行使监督权有时夹杂着个人好恶与私心杂念,阻碍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
4、村级财务公开不够规范。一是公开的时间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三是公开的数据有时欠真实准确;四是有时回避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避重就轻。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1、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继续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业务开展。今年后几个月,我市还将计划扩大30个乡镇430个行政村的试点工作。届时,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覆盖率将提高到近一半,达49%。
2、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力度,以责任促规范。即一方面狠抓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以制度落实促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以责任落实促规范管理。
3、加大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实效,以压力促规范。会计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门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要落实民主理财监督人员实职,发挥民主监督实效,要让村干部明显感到肩上有压力,以民主压力促规范管理;二要督促村级会计代理机构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公开村级财务,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群众压力促规范管理。4、加大对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培育,以专业队伍促规范。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市、县财政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通过培养引导,全面巩固、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准,以培育出一支打得硬仗的专业队伍促规范管理。
百 色 市 财 政 局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第3篇
农村财务管理的症结在于农村合格财务管理人员的严重不足以及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位, 为使农村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来达到财务公开, 加强监督的目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就是这样一种创新, 这一模式基于其相较其他模式在理论上具有优势, 在实践上能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 有效规避村干部因职权便利的舞弊, 堵塞管理漏洞, 从而成为新形势下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和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普遍选择。但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制度张力和优势在哪里?其运行情况是否真的无可挑剔, 与既有的制度环境和现实条件是否能完美融合?其是否会成为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的终极选择?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理论
(一)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概念与内容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民主权利,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 委托给乡镇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下设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授权其代为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真正实现“用钱不管帐, 管账不用钱”的一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其典型做法和主要内容包括:
1. 清帐理财。在实行委托代理制之前, 由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 清产核资, 妥善处理相关债权债务问题。
2. 签订委托协议。
按照村民自愿原则,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明确权责利, 确保村集体财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3. 建立村、镇、县三级监督机制。
一是在村层面加强群众监督。由村民选举组成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对每一笔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并签字盖章。二是乡镇代理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村上报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查;同时, 每月定期盘点村库存现金。三是县市审计监督。由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乡镇经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所辖村财务工作进行审计, 同时监督代理会计是否严格履行职责。
4. 实行“五统一”, 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账册和记账凭证、
统一自制票据、统一公开、统一建档, 保证农村会计核算的规范有序。
5. 实行电算化管理。要求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逐步实现会计电算化, 提高代理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二)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理论分析
1. 村民自治理论。
所谓村民自治, 就是由广大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其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 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它代表村民利益, 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条件下进行一系列村级资金的筹集和运用, 其结果归属于全体村民。农村财务管理属于村民自我管理的范畴, 政府部门应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而不是干预。
我国实践中出现过的众多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中, “村账村管”模式最契合村民自治的精神。但囿于我国农村社会民主发育不健全、村民参与热情不高、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法制意识差等不足, 难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村账村管”缺乏运行的制度环境。而“代管制”“会计委派制”等模式大都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 较少考虑农村财务的自主权和自我完善机制, 与村民自治原则相违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则通过坚持自愿原则, 即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行会计代理, 体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精神, 较好地解决了合法性问题, 成为农村财务管理探索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模式。
2.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 它从西方企业普遍存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实出发, 认为企业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存在所谓的代理问题, 即由于代理人 (管理层) 目标函数与委托人 (股东) 目标函数不一致, 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 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 委托人却难以观察和监督, 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 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本质上是一个监督和激励的问题。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也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村民全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所有者和利益的最终归属者, 并通过选举村委会成员, 由其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管理运作村集体财产,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由于利益冲突以及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监督缺位, 在村委会成员与全体村民之间难免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将委托代理理论运用于农村财务管理, 实质就在于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来强化监督、规避舞弊风险, 实现真正民主管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民主决策委托非干部的外部财务人员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并通过建立村、镇、县三级监督机制, 比较好地解决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代理问题, 提高了财务透明度, 规避了由村干部直接进行资金调转、暗箱操作的风险。
二、实践
(一) 实施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现实意义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 有学者认为, 建立完善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适应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财务管理, 其制度成本相对较少, 能很好地达到财务控制的目的, 特别是在农村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 这一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会计委托代理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决策、自我管理的自治要求, 加强了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 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1.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通过“委托”这一制度设计解决了合
法性问题, 突破了会计委派制、村账乡代管制等原有财务管理模式在法理上的障碍, 实现了制度创新。
2.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抓住了农民群众最关注的集体财务这
个矛盾, 规范制约权力, 全面推行村务公开, 加强监督,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有效化解了农村经济矛盾, 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密切了干群关系, 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 规范了会计行为, 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和农村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4.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 一方面可以有效规范村干部行
为, 降低非生产性支出, 节约农村财务办公支出, 缓解农村财务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加大资金管理力度, 有效运作资金, 保证资金的优化配置, 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为一项制度创新, 其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其有效性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
1.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在实际运行
中难以避免乡镇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事务的行政干预, 最终背离真正意义上的委托代理。首先,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是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设立的独立的会计集中核算部门, 乡镇政府具有农村财务的监督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 难以避免乡镇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村财务管理事务, 甚至挪用、挤占村级资金;其次, 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大多由乡镇农经人员兼任, 农经站既要代理村级记账又要审计自己做的帐, 既当裁判员, 又当运动员, 难以取信于民, 于法理也不通;其三,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合法性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这些委托代理机构通常是乡镇设立的无偿提供记账服务的会计集中核算部门, 不符合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内部控制环境较差, 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
首先, 由于控制环境较差,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作用难以发挥。如有的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村民选举产生, 而是由村干部兼任;有的小组成员文化素质低、理财观念不强, 不按规定理财等。其次, 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多由农经站人员兼任, 事多人少, 兼顾不暇, 难以全面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 无法审核凭据内容的真实性, 难以有效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3. 长期困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会计基础
工作薄弱, 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资金预算控制流于形式、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并没有因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而取得根本性的改善,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三、展望
(一)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定位和使命
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和选择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农村经济组织的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财务收支的频繁程度, 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可以获得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村民及干部的法制观念、民主理财意识等。同时, 我国幅员辽阔, 各地区文化、经济、社会发展表现出巨大差异, 在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也不可能千篇一律, 实践中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的财务管理模式。
从合法性、契合村民自治精神的角度, 村作为一级经济组织应该设有独立的会计机构, 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村账村管”模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理想模式和最终选择。但“村账村管”模式对村财务体系、村财务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不具备这一条件。其他模式都是应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不同问题而不得已的选择, 是一种权宜之计。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因其较好地解决了村民自我决策、自我管理的自治要求, 较好解决了村务公开的问题, 成为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普遍接受的模式。但也由于前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 其终究不能成为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收官之作。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一个处于过渡状态的制度选择。就目前而言, 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需求的。
(二) 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对策和建议
1. 改革现有会计委托代理体制, 实行真正市场化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模式。
改变现有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构由乡镇政府主导设立, 乡镇农经人员兼职担任村级代理会计的做法, 由专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会计服务中介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 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 代理记账并进行财务管理, 以彻底避免乡镇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行政干预。实行市场化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必然趋势。
2. 以财务公开为核心,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严格农村财务管理监督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农村财务管理必须以财务公开为主线, 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 增强约束机制, 保证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要采取有力措施, 优化和强化三级监督机制, 特别要强化审计监督。要严格财务公开制度, 不仅包括财务的公开, 还包括重大村务由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决议, 农村资金项目立项公开评审等, 以保障村民的财务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民主理财制度, 依法保障村民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
3. 加强人员培训, 明确岗位职责, 强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程序,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定期聘请会计、审计、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讲课, 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 要明确岗位职责, 健全考核办法, 通过落实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再次, 要强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程序, 建立健全“五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全面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摘要:本文从理论、实践、展望三个方面对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进行了分析, 认为, 由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对村民自治和委托代理问题的较好回应, 成为目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普遍采用的模式, 并针对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村民自治,委托代理
参考文献
[1]赵筠.后农业税时代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探讨[J].财会月刊, 2010 (20) [1]赵筠.后农业税时代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探讨[J].财会月刊, 20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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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自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评价[J].农村经济, 2009 (2) [5]潘自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评价[J].农村经济, 2009 (2)
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第4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财务;农村会计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指在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属全体村民所有的基础上,确保村(社区)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情况下,村民(社员)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与乡镇设立的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并在在固定时间由各村派出报账员把与村财务运行相关的资料送到乡镇会计代理记帐机构记账的制度。本文通过对达州市大竹县清水镇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调研,试图探讨当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运行状况以及给出一定的建议。
一、大竹县清水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会计代理核算中心的建立
清水镇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是该县建立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典型代表。为了加强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维护农民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达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推行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大竹县清水镇从2011年开始正式建立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全面推行代理服务制的实施办法》。2012年,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开始正式运行,于2013年检查验收。
(二)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机构设置
在清水镇建立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代理辖区内村(社区)财务会计的记账和核算工作,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同时,取消了村(社区)会计,各村(社区)只设报账员1名(由副主任担任),负责全村及各社的收入解缴及支出报账工作,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只设一名经办人员(各组长担任),负责该社向村上的收缴、报账工作。会计核算中心设置岗位为:主任1名,会计2名,出纳1名,该中心工作人员从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中调配。
(三)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
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代理村级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其具体工作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健全村级会计账簿,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指导下,建立规范的村级会计账务记帐工具,保证各村按照统一的要求,在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这也是中心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第二,进行会计资料、资金的安全保管工作。过去由各村各自保管的会计资料、村集体资金等现在统一交由代理记帐中心保管,村集体需要使用资金时再凭相关的手续到中心领取。4、编制村级财务会计报告,及时报送县财政、农业部门及村委。为保证会计代理记帐中心运行状况的透明性、及时性、规范性,建立了相应的会计报告送报机制。5、指导村报账员工作,并组织业务培训。建立制度是中心运转的第一部,但如果空有制度,处于执行主体之一的各村如果不了解制度如何运行,制度也只是一个空壳。为了让会计代理制度切实的运转起来,中心派出人员对村报账员进行指导培训,确保他们能胜任报账员的工作。6、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财务制度和收支管理的各项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协助镇财政所做好上级政府及部门拨到各村(社区)资金的监督管理,执行好财经制度及各项惠民政策。7、村级消赤减债工作,管理村级债权债务。在村委会或集体组织对农村进行管理和经济建设中产生了一定的村级债务,由于过去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债务也是农村经济中的一大问题,争对这种状况,对村级赵武的管理也是中心的一个重要工作。
二、村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取得的成效
(一)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在进行会计委托代理记帐之前,清水镇与大竹县其他乡镇存在着财务状况较为混乱,票据、账目不规范等问题。在建立新会计委托代理记帐之后,通过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软件,规范收支凭证,统一表格样式,建立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保修流程及授权审批制度等方法,改变了过去诸多混乱,不规范的状况。(二)切实确保了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民主化,集体资产不会被相关人员随意挪用。在代理记帐中心为各个村开立了专门的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规定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必须坚持民主管理原则。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村(居)委会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包括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组公益事业经费等,必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设立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三)改善了党群关系,有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随着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和规范有效的运行,大竹县清水镇基本实现了阳光财务,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作私用的现象基本不复存在。我们在对村民的访谈中也证实,村上的财务状况是公开的,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运行非常放心。这使得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村民对村干部信任度增加。
三、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一)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有的村依然存在着账目不全、不实、不规范,没有台帐等问题。这使得管理中存在一些漏洞,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是一种隐患。(二)管理队伍不稳定,现会计代理核算中心的人员为7人,都是从其他部门抽调,工资由各部门发放,而这7人要承担14个村的财务工作,工作量较大,人员也不够不稳定。(三)现在会计代理良好运转的一个原因是目前清水镇各村的资金量不大,各个村产业较少,收入来源单一简单。如果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管理方式恐怕难以胜任。现在虽然有会计记帐,但没有规范的评估、审计等环节,并且人员数量太少,难以应对将来更为复杂、专业的会计工作。(四)代理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村财务工作的计算机直接与互联网相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条件限制,中心的电脑没有与互联网隔断,这导致了各村的财务状况有被泄露的危险,如果有别有用心的人对中心进行攻击,可能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四、完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争对中心人手较为缺乏,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情况,完善用人机制,保障中心人员的稳定。二是争对部分村财务尚不规范的情况,继续规范代理服务,建立完善的审计机制。三是争对网络完全存在的隐患,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有条件可建立独立的网络平台,加强网络安全。(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1]袁伟,委托代理开辟“三资”管理新径[J]财务与资产管理,2003(9)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汇报材料 第5篇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汇报材料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涉及农村“三资管理”、土地承包、民主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公章代理等内容,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利益关系的调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圆满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
下:
一、认真做好各村“三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
1、农村财务监管方面。参加全省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培训班,系统培训网络化三资台帐的操作程序及流程,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工作,并组织各村开展债权债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摸底登记工作,对固定资产逐一进行核实、登记、拍照,做到账实相符,录入“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存档备案以及上报,对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长期投资,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核销处理。并认真查找核对因村财镇代管前账目不平及***等村断帐、**片各村设置账目不全没有总账等遗留问题,中心各工作人员积极认真仔细的一一核对各类明细账与凭证,16个村全部建立健全了总账,做到了账账相符。与区农业局经管站联系、沟通,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账目处理。
2、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监管力度。加大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村务公开于每季度后10日前进行公开,财务收支进行逐笔逐项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3、积极开展做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今年共办培训班四期,分别是果树种植、农村沼气工、蔬菜栽培、草莓种植等,共培训200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7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4、年初搞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经统计的资料和数据来源于村级,来源于实际,积极创造便利条件,实现网络化报表。
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搞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1、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专门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及时上报的工作力度,我镇实际共流转土地800余亩,流转山林3000余亩,同时对人口增减情况要按照政策处理,不准随意调整或收回承包地。
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着力抓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切实把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积极与我镇一事一议项目村及时结合,对一事一议的`账务及时处理。
五、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进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我镇现有市级示范社5家,今年帮助五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已经到了市审批环节。对已经确定的市区合作社,建立长久联系,保持经常联络,帮助争取有关项目支持,积极提供指导服务。
六、积极开展做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今年共办培训班四期,分别是果树种植、农村沼气工、蔬菜栽培、草莓种植等,共培训200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7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七、积极做好全镇中心工作以及包村指导员的工作。
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对农村财务的五代理及村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利用“三资”管理平台,年底前大部分村全部实现三资一体化管理,账目核算、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村务公开全部实现网络化;
2、加大村务公开管理工作。针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使我镇村务公开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争创市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
二、认真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项目的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等工作。
认真学习惠农政策,组织我镇范围内的市区示范合作社成立联合社,更好的发挥合作社的作用。积极帮助协调对上争取项目,年底力争我镇有一家省级示范社。
三、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意识。
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内容公开化,需要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有机会,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服务业务学习培训,促进办事能力专业,服务质量一流。有效地树立机关工作作风的新形象。
1、依法公开,确保程序合法。加强便民服务中心顺利运转,便民服务中心每周一次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确保依法公开,程序合法。
2、公开办事权限,确保责任到位。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牌,挂在服务中心显要位置,对办事事项等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开事项责任到位。
3、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过程简洁直接,避免村民重复跑腿。()中心大厅内设置工作流程图,让村民一目了然,中心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对不明白的村民进行耐心解说,简化办事程序,避免多次跑腿,一事多办现象。
4、公开办理时限,确保为民办事效率。把为民服务分为财务委托代理、公章管理、低保、失业等具体事项,对每一项都明确完成时限并公开,既便于村民监督,又确保办事效率的提高。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检查通知 第6篇
检查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检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强化农村财务监管,完善农村财务监督机制,规范村有资金的管理使用,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和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发挥其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检查内容
(一)村财务收支情况
各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底的全部村级财务账目和票据。
(二)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1、各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无牌子、机构、制度、分工、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的领导分工情况。是否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人员不到位而不能发挥职能作用的情况。
2、三级监督机制(群众民主理财监督、乡镇代理会计监督、县乡农经主管部门审计监督)的建立、执行情况。
3、各行政村村民代表会、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等村级组织是否健全,能否发挥作用;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履行职责。
(三)委托代理服务制落实情况
1、各行政村是否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与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站签订了财务委托代理协议书,是否坚持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
2、乡镇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越权审批的情况,是否存在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直接平调村级资金、在村级报销、摊派不属于村开支费用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各级政府下拨的各专项资金、支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村级账户。
4、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执行了新的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是否存在没有以村为单位单独设立账簿、没有单独在金融部门开立账户核算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按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的乡镇,电算化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范。
5、各行政村有无私设账户和小金库的情况。
6、各行政村财务核算情况。纳入中心的各行政村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收支是否合理,收支是否及时报账,是否按要求全部由中心集中办理,是否有白条下账、坐收坐支以及报销虚假发票等问题。
7、经费预算和备用金制度执行情况。各行政村是否按要求定期编制集体经济发展收支预算,大额开支是否由中心划转,是否严格执行备用金标准。
8、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是否真正履行了审核审批职务,财务开支是否实行了经办人、理财监督小组组长、报账员、书记(村代会主席)和村主任会签制度,是否做到了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审批权限明确。
9、是否认真执行了村级大项目招投标、村民议事等有关规定。
(四)村级财务公开情况
1、村务公开阵地是否整洁,位置是否显著,内容是否做到了及时更新。
2、村财务公开是否真实、逐笔、全面、完整,是否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把关。
3、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严格、合法。
4、群众对村财务方面反映了多少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三、检查方法
1、本区由纪委监察局和社会事务局各抽调两名精干工
作人员,根据第二大项内容联合开展检查工作。
2、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的各行政村账目、票据进行逐笔审核。对支出1000元以上的票据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的时间可向前延伸。
3、重点核查拨付到行政村使用的专项资金,弄清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逐笔核实,看有无截留、平调、挪用、挥霍、贪污、私分等问题,对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情况单独列项汇报。
4、根据情况,围绕检查内容和财务收支事项进村入户,采取与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座谈、个别了解等方式,把工作做细,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对涉嫌构成违法违纪案件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 第7篇
委托单位(甲方,下同):乡(镇)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委托单位(乙方,下同):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事项:本村委会及所辖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
委托权限:对本村委会农村集体财务、资金、账目、账表的集中管理和监督。
委托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发《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
[2007]40号),委托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村集体财务会计事项委托给受托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处置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账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公布榜,有权查询票据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公布榜,并将乙方提供的公布榜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
l、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权向乡政府和区经管部门汇报甲方的财务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l、乙方必须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按该甲方委托所涉单位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置账簿,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
2、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做账,提供报表和公开表,并保管好会计资料,不得遗失。
3、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及其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账务查询,并耐心解答甲方成员对账目提出的质疑。
4、乙方应主动接受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财政部门的会计指导、管理。
5、乙方应尊重甲方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资金,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资
金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政府、县经管站各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第8篇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主要内容
1.四权不变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坚持村级账务和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由乡 (镇) 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 主要代理村集体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和会计档案, 并提供会计信息。乡镇政府和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只有审核权, 没有审批权, 审核的目的是加强财务监督, 督促村委会遵纪守法。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各村仅保留一名会计, 负责本村报账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2.代理自愿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 必须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 体现最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 不能搞行政命令、强行代理。这就要求乡 (镇) 代理服务中心必须通过严格程序完成委托代理手续, 即在“四权不变”的基础上, 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然后签订《委托协议书》, 完成委托代理手续, 并严格履行协议书约定的责任。
3.三级监督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 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包括三级:一是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一般每村建立由3~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 负责对村级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 对村级财务有知情权、参与权、检查权, 对村级财务收支有审核权和否决权, 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 由村会计到乡 (镇) 代理服务中心报账。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委会履行村集体财产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使下列监督权:对村级内部控制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反映有关财务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二是乡镇代理会计的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里上报的收支原始凭证在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查监督,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 手续是否齐全, 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 退回村里补办。三是审计监督。由农村审计的实施主体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和专项审计, 对村干部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五项规范
一是规范财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村级财务规章制度, 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二是规范审核工作。各村的原始凭证在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盖章、村干部审批的基础上, 各村会计人员每月一次集中报账, 然后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严格审核, 并实行“谁审核, 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三是规范记账工作。村级财务在二级审核的基础上, 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每月及时记账, 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四是规范财务公开。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各村的财务公开表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打印或抄录, 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地方贴出, 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通过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效形式进行统一公开。五是规范建档工作。在乡镇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 指定专人负责对村级财务资料的建档管理, 并实行一村一柜一锁, 便于查阅。
目前,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 集体成员名义上是集体资产的自然所有人, 但产权实质上却不归属于任何成员个人, “集体所有, 人人没有”、“人人都负责, 谁都不负责”, 这种产权制度上的缺陷导致的必然结果是: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安全及增值漠不关心。同时, 村委会作为村级集体资产的代理人与管理者, 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 很可能会假公济私, 将集体资产私有化。所以,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下较为有效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但从长远来看, 它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 应当充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 鼓励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 自主选择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乡镇政府对农村工作的职责是指导、服务与监督, 而不是干预依法应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二、农村审计的新变化
1.审计主体的新变化
目前, 农村审计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乡镇经管站 (或其内设部门) 的审计模式。这是当前最普遍的农村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从本质上讲属于经管系统的内部审计, 它受上级农业经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二是乡镇政府内设审计机构的审计模式。这种模式是在乡镇政府内单独设置审计机构, 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 直接受乡镇政府领导, 与经管站不存在隶属关系。这种模式独立性相对较强, 从本质上讲属于乡镇政府的内部审计。
现有的两种模式是农村审计发展中的必经阶段, 对规范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壮大, 委托外部社会审计将成为未来农村审计的必要补充, 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农村市场也将成为必然趋势, 而且目前在我国南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社会审计已经开始进入农村市场。另外, 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 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 政府审计机关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审计也可能延伸至农村, 这样对农村审计的实施主体也可能涉及政府审计机关。
2.审计客体的新变化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 审计对象由原来单一的村民委员会变为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两个客体。首先, 村级会计的核算工作虽然转移, 但在村级账务和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监督权不变的管理制度下, 村民委员会仍是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活动的主体, 所以, 村民委员会永远是农村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 其次, 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村集体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和会计档案, 并提供村级会计信息, 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的会计核算监督权、资金使用监督权发生了转移。因此, 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也应该成为现代农村审计的另一重要审计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 尽管审计的对象是村民委员会和会计代理中心两个客体, 但两者所承担的会计责任是有区别的。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的会计责任包括:①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内部控制;②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合规的原始凭证;③配备专人负责本村报账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④及时向会计代理中心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⑤对于会计代理中心退回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 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应当履行的会计责任是:①按照委托协议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账表等, 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整理、装订会计档案;②按村在银行开设账户, 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并实行双印鉴管理, 以保护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③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 并分类编号, 装订成册, 统一保管;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 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因此, 在进行审计评价时, 两个审计客体应当是各有侧重。而且, 为了避免“自己审计自己, 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审计制度缺陷, 对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审计, 显然是不应当由乡镇经管站或审计站组织实施, 而应当由其他审计主体或者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定期组织开展对乡 (镇) 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以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 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3.审计内容的新变化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 农村审计的主要内容发生了新变化, 主要包括:
(1) 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农村税费改革后,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村级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 是目前大部分村级组织的主要收入。目前, 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转而不付”, 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对这部分资金的来龙去脉加强监管尤为重要, 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核算应当成为农村审计的一个重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对村内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但对于乡镇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缺少必要的监管措施, 建议实行双印鉴付款制度, 即每笔转付资金的使用必须要盖有村和乡镇两级有关人员的印章方可付款。同时, 将转付资金列入村民主理财和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2) “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的审计。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应实行专款专用, 并采取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的办法管理, 这就要求在农村集体资产审计中, 不能将这项资金与其他集体资产混同起来, 而应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
(3)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 是农村审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中办发2005年17号文件明确要求, “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 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促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 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4)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审计。为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 国家按规定拨付给农民的土地征用补偿金, 是一些地方开展农村审计的重点。在审计时要查明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有无截留、挪用现象。
4.审计程序的新变化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 审计对象变为两个客体, 所以审计主体在制定审计方案时, 既要明确对村民委员会的审计事项, 也要明确对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审计事项;在发出审计通知时, 既要送达村民委员会, 也要送达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在实施审计程序时, 既要协调好审计组与村民委员会、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关系, 也要协调好村民委员会与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关系;在征求审计报告意见时, 既要征求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也要征求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意见。
摘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体现了最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 是当前我国许多地方普遍推行的一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它强调村级账务和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四权不变”, 并实行代理自愿、三级监督和五项规范。本文探讨了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农村审计的主体、客体、内容和程序所发生的新变化。



